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民眾關注

    這篇散文中,有魯迅的兄弟之情,有遊戲之於兒童的意義,有魯迅的自省精神,有魯迅對小兄弟身受“虐殺”卻無怨恨的深沉感慨。文章說的是小時候不許小兄弟放風箏,不準小兄弟弄這種沒出息的玩藝,行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遊戲之於兒童的意義,魯迅醒悟過來,自己當年的行徑,簡直是“對於精神的虐殺”。雖然事隔久遠,魯迅還是一心想補過,然而小兄弟卻全然忘卻,“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從手足之情上看,當年不許小兄弟放風箏,是為小兄弟有出息,那氣恨,是恨鐵不成鋼。一旦明白自己錯了,雖是幾十年前的往事,雖為兄長,也要討小兄弟寬恕。同胞手足之情溢於言表。從遊戲的意義上看,“遊戲是兒童最正當的行為,玩具是兒童的天使”,遊戲實在出於兒童天性,遊戲使兒童活潑、健康、聰明。因此不準遊戲,無異於虐殺兒童天性。魯迅看到外國的兒童教育主張,認識了中國舊式教育的落後,願中國的兒童教育改變落後的偏見,願兒童精神從此不受壓制,從此能夠健康成長。從魯迅的自省精神看,魯迅是嚴於解剖自己的,嚴於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絲不苟,知錯必改,鄭重其事,這種精神非常可貴。從小兄弟身受“虐殺”卻毫無怨恨這種現象上看,魯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腳在這一點上,留下無盡的悲哀和發人深思的問號。小兄弟為什麼全然忘卻?原來他偷做風箏,自己也並不認為正當,以為兄長該管,因此並不耿耿於懷。初讀後,可以感知魯迅先生不是天生的智者,他也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傳統觀念有落後的一面。但是魯迅先生可貴的是,一旦接受科學思想,是知錯必改的,魯迅先生充滿自省精神。魯迅又感嘆被虐殺者的健忘和毫不抗爭,在他看來,這正是虐殺者之所以能夠肆意虐殺的原因。“精神虐殺的這一幕”說明什麼呢?“我”過去認為,放風箏“是沒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藝”,作為兄長,嚴格管束弟弟,原是為弟弟有出息,現在反思起來,當年為落後觀念所支配,自己的行徑實在是“精神虐殺”的行為。從這一幕裡,我們可以看出魯迅童年時代長幼之間很不平等的封建秩序。“論長幼,論力氣,他是敵不過我的”,可見作為兄長的粗暴行徑是以暴力為基礎的。魯迅把自己寫得很粗暴,字裡行間深含自我譴責的意味。做弟弟的呢,兄長不許放就不敢放,只得偷偷做風箏,被兄長髮現,驚惶失措,快要完工的風箏被兄長踐踏,也毫無抗爭的意思,除了絕望,沒有一句抗辯的話。魯迅一旦接觸科學思想,就認識錯誤,設法補過,並不因為自己當初的動機是好的就原諒自己,也不因為當初的想法是受了傳統的影響而寬恕自己,也不因為時間相隔久遠就不了了之,他的心情是那麼沉重,可見他是多麼嚴厲的解剖自己,他的為人是多麼嚴肅認真。“我”討弟弟的寬恕,弟弟卻全然忘卻,毫無怨恨,“我”的心因而不得輕鬆,只得沉重著,這又翻出一層意思。被虐殺者並不認為被虐殺,把兄長的行徑視為合情合理,做風箏要偷著做,正說明自己也不認為遊戲是“正當”的,一旦被兄長髮現,自認該罰。被虐殺者的麻木使虐殺者可以恣意妄為,這是尤其令人悲哀的。所以魯迅只覺得這世界一片肅殺和寒威。探究這篇散文,可以悟到這樣一層道理,華人的思想行為需要用科學思想來指導,惟有這樣,才不至於幹出逆情背理、愚昧落後的行為,而正當的行為也應該捍衛自己正當的權利。只有科學思想,才能照亮華人的思想行為。風箏》發表以後,它的抨擊傳統的封建的兒童教育思想鋒芒灼然畢露,受到讀者尤其是青少年讀者的歡迎和喜愛。當時有的文學青年說:“我所喜歡的是《野草》的《語絲》,是同傳統思想,同黑暗勢力,同虛偽紳士奮鬥的《語絲》。”據方誌敏的愛人繆敏說,方誌敏青年時代熱愛文學,對魯迅的《吶喊》《彷徨》《野草》是“非常喜歡的”。由於包括《風箏》在內的魯迅的散文詩雜文、隨筆,思想新進,技巧高超,獲得了廣大的讀者群,於是“《語絲》的銷路,一期比一期好起來,由一千五百份,而二千份,而三千份,再後是五千八千,她的影響是很大的。”這話是不錯的,30年代前期中國城鄉不少中學校使用過趙景琛編的一套《初級中學混合國語教科書》,其第一冊就選了這篇《風箏》,作為中學生學習寫作白話文的楷範。……還要介紹的是,《風箏》也曾作為魯迅的代表作品推薦給世界的讀者。1936年9月,亦即魯迅逝世前的一個月,紐約出版的《亞洲》雜誌(英文版)刊出了美國進步記者斯諾與中國作家姚莘農翻譯的《風箏》,正巧趕上魯迅生前看到了,而1936年10月斯諾編譯的一本《活的中國——現代中國短篇小說選》在倫敦喬治·哈拉普書局出版,裡面收有魯迅的《藥》《一件小事》《孔乙己》《祝福》《風箏》《離婚》,作者生前未及親睹,則成為永遠的遺憾了。1950年莫斯科真理報出版社出了一本魯迅的《短篇小說集》(俄文),都是選自《吶喊》《彷徨》,不知怎麼一來把《風箏》也收進去了。1955年莫斯科兒童出版社出了一套中學生讀物叢書,其中有一部魯迅的《短篇小說集》,《風箏》也選在裡面。看得出,這裡把《風箏》跟魯迅其他小說放在一起,是沿襲了斯諾的做法;這樣分類是否正確,姑且勿論,也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由此可以想見,《風箏》作為魯迅的一篇傑作,受到中國讀者、尤其是其他膚色的少年兒童的歡迎,是我們感到欣慰的。風箏》思想內容面面觀1.從兒童教育角度去理解(陳根生)正因為《風箏》發表後影響頗大,因而作品中那位施行“精神虐殺”的封建兒童教育的兄長,是不是作者自身呢?亦即作者寫的是不是自己的親身經歷呢?這個問題一直為人們很感興趣。這樣,魯迅的親屬理所當然地成為人們孜孜請教的物件。魯迅的三弟周建人解放前就寫道:魯迅有時候會把一件事特別強調起來,……例如他所寫的關於反對他的兄弟糊風箏的文章就是這樣。實際上,他沒有那麼反對得厲害,他自己的確不放風箏,但並不嚴厲地反對別人放風箏。幾十年來,周建人同志數次回答此類詢問,直到80年代他還給訪問者明確作答:我不記得有這回事。但是,魯迅的夫人許廣平同志卻持不同的說法。她在談話中是把《風箏》中的“我”與魯迅、小兄弟與周建人當作同一個人來向人們介紹的。1956年的金色的秋天,北京市北海少年之家舉行魯迅紀念會,許廣平同志應邀在會上向少年兒童們作報告說:魯迅長大後曾檢討自己對待兄弟有些太兇了。他還說過一件事:有一次,放學回家後他不知道弟弟(周建人)到哪裡去了,後來看見他在一間堆積雜物的小屋裡糊風箏,他覺得這是件沒出息的事,就把弟弟的風箏撕毀了,當他長大後覺得這樣對弟弟是很不對的。曾對弟弟提起這件事,他弟弟說有這件事嗎?我都記不得了。後來魯迅伯伯就說,他不記得這件事使我更不好受。還說:自己做過的錯事應該牢牢記住,並不是人家不記得就可以過去了。許廣平同志的講話獲得廣泛的讚賞,不少魯迅研究家寫作魯迅傳記時都是認真使用《風箏》中所提供的材料的。那麼,周建人同志的話全錯了嗎?問題當然也不會這麼簡單。因為《風箏》裡明明寫過,早在當年小兄弟“他什麼也不記得了”。但是,即使《風箏》寫的是作者自身的經歷,卻也不等於魯迅在執筆時對原材料沒有取捨,沒有突出,沒有必要的渲染和強調,否則,恐怕就難以取得預期的藝術效果了。而且,以上僅是就創作素材而言,重要的是對作品主題的認識。所喜魯迅兩位親屬都是一直從兒童教育角度來談《風箏》的。周建老明確指出:“我想他所以這樣寫,主要是批判當時一些人對兒童的不正確的態度和教育方法。”在理解《風箏》主題為批判封建的兒童教育思想和方法,提倡近代兒童教育的科學觀念,這不就統一起來了嗎?兩位魯迅親屬的話在精神實質上還有什麼根本分歧存在嗎?(選自《魯迅名篇問世之後》,復旦大學出版社1986年版)2.從批判封建教育思想和倫理道德的角度去理解(王崇志)《風箏》敘寫了“我”的一件往事及其帶給“我”的一段思想感情的經歷。作品中的“我”向來不愛放風箏,並且不準自己的小兄弟放,有一次還粗暴地毀掉了小兄弟苦心孤詣做好的風箏。這一件當時毫不在意的小事,時隔二十年,突然出現在記憶中,竟如此劇烈地啃噬著自己的心,以至渴望得到補救,卻已經無濟於事,只是平添了心頭的沉重,而且此後每憶及此,就感到一種“無可把握的悲哀”。讀過之後,我們不禁為小兄弟的不幸遭遇,為“我”的補過不及的悔恨,深深太息,同時覺得需要思索一些什麼問題。一個純潔無邪的孩子,他的正常的天性,他的合理的願望,只是因為有悖於大人們的“信條”,就不能發展,就得不到實現,甚至要為此付出代價,這使人痛切地感到其中包含著某種具有悲劇意味的東西。被糟踐的雖然是一隻風箏,可是同時受到傷害的卻是一顆本來應該受到愛撫的稚嫩的心。作者稱之為“精神的虐殺”,是非常深刻的。這“精神的虐殺”的一幕是怎麼造成的?這是個耐人尋味的問題。我們當然不能把事情的原因歸結為“我”的性格的“老成持重”。作者說過,我們的一舉一動,雖似自己作主,其實多受死鬼牽制,指出了傳統的舊思想、舊觀念對人們的影響和毒害。放風箏,這本是“兒童最正當的行為”,“我”卻把它看作是“沒有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藝”,而且強加於人,對小兄弟橫加限制,以至因為“憤怒他的瞞了我的眼睛”,“偷做沒出息孩子的玩藝”,而破壞了小兄弟辛辛苦苦做好的風箏,“即刻伸手摺斷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將風輪擲在地下,踏扁了。”如此無情的踐踏,“我”是毫不顧忌地做了。小兄弟受了這樣無理的對待,也只能逆來順受。因為“論長幼”,“我”是兄長,自以為擁有無限的權力。從“我”對風箏的態度和破壞風箏的粗暴行為,我們清楚地看到了“我”的精神上和心理上某種鮮明的印記——被扼殺兒童天性的封建教育思想和老幼尊卑的陳腐觀念打下的烙印。應該說,“我”的所作所為,既是個性化的,同時也具有時代的特點,這就使這一場關於風箏的糾紛有了深刻的社會意義。這個風箏事件不一定是作者經歷中曾有的實事,但卻是當時社會里會有的實情。封建思想有形無形地摧殘著我們一輩一輩的人。類似《風箏》中這樣的日常生活“小事”,在舊社會里是時時發生、處處存在著的,可是往往被人們忽略,甚至被視為理所當然,就像作品中未曾覺悟之前的“我”那樣。作品一再強調“我”的沉重和悲哀,不僅僅表現了“我”的個人的悔恨,其中也包含著作者對這種普遍的精神麻木狀態的憂慮和痛惜的感情。作者憑著他敏銳的觀察和深刻的思索,從生活中捕捉了這一素材,經過概括,加以鋪陳,把它藝術地再現了出來,表示了對封建的教育思想和倫理道德的否定和深惡痛絕,並啟發人們思考,從而有所覺悟。因此,這篇作品很有教育意義。即使在今天,封建主義的思想殘餘,在我們生活的各個方面還遠遠沒有肅清,我們仍然可以從作品中得到極大的思想教益。(《讀〈風箏〉》,《〈野草〉賞析》,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3.從自我解剖的角度去理解(王瑤)魯迅曾說:“我的的確確時時解剖別人,然而更多的是更無情面地解剖我自己。”又說:“我知道我自己,我解剖自己並不比解剖別人留情面。”我們讀過許多魯迅的精闢的解剖別人的文章,而像《吶喊》中的《一件小事》和《野草》中的《風箏》那種帶有深刻的自我批判性質的文字,同樣給人們以難以磨滅的印象;就因為從這種文章中我們更容易體會到一個革命者的勇於正視自己缺點的高尚品質。正如魯迅自己所說:“然而革命者決不怕批判自己,他知道得很清楚,他們敢於明言。”魯迅向來是十分憎惡“瞞”與“騙”的,阿Q的精神勝利法的主要特徵之一就是不敢正視自己的缺點,魯迅之所以那麼深刻的批判阿Q精神,也正是要啟示人們勇於洗滌自己的靈魂,走向改革的道路。以《風箏》為例,作者在敘述20年前兒時的一段生活時,心情沉重地感到當時對小兄弟做了一件錯事,於是充滿內疚地抒寫自己的心緒,而“心也彷彿變了鉛塊,很重很重的墮下去了”。當然,《風箏》是透過敘事來抒情的,而且作者的思緒已經非常明確,因之它的內容並不難於理解。(摘自《論野草》,《魯迅作品論集》,人民文學出版社1984年版)4.從親情角度去理解(康錦屏)善於反省和自責,是前進的有希望的人所具有的一種內心情操和美德。魯迅就是一生躬身實踐“解剖自己並不比解剖別人留情面”的人。因為他認識到:“多有不自滿的人的種族,永遠前進,永遠有希望。多有隻知責人不知反省的人的種族,禍哉禍哉!”(《隨感錄》)《風箏》就是一篇用充滿詩意的筆調,形象地再現了魯迅嚴於自責和反省的品格與情懷的優美散文,它吹奏出了一曲人情美的溫馨之歌,讓人沉醉在自然、和諧、水乳交融的詩情畫意裡。《風箏》寫於1925年1月24日。這一天是中國舊曆的正月初一。此時,魯迅居住的北京,“四面都還是嚴冬的肅殺”,而出現於遠處天空中一二風箏的浮動,使“我”似乎看到“久經訣別的故鄉久經逝去的春天,卻在這天空中盪漾了”,由此在“我”與讀者的面前展示出了故鄉風箏時節春光明媚的圖畫:天空,抬眼看見的是淡墨色的蟹風箏或嫩藍色的蜈蚣風箏,耳邊聽見的是沙沙的風輪聲;地上,楊柳已經吐芽,山桃也多吐蕾,這早春二月的景象正和天上的點綴相照應。作者把往事的回憶放在這樣的畫面中展開,使現實中嚴冬的“寒威”與回想中春日的“溫和”互相映襯,既增添了往事回憶哀婉動人的力量,又使作品帶上幾分明麗的色彩,透露出作者不滿黑暗現實、嚮往光明天地的心情。既是以小兄弟為代表的兒童們天真無瑕的心靈美的映襯,又是“我”感於事,觸於景,引動自責反思之情的觸媒。作者對故鄉二月風箏季節佳境的詩一般的描繪和著意渲染,既是作者追求美的激情的一種表現,又是小兄弟追求美的激情的一種反映,從而譜寫了一曲動人的心靈美的頌歌。這支人情美的頌歌盪漾在小兄弟對風箏入迷的情態的描寫裡,盪漾在小兄弟因風箏被“我”毀壞的“驚惶”、“絕望”的痛苦裡,盪漾在小兄弟“全然忘卻,毫不怨恨”的心靈裡。這支人情美的頌歌也迴響在“我”“不愛”放風箏,“嫌惡”風箏,“不許”放風箏,因而鄙夷小兄弟“最”喜歡風箏的笑聲中;迴響在“我”蠻橫毀壞小兄弟“苦心孤詣”而“偷做”的風箏,並“傲然”離去的神態中,和認為風箏是“沒出息的孩子的玩藝”的偏見中,迴響在“我”急於“補過”而終於無可補救的“無可把握的悲哀”中。心曲盪漾的幾段文字,都是潑墨般的至情文字,抒發得真切動人。作品首先生動地描寫了小兄弟對風箏入迷的情狀:他沒有風箏,就眼巴巴“呆看”著人家的風箏在空中飄遊而“出神”,“有時至於小半日”;他時而為人家的風箏突然跌落下來而失聲“驚呼”;他時而又為人家的風箏因“纏繞解開”而“高興得跳躍……”多麼美好的心靈,多麼純真的情感!作者把小兄弟入迷的情狀描寫得越如醉如痴,越能加重對剝奪他放風箏權利的封建家規的控訴力量,越能使在嚴冬中生活而嚮往春天的“我”的心中掀起感情的波瀾,從而痛感自己不準小兄弟放風箏,並把小兄弟喜歡入迷的表現視為“笑柄”,看作“可鄙”的思想與行為,是對一顆稚嫩的童心的嚴重摧殘,由此而自責和反思,袒露出嚴於解剖自己的心靈美。作品接著寫了一段“精神的虐殺”的文字,栩栩如生地描繪了兩個呼之欲出的人物:秘密被發現後,“我”因為“憤怒他瞞了我的眼睛”偷做風箏,便“即刻伸手摺斷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將風輪擲在地下,踏扁了”。幾筆就勾畫出了頗帶幾分專制色彩的心理狀態,表現出了“我”的盛怒和蠻橫。小兄弟呢?他“很驚惶地站起來,失了色瑟縮著”,“後來絕望地站在小屋裡”。一個追求美的心靈被扼殺而痛苦無告,一個戕害美的心靈由於病態的偏見與封建長幼尊卑的倫理的威力而“傲然”地“勝利”得意。兩種心境的描寫,形成了強烈的衝擊力,使人們的靈魂為之震顫。這樣,當“遊戲是兒童最正當的行為,玩具是兒童的天使”這一新鮮科學氣息一旦吸進“我”的中毒很深的心靈,就產生了“懲罰”感,就難忘那“精神的虐殺”的一幕,心就“彷彿同時變了鉛塊,很重很重地墮下去了”。這種內疚與悔恨,無疑是時代新風吹拂的結果,無疑也是“我”拋棄舊我,追求新我的人情美的表現。作品往後描寫“我”企望“補過”時,更加形象地抒寫了兩個美的情懷:由“不愛放風箏”,“嫌惡”風箏,反對小兄弟放風箏,毀壞風箏到“送他風箏,贊成他放,勸他放,我和他一同放”,這是多麼大的變化啊!“我”抖掉了精神的枷鎖,似乎恢復了兒童的天性,“嚷著,跑著,笑著”,在歡快的旋律中,極為簡短的語句隨著輕鬆的節奏跳躍著,好像重現了孩子們放風箏時活潑、歡樂的景象。但這只不過是一個反襯罷了,因為時過境遷,一切都無從追回了,結果只能加重“我”悵惘、悔恨的情感,這種追悔無及的心情是美的。特別是當“我”懷著一顆“沉重”的心去討小兄弟的寬恕時,小兄弟卻“全然忘卻”在“我”看來是“精神的虐殺”的一幕。聽著往事反而“驚異地笑著”:“有過這樣的事麼?”這段樸實無華的文字,展示了兩個美的心靈:一個嚴於自責,懇求寬恕自己的過失;一個幼稚純真,全然忘卻別人的錯處。多麼美的高尚情操啊!我們的人際關係中能具有這樣的人情美,社會豈不就淨化了麼!我愛《風箏》深沉的思想力量,我更愛《風箏》中所體現的人的內心美好的感情,在肅殺的嚴冬中給人們心頭以“故鄉的春天”般的溫暖!魯迅用真摯動人的感情所譜寫的這曲人情美的頌歌,會永遠迴盪在人們的心中。(《一曲人情美的溫馨的歌——讀〈風箏〉》,《魯迅名篇分類鑑賞辭典》,中國婦女出版社1991年版)5.從追求美好事物的角度去理解(李國濤)《風箏》寫於1925年1月。但是魯迅在1919年9月發表過一篇《我的兄弟》,寫的完全是《風箏》裡的故事。《我的兄弟》只有三百餘字,像是《風箏》的提綱。當然,《我的兄弟》是獨立的一篇作品,它表達一種愧疚之情,說明壓抑兒童遊戲的本能是錯誤的,甚至是殘酷的。《風箏》也寫了這些,也表現了這種感情和這種思想。但是,《風箏》畢竟是一篇嶄新的作品,它表達的內容就不僅僅是這些。《風箏》的開頭和結尾都寫著一個被壓抑、被封鎖住的春天。如果說《雪》是在冬日裡尋春,那麼《風箏》卻是在春風裡感到冬的肅殺。這仍然是一首關於春天和青春的詩,是魯迅在繼續“尋求那逝去的青春”。《風箏》一開始先由北京的寂寞的春天、灰暗的春光寫起。然後,便是故鄉“春二月”的回憶,是“一片春日的溫和”。風箏是故鄉春日的象徵,是美好青春的象徵,它引導讀者進入“久經逝去的春天”。喬峰在《略講關於魯迅的事情》中曾經說到,“魯迅有的時候會把一件事特別強調起來,或者故意說著玩,例如他所寫的關於反對他的兄弟糊風箏和放風箏的文章就是這樣。實際上,他沒有那麼反對得厲害,他自己的確不放風箏,可是並不嚴厲地反對別人放風箏,這是寫關於魯迅的事情的作者應當知道的。”魯迅自己在《朝花夕拾·小引》中也說,“與實際容或有些不同,然而我現在只記得是這樣”。記憶會有不確,藝術也容許虛構,這是誰都知道的。《風箏》的藝術魅力是無法抗拒的,它把任何一位讀者,不管年齡大小,都能帶入童年童心之中,令你同作品中的小兄弟一同難過,一同希望。作品也使你同那位兄長一同感到慚愧、悲傷,令你的心也那樣“很重很重地墮下去”。《風箏》很熱切地表現著對春天,對青春的懷念,對美好事物的醉心和探求。它要求健康的、幸福的生活同春天的美景共存;無意地損害了健康而幸福的生活,是令人無比遺憾的。但是,如果連春天都沒有了,還怎樣探求新的生活?現在,風箏事件已成過去,小兄弟精神上的創傷也早已平復;而春天、青春,已渺不可求——“久經逝去”。最令人悲哀的是這種逝去,貫徹全篇的情緒也是這樣的。這真是一種“無可把握的悲哀”。文章開頭說,“我現在在那裡呢?”在“嚴冬的肅殺”之中。這時,作者憶及逝去的春天。文章結尾說,又見到故鄉的春天;而這時,“四面又明明是嚴冬”。這首尾的照應是由實而虛——由北京的風箏而想起故鄉的春天;又由虛而實,——由回憶中的春天進入現實的嚴冬。(摘自《〈野草〉藝術談·尋求那逝去的青春》,山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6.多角度理解(李允經)《風箏》是散文詩集《野草》中的一篇。有人說:“這一篇……是在解剖自己,在深刻地批判自己”(李何林《〈野草〉註釋》)。有人說:《風箏》中的“我”,“決不是魯迅自己”,“也不是什麼‘自我批判’。”(閔杭生《談談〈風箏〉中的我》)。意見尖銳對立。一般說來,抒情詩中的“我”,多是作者自己,所抒之情,也應是作者在現實生活中的感受。另外,是魯迅在寫作這篇《風箏》的五年多前,還寫過一篇《我的兄弟》,也是散文詩,發表在1919年9月9日的《國民公報》上。五年多以後,魯迅以為先前所作之《我的兄弟》“散失”了,所以又以《風箏》為題,再寫一次。這前後兩篇散文詩,雖字句有所不同,但所敘反對小兄弟放風箏的事卻是相同的。這就告訴我們,這件令他內疚的事,是長久地縈迴在魯迅記憶之中的,是他曾經身歷的實事,而不會是毫無根據的藝術的虛構。這樣看來,《風箏》中的“我”,還是魯迅自己,自我解剖也是這篇散文詩的中心內容之一。幼時的魯迅不喜歡放風箏,並認為“這是沒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藝”。因為父親早逝,他便以封建家長的資格來管束弟弟,不但不准他放,而且將他偷偷做的風箏踏毀了。多年以後,當魯迅從一本外國書上知道了“遊戲是兒童最正當的行為,玩具是兒童的天使”之後,先前那“精神的虐殺”的一幕,驟然在眼前展開,內疚而沉重的心緒襲上心頭,使他坐臥不安,使他“驚異和悲哀”。在袒露悔恨感情的藝術描寫中,貫穿著自我批判的意向,同時也包容著對虐殺兒童天性的封建禮教的批判。魯迅向來認為,善於自責和反省,是一種美德。他在一篇《隨感錄》中說過:“多有不自滿的人的種族,永遠前進,永遠有希望。多有隻知責人不知反省的人的種族,禍哉禍哉!”他曾經發出過“救救孩子”,“解放幼者”的呼籲,而在《風箏》中更把這種反封建的思想鬥爭深化到自我心靈的深處。毫無疑問,讀了這篇散文詩,人們都會為魯迅這種高尚情操所感動。但是,如果把自我解剖視為《風箏》惟一的內容,恐怕也有失片面。《風箏》開頭的兩段和結尾的一段文字是感情濃烈的。作者寫道:“我現在在那裡呢?四面都還是嚴冬的肅殺,而久經訣別的故鄉的久經逝去的春天,卻就在這天空中盪漾了。”這說明,魯迅這時已經歷了由五四革命高潮到低潮的變化,他的情懷也由亢奮步入了沉寂。20年代中期的軍閥混戰,新文化運動的分化,教育界的復古讀經,文苑裡失戀詩的盛行等等,已使他感到黑暗籠罩著一切,正如同置身於肅殺的嚴冬,並使他分外地感到了深深的“驚異和悲哀”。也正因為如此,他就更加渴望“春日的溫和”。“春天”,在詩人的筆下,往往是“希望”“青春”“生命”“理想”的同義語。在《野草》的不少詩篇中,我們和這些字眼相熟。在《希望》中,詩人曾盼望著青年的奮起,追尋著“身外的青春”;在《雪》裡,作者不是曾由江南的雪花,聯想到“青春的訊息”嗎?而在《風箏》中,魯迅又以“嚴冬的肅殺”和“春日的溫和”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抒發著一種對於“春”的摯愛和“冬”的憎惡的感情。風箏是報春的天使。孩子們因為渴望春姑娘的來臨,才用風箏去迎接她、打扮她、讚美它。春的到來,意味著寒冬已被擊退。在江南,每當風箏時節,山桃吐蕾,楊柳抽芽,和孩子們天上的點綴相照應,打成一片春日的溫和。從觀賞春光的角度看,那真是令人神往而暢快的境界啊!然而,眼下的北國,雖然已是初春,天空也有一二風箏浮動,但地上滿是積雪,又哪有半點春意!春神在受難,冷氣威迫她,寒冬摧殘她,這難道能不令人感到“驚異和悲哀”嗎?當年,小兄弟以風箏迎接春天,自己卻演了一場精神虐殺的惡作劇,至今難以追悔!那麼,現在,小兄弟的“春天”又在哪裡呢?我的“春天”何在呢?四周都是黑暗,又是誰在製造黑暗呢?當代百花凋零、生靈塗炭的精神虐殺者又是誰呢?春光時節竟無春,春光季節竟是冬,這又怎能不使詩人產生一種“無可把握的悲哀”呢?這是人民的悲哀,時代的悲哀!在這裡,詩人已透過自己感受的層層淤積,對於那汙濁、腥穢的現實發出了強烈的抗議!正因為這樣,詩人的感情也就不能不由“悲哀”而走向“悲憤”。他在篇末寫道:“我倒不如躲到肅殺的嚴冬中去罷,——但是,四面又明明是嚴冬,正給我非常的寒威和冷氣。”這是詩人的悲憤,也是人民的悲憤。由此可見,對於“春”的渴望和對於“冬”的抗議,也正是《風箏》的又一重要思想內容。將幼時因“精神虐殺”而引發的深沉的自責,和對於眼前“社會虐殺”的強烈抗議巧妙地加以揭示,將自我批判和社會批判成功地加以結合,乃是散文詩《風箏》的寫作特點。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電腦裝好以後通電無反應是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