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處置轎車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收到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3.支付清理費用及稅金。你們需要繳納4%減半徵收增值稅。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應交城市建設維護費 -應交教育費附加 4、結轉固定資產處置損溢 (1)出售固定資產為淨收益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處置固定資產淨收益 (2)出售固定資產為淨損失時 借:營業外支出--處置固定資產淨損失 貸:固定資產清理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檔案規定 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徵收增值稅: (一)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以後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城建稅按照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依照7%稅率計算繳納 教育費附加按照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依照3%稅率計算繳納 如果有淨收益,作為營業外收入並於利潤總額(增加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如果有淨損失,作為營業外支出並於利潤總額(減少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1.處置轎車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收到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3.支付清理費用及稅金。你們需要繳納4%減半徵收增值稅。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應交城市建設維護費 -應交教育費附加 4、結轉固定資產處置損溢 (1)出售固定資產為淨收益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處置固定資產淨收益 (2)出售固定資產為淨損失時 借:營業外支出--處置固定資產淨損失 貸:固定資產清理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檔案規定 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徵收增值稅: (一)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以後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城建稅按照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依照7%稅率計算繳納 教育費附加按照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依照3%稅率計算繳納 如果有淨收益,作為營業外收入並於利潤總額(增加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如果有淨損失,作為營業外支出並於利潤總額(減少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