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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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PP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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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涼風悠悠
認錯人便可怒髮衝冠?便可以隨便打老師大開殺戒?僅僅道歉恐怕不對吧,雖是學生,但卻不可以在法律框內打擦邊球,不能僅僅認為道歉一句話就可以掩蓋打老師致外傷和對老師造成心靈傷害的藉口。
任何人對自己造成的違法行為,都應該理直氣壯地承坦相應的責任和代價,這就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那麼,這位不顧法律尊嚴,可以任性隨意打人不顧後果的同學,在衝動的時候大約應該記得起老師對你的教導,那就是法律的尊嚴與神聖是任何人也不允許侵犯的。相信執法機關會捍衛法律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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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龍灣WU龍
法定情節打人犯法,根據傷害程度量刑。
認錯人不是免責條款。
而且,衝進校園打人,影響大,影響壞,受害人不僅是老師還有學生。學生心靈傷害不能忽略。
再者,滋事者可能是故意為之,認錯人是藉口。
警方應重查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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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知向誰邊
這不是道歉的事情。該問題提的本身就有毛病,很會讓人誤以為是官方的決定,混淆視聽。打人是一種違法行為,打錯人更應該承擔法律責任,道歉只是違法人的態度問題,並不能算作處理結果,最終還是要以調查的具體情況和後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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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洲售後羅先強
打了人道歉就沒事了?這可是在教室打老師,其惡劣性質比在其他地方打人更大,道個歉賠點錢居然沒事,太不可思議了,完全可以尋釁滋事拘留十五天!我們要把尊師重教落到實處,不是嘴上說說而已。
認錯人?道歉?豈可輕易了結?衝入課堂,無視法紀,破壞國家法定公共秩序,即使沒認錯人也是大罪!不清楚課堂是數學、語文還是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課程。毆打為人師表教師,立起極為惡劣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