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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上對電梯使用費等物業管理費的交納上有所規定,即業主不能以未曾使用為由拒絕交納費用。但這樣是否合理?從法理角度如何分析該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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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京華秋夢760

    電梯使用費其實就是電梯執行時產生的電費和定期保養維護費,一二樓是否需分攤此部分費用我覺得應分小區情況而定。

    小區含地下車庫的,使用者在開車回來後,不管幾樓的都會直接乘電梯回家,我認為可以分攤此部分費用;

    沒有地下車庫的小區,住在一二樓的使用者,尤其一樓不應該收電梯使用費,因為他們使用電梯的頻率極少,權當忽略不計。

  • 2 # 小木成林

    住在一,二樓的業主,不用電梯的人覺得不交電梯費是很理所當然的。不過,根據中國相關的法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其實這也是很正常的,畢竟物業方面是提供了這個服務,不管你是否享受了這個服務,你的費用總是要交的。總是說權利和義務相統一,乘坐電梯是你享受的權利,自然交納費用就是你應盡的義務,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可以不行使權利,但一定得履行義務。

    而且電梯是住宅的共有部分,電梯費用是屬於公共性服務支出,這類的支出本就應該不分樓層, 沒有特殊情況,所有業主共同所承擔,因此還是要平攤費用的。

    因此,不要再覺得住在一樓就覺得自己使用電梯的次數較少,甚至不使用電梯,理應該不交這個電梯費,其實這個費用就像我們納稅一樣,是一項義務,是應該履行的。

  • 3 # 真石頭

    法律不外乎人情,政策是人定。我們這邊我沒聽說要交電梯費,可能是含在物業費裡面吧!

    但有些老舊小區好多業主湊錢裝電梯,有些一樓不願湊費或根本就反對裝電梯,處於道理來講,老舊小區一般生活在高一點的老年人苦不堪言,處於同情,一樓和二樓不應該反對裝電梯,但交費方面我想應該是從最高層到一樓湊費依次遞減,一樓雖然乘電梯少,但不表示根本就不乘坐電梯,所以說也要交電梯費。我認為物權法規定是合理的。

  • 4 # 輕颺OK

    第一 根據物權法小區和樓宇的公共部分和裝置屬於全體業主,一 二層也不例外。

    第二 由於安裝了電梯提升了環境,房屋的居住品質提高了,房屋的售賣價格相應提高,一二樓也是受益者!

    故其應該繳納。

  • 5 # 使用者4329582093352

    這個規定其實也是不公平的,第一住在一二層的根本不用坐電梯,第二裝電梯的目地是為了方便住上層的老人和孩子爬樓梯困難,比喻住一二層的廚房洗手間經常堵,你們樓上的邦一二層的出過費用嗎,道理同樣的住一二層根本不用坐電梯,那我為什麼要出電梯費用

  • 6 # 429方寸世界

    中高層住宅安裝電梯目的便於居民上下樓,省時省力。住在一個單元裡,每個樓層居民都可能使用電梯,電梯執行需要維護,物業向全單元住戶收取電梯費也情有可原。例如高層向一樓扔東西,一層乘坐電梯上樓交涉,二樓廚房返水找樓上各層協助配合處理,也可能乘坐電梯上下樓。

    但一二層甚至三層住戶基本不使用電梯上下樓,讓他們與高層繳納同樣費用確實不合理,高層住戶頻繁使用電梯理應承擔較多費用。現在有的住宅小區電梯刷卡執行,乘坐越多付費越多,比較公平合理。

  • 7 # 飛揚有話說

    根據《物權法》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而不履行義務,因此不管你是否住在一層,也不管你是否使用電梯,這個費用都是需要交納的。

    不過,各個地方對於多層或高層住宅的一樓住戶是否應該繳納電梯費,沒有統一的規定,各小區交不交、按層交還是按面積交,交多少由小區自行規定,具體細則要根據業主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收取。

    有部分地區部分小區的做法是:電梯起始層的住戶不用繳納電梯費用,比如一棟樓沒有地下室的電梯從一樓起始的那麼一樓住戶不用交電梯費用,如果有負一負二地下室的那麼一樓住戶需要繳納電梯費。我覺得這是一種比較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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