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必須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消防控制室必須嚴格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每班工作時間不應超過8小時;值班人員應透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持有職業資格證書,並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對火災報警器進行日檢查和交接班時,應當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值班期間每2小時記錄一次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及時記錄消防設施的火警及故障情況。正常情況下,不應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定在手動控制狀態。 3、接到火災報警訊號後,單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應當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火災,立即確認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處於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並應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必須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消防控制室必須嚴格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每班工作時間不應超過8小時;值班人員應透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持有職業資格證書,並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對火災報警器進行日檢查和交接班時,應當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值班期間每2小時記錄一次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及時記錄消防設施的火警及故障情況。正常情況下,不應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定在手動控制狀態。 3、接到火災報警訊號後,單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應當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火災,立即確認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處於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並應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另外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一、單位應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應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值班人數應不少於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經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二、值班人員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以及消防巡查、發現問題處置、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三、發現消防設施執行故障問題時,應及時採取措施並報告主管負責人。四、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五、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火警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同時報告部門主管。六、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應完整,字跡清晰,儲存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