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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閃又一閃

    準確的說叫土地開發,不管是住宅還是商業用地,開發都是要符合政府規劃,而最後的開發單位肯定要有相應的能力吧。

    你說眾籌,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你以什麼樣的身份去獲取土地?總不能賣給你們一群人去吧?那如果最後建不成功或者出現問題政府應該找誰呢?你們一群人中誰做主呢?誰能負責呢?所以肯定要有一個法人(企業、組織等機構)來負責。

    為了保證政府規劃能夠順利實施,購買人也必須有相應的開發資質,這點你去查相應的招拍掛公告,都會對競買人有要求的。

  • 2 # 超人不會飛AWM

    可以啊!只是沒人帶頭,1個人出100萬湊100個人,就有一個億成立公司,買塊地自己蓋,成本價出售給股東,物業管理自己來,商鋪收益共享!挺好的,沒人做

  • 3 # nor叔

    幫你梳理一下。

    如果你擁有地,那麼你能且只能賣給政府,聽上去像是主動的,實際操作是政府徵收/拆遷並給予你賠償。這是寫在法律裡的。

    然後,政府把規劃好的地皮的使用權出讓給開發商,可能是建住房,可能是建商場,在這一步有兩個問題阻撓你。

    1.政府是有規劃的,你的建房計劃如果與政府所規劃不同,比如容積率不同,甚至外觀不同,政府都不願賣給你;

    2.地皮是拍賣的,你眾籌的錢不一定可以戰勝開發商。

    可能你要說了,既然是拍賣,出價高者得,拿到手後你管我怎麼建?

    是的,確實是拍賣,但是你猜這裡面有沒有什麼手段?

  • 4 # 一瞬間de剎那

    開發商拿一塊地比自己拿地困難多,只是人家有跑腿的而已,一個城市有錢和有人脈的開發商大把,就看你的資質和本事,還有錢。我們縣很多地皮在十多年前就被政府圈掉了,不能種田和私人蓋房,但是其他沒被圈的就可以憑戶口本批,一戶60平,要加大面積加錢就行,100來平隨便批,但是你想幾百上千,想也不用想。(又不是蓋廟宇)

  • 5 # 小蚯蚓豆豆

    可以拿地,只是操作非常難,基本不可能實現。

    第一,我們國家土地屬於集體所有,也就是國家所有。人民只有使用權。既然土地屬於國家,國家就可以把地賣給任何出的起價的人,國家的基礎建設都是靠買地獲得的錢來修建的。

    一塊地,動輒幾個億,大輒幾十億甚至上百億,購房者眾籌拿地關眾籌就不是那麼容易的,你想開發商買房子還要賣個幾年才能賣完。你眾籌,等於要先要業主全部找齊,你覺得誰會相信你,現在買大公司的期房別人都怕被騙,你這八字連一撇都沒有,你簡直異想天開。幾乎不可能。

    第二,買地是要政府審批的,你銀行賬戶沒有幾個億的資金保證金和正規的合適的負責人。政府會給你地嗎?這又不是小孩子過家家。

    第三,你沒有任何資質,就這樣集資,屬於非法集資,是違法的。

    第四,地買到了,怎麼建,請誰建,花多少錢,這麼多業戶業主怎麼統一意見,一旦不統一,都吵著要退錢散夥怎麼辦。然後又叫政府來收拾你這個爛攤子?

    所以,你的想法很好,但是是不可能實現的!做任何事情都沒有你想象的那麼簡單。

  • 6 # 青禾來兮

    其實是可以的,理論上只要符合法律法規,該備案備案,該報批報批,誰都可以這麼幹。而且如果大量出現這種情況,而相關法律健全,流程合理,一切都是標準化操作,從審批到驗收都有章可循、明明白白,沒有多少人為操作空間,房價就不會漲到天上去(有一個前提條件,就是土地獲取來源多樣化)。但是現實肯定是不太可能的,至於為啥,懂得人自然懂。

  • 7 # 看一架灰機

    完全可以啊,你可以自己成立開發公司眾籌拿地,然後辦理各項規劃、施工手續,當然你也可以委託第三方工程總承包單位全全負責,只不過價格稍微貴點。一切順利的話你蓋出來的房子會比同地段的房子便宜30%,因為你省了不少宣傳銷售的錢,而且因為你之前就談好業主資金非常充足,要知道開發商有5000萬就敢搞5個億的專案,不缺錢的情況下進度、成本都會下降。現在最關鍵的是哪有這麼多人跟著你去眾籌,他們憑什麼相信你?而且只有開發面積越大越便宜,小的沒多大意義,管理不善還要賠本。

  • 8 # 以太坊ETH

    理論可行,實際也可以操作,只是想要找到志同道合的人或者足夠多的購房參與其中是非常困難的,以前做過這樣的研究,以所有參與者作為基金公司合夥人,房產公司等等,完全可以規避非法集資問題,總的看來操作難度太大,

  • 9 # 房產老J

    現如今商品房都不便宜,就有很多人希望可以透過其他途徑能夠買到物美價廉的房子。購房者眾籌買房,這是一個理論上可以實施的想法,那麼為什麼沒有什麼人自己眾籌建房呢?

    雖然說眾籌建房的理論背景是成立的,但是相比開發商的團隊來說還是不佔任何優勢的。眾籌建房最大的意義就是購房者可以省掉中間環節,買到的房子不會有開發商的層層加價。只可惜商品房的開發不是個人宅基地建房,所需要的手續繁多,業務量很大。購房者自己需要承擔多種角色,稍有監管不到位的情況可能就會讓廣大購房者的努力白費,最終眾籌的房子變成了實實在在的爛尾樓。

    眾籌建房有成功的,也有失敗的。這主要看購房者能夠給出什麼樣的價格。如果是普通購房者,大多是會失敗的,但如果是有能力的一批購房者聯合起來,那麼眾籌建房也是非常不錯的。

    眾籌建房就是購房者籌集資金,然後委託房地產開發公司拿地、建設。房子建好之後開發商不需要銷售房子,業主自行分房就可以了。並且眾籌建房還可以最大化地滿足購房者的需求,對於有高階追求的業主來說也可以是一個不錯的嘗試機會。不過對於眾籌建房而言,購房者並不能做甩手掌櫃,也要參與到房屋建設和監管當中去。如果是普通的購房者,資金不多隻想中籌到便宜的房子,那麼等到房子建設之後可能依然會對房子有所詬病。又或者前期對資金考慮不足,最終導致房屋爛尾。還有可能房地產公司壓縮成本,導致房屋質量不佳。

    總的來說,購房者眾籌建房這件事雖然聽上去可行,但是實際操作起來確實困難重重,如果房子真的那麼好建,房價也就漲不起來了。

  • 10 # 稽山石

    房地產開發需要資質,一般由建設局核准。

    再者,土地出讓公告一般明確,需要在所在地註冊公司,控股51%以上,保證稅源地在土地所在城市。

    所以,沒有所以!

    至少眾籌,然後成立房產開發公司,該公司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才行!

  • 11 # 承恩鎮

    前幾年那個眾籌蓋房的新聞還記得嗎?鬧的多大,最後還是不了了之。

    大家都覺得房價高是開發商的原因,其實你可以看一下上市房企的開發成本就知道了,其中有三成到四成都被各種稅費拿走了,以前我的家族曾開發過一個小樓盤,可以這麼說,除了胳膊上帶的是黑箍的,其他是個人就能來收費,罰款,不想被罰那麼多,那就不要發票,透過中間人,大事化小,破財免災。買地的錢都是親戚朋友湊了一朋友,然後透過公司有貸了一部分,最後蓋樓的時候,錢還不夠,就只好借了高利貸,幸虧那幾年房價漲的不錯,才算掙了一些錢,就是這樣,還是有兩棟樓賣給了我們當地的單位了,幾乎是成本價加的微利就賣了。後就公司也就登出了,改行幹其他了,所以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以後那些小開放商都會幹不下去的,每個省都只會有幾個巨頭企業和那些全國知名的房企了,自己賣地蓋房就不要想了。

  • 12 # 古月湖196

    前兩天鄭州一個新聞,群眾眾籌買地建房。不合法,沒身份證。被炸掉,從影片上看,那樓質量挺好,炸倒下來都沒碎。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炸掉後在原地上開發房地產,至於質量有沒有他們自建的好,因為現在還沒建起來,不確定

  • 13 # 今夜的熊貓

    開發商拿的也是人家翻幾百倍以後的價格,第一手資源是用兩三萬一畝徵收的,然後開發商拿的時候就幾百上千萬了,當然也有一些神通廣大的可以直接弄到一手的地然後成立個農業科技公司,過幾年改變用途蓋成房子

  • 14 # 常識十籮陳大招

    你這個問題問出了當前商品房價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為什麼只有開發商可以拿地?

    因為中國的土地是國家壟斷的資源,不是私有的,土地市場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自由市場,涉及到市場準入機制。你要買土地蓋商品房,只有先成立房地產公司,不存在眾籌蓋商品房一說。合資成立一家新的房地產公司去競拍土地自己蓋房,雖然理論上也可以,但成立公司必然涉及到各種利益分配,手續複雜而繁瑣,也很難協調眾籌者之間的利益。而且合資公司還要跟各大房產公司競拍土地,也很難保證土地價格能如自己預期,所以這種做法顯然缺乏可操作性。

    目前,所謂的眾籌建房,也只有農房才可以實現,但也只能是合資建房。而且農房只有本集體的人才行,也不能參與房地產市場交易。非本集體的人購買土地建農房就是所謂的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

    個人以為,這些制度其實是很不公平的,是建立在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人權利的剝奪之上,這跟當下土地財政息息相關。公平的做法應該是政府在規劃和監管上下足功夫,保證房子質量,而放開准入制度。允許農村集體自己集資建商品房,參與市場交易。這樣房價立馬就能降下來了。

  • 15 # 摸魚的地產狗

    可以的,別怕錢打水漂就好

    拿地容易建房難,每年都有數萬家房企破產清算

    原因就是拿了地建房速度與預期相差太遠

    拍地先交地價20%-50%保證金,拍地後7天交齊地款

    你能牽頭集資,在大小房企抬價中取地不難,有錢就行

    但後面的規劃、城管、住建、消防、環保、交通、工商、稅務、監理、質檢等30多個部門需要部門協調

    這不是有錢就行的,或者說要集資者都非常信任你,相信你花每一分錢都有道理

    不然,拍不下地最好

    不然地拍了房子建不成或者出不了證更麻煩

  • 16 # apoiklm

    1.說句簡單點的,房地產公司是有準入門檻的,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建房進行銷售的。開發建設都需要專業的人才跟辦理相應的手續。

    2.在某些省份其實早期存在集資建房的行為,後續遇到諸如房屋分配、建設管理、手續流程辦理等方面的問題,導致並沒有成為一條行之有效的房地產模式。

    3.中國的房地產絕對不能簡單的理解為拿地建房的1+1模式,本身房地產的投資屬性導致其中的利益瓜葛非常複雜,且集資建房的模式不利於整個市場合理髮展。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才是社會發展的主流跟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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