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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臉貓釣魚

    孩子當然是夫妻共有的呀,雖然中國的傳統是孩子跟夫姓,但這不影響孩子是爸爸媽媽共同撫養,共同教育,共同陪伴孩子成長的

  • 2 # 何處舞

    從平常家庭角度來說,孩子是你們愛的結晶,他能有效的證明男女雙方兩個是真愛,過的真的很幸福。從法律角度來看,孩子依舊是男女雙方的。因為孩子十五萬雙方共同撫養的,就算離婚之後法律也是會判沒有得到自願放棄孩子的一方出撫養費的,所以,孩子肯定是屬於男女雙方的

  • 3 # 用心愛你40

    這個問題,我有靠譜答案。

    沒有婚姻制度之前,撫養孩子完全是女人的事,男人播種之後就會離開。由於十月懷胎的經歷,母性天然難以割捨孩子。可以這樣認為:假如女人有獨自撫養的能力,她是不樂意與任何人分享孩子的,哪怕對方是孩子的父親。因此,女人有把孩子視為私產的天性。

    人類建立婚姻制度,是因為在上述情況下,嬰兒的出生率低、死亡率高,人口增長緩慢。而人口數量決定了族群的生存競爭力,所以用強制男人協助女人撫養孩子的方式,達到增加人口的目的。對女人來說,婚姻相當於在沒有獨自撫養能力的前提下,以分享孩子為代價,換取男人提供撫養支援。所以,婚姻中的孩子理論上是屬於兩個人的。

    那麼,“為男人生兒育女”一說從何而來呢?這源於中國獨有的文化——傳宗接代。男人天性熱愛自由、不樂意被家庭牽絆。這種狀態既不利於社會治安,也不利於人口增長。於是,中國統治者發明了傳宗接代思想,核心是讓男人相信延續家譜是自己與生俱來的使命,從此男人才熱衷娶妻生子。也因此,女人結婚生子就成了“幫助男人完成傳宗接代的使命”。

    上述傳統是基於男尊女卑的思想,在今天已經不合時宜。至於為什麼有些女人喜歡那樣說,有些是因為傳統思想的影響,有些則是為了讓男人領情、樂意為女人提供物質和精神關懷作為回報。

  • 4 # 海百嵙

    真喜歡孩子,就跟喜歡的人結婚生個孩子,姓在法律上可跟父姓可跟母姓,雙方同意即可,孩子是屬於男女雙方的。但若是僅僅說幫男方生個孩子,那是自己都把自己當做生育工具而已,也就是說不一定是愛情的結晶,有可能只是一場交易。如果女方沒有喜歡的人,但又喜歡帶孩子,大可以借精生子,自己養大。

  • 5 # 劫波天狼

    因為牽涉到利益問題吧,舉例說,性,其實男女雙方都需要,但女方會掩飾自己的需求,而男方則很明顯的需求,在這種暗示下,男女雙方做愛,看起來似乎只有男性需求,而女方是為了滿足男方需求,這樣女方就可以對男方提出金錢和利益方面的要求,就是說男方必須花成本才能取得和女方上床的機會。生孩子這點也是類似的,其實女方也有生孩子的需求,但當透過生孩子這點可以從男方索取利益時,女方會隱藏這種需求,讓大家以為只是男人想要孩子,這樣就比較名正言順的以此條件來要挾男方付出成本和利潤換取女人生孩子的結果,女人無論用性還是孩子控制男人,說白了都是一種利益交涉,其實她們心裡當然明白她們和男人一樣需要性,需要孩子。

  • 6 # 檸檬媽媽有秘訣

    從人類社會發展史來看,為男人生兒育女是父系氏族社會的觀念產物。男性是主導地位,女性是從屬地位。女人嫁給男人後,所生孩子屬於男性家族的血脈,孩子姓氏也隨男方。

    從現代社會發展文明來看,女人嫁給男人後,雖然孩子屬於男方家族並隨男方姓,但孩子終究是男女兩人共同的孩子。法律也規定,男女雙方都對孩子有共同的撫養義務。

    您提這個問題,可能您認為“為男人生兒育女”這個觀念與現代男女平等觀念有不符。

    聽過一種說法,婚姻就是男女雙方一起共同撫養孩子。現實中的事實是女人對孩子的付出遠比男人多得多。所以,女人有時可能會抱怨孩子都是她養的,好像孩子只是她一個人的一樣。

    像您問題中提到的是,“個別女人”老是說,內含你可能認為大多數女人沒有總把這話掛在嘴邊之意。

    從這個提問中,還可以看出來預設的男女夫妻,感情可能不是那麼融洽。女方可能在家裡付出的比較多,男方可能忽視了對女性的關心,實際上這是女方在尋求男方多點理解、支援和關愛的變相訴說。

    在一個家庭裡,孩子是夫妻雙方愛情共同的結晶,男人和女人都有共同撫養孩子的義務。如果男性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像女性一樣對孩子照顧得那麼多,男性可以做的是,有機會多給予女性更多關愛,有時間多參與對孩子的照顧,讓孩子在父愛和母愛中健康快樂成長。

  • 7 # 閒散喵喵

    有點道理的,自己生出來的孩子卻是跟人家姓,就算離婚了也不能改姓,還要人不肯點頭才可以改,那不是幫人家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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