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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叔叔在看球

    關於喬丹時代為什麼三分球不是他的主要得分手段,個人覺得原因有一下幾點:

    第一,喬丹所處的時代注重內線和防守,半場的陣地戰為主,戰術也比較駁雜,很難有像現在這樣快節奏、轉換重視三分的戰術和體系出現。喬丹也不例外,職業生涯的大部分時間,喬丹都是攻防兼備的後衛,雖然人們看見他的進攻很犀利,但你也不可否認,喬丹是傳統時代的後衛,相當注重防守。

    第二,喬丹的身體天賦的確不適合投三分。其實早年不我們不難發現,喬丹基本上沒有出手過三分,菜鳥合同賽季累計出手了還不到100次;而在後來,比如喬丹後三連冠時代的那3個賽季,喬丹的三分球出手次數明顯增加,最高的一個賽季出手了297次,而且命中了111個三分球,效率相當給力,為什麼?

    第一,不可否認,喬丹的手特別大,手打這對於遠距離投射的力度把控其實是非常困難的,不難發現,內線、詹姆斯還有倫納德等等,他們的三分球都不好或者不是主要進攻武器,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手太大;

    第二,喬丹早年的進攻手段除了突破後的高難度滯空拉桿上籃,再有就是中距離投籃了。相信很多人都看過喬丹早年的投籃姿勢圖,蹦得非常高,幾乎是指控狀態純憑腕力將球送進籃筐,但是晚年就不一樣了,多了“掂投”,因為身體素質下來了,滯空沒那麼頂級,所以打法上也在相應轉變了。

    總而言之,喬丹時代三分球不是主要得分手段是籃球時代潮流變化和喬丹競技狀態變遷的綜合結果。

  • 2 # ESPN評球

    喬丹的那個年代,更講究的是落陣地戰,所以中鋒在那個時代是球隊的主要得分,那個時代也培養了許多的明明中鋒,像奧尼爾、大夢、羅賓遜、尤因等期待中鋒盛行的時代,那麼為什麼三分不是球隊的主要得分手段呢?我分析了幾點:

    第一:NBA聯盟從1979-1980賽季才開始引用三分,可以說是比較晚了,很多球員都無法適應。而且剛引入時,球員在對內訓練時也不經常練習三分,所以就曉得沒難麼重要,不練習的話,三分就沒有那麼準!所以那個時候很少有出名的三分射手!帕克萊利就聯盟剛引進三分時就說過:“如果球隊時時刻刻都想著投三分,那麼你就會落後兩分或三分,三分能讓你贏得比賽甚至起死回生那麼你可以投幾個!”

    第二:在當時引入三分時,很多球員則不重視,只會在全明星參加三分大賽前才會去訓練一下!更多的時候球隊得分都是兩分為主,因為兩分比三分穩,況且兩分的得分當時很多,你可以跳投,拋投,勾手,上籃等就可以輕鬆的獲得兩分,而三分大多數情況下只有投籃這種方式!

    第三:很少有能帶動大家投三分的人來講三分傳播開,剛引入三分時,大多數球員思想都很頑固,不是緊要時刻都不會去投三分,認為冒險去偷三分都是可笑的,是對籃球的不尊重,是雜耍!過了90年代才開始對三分重視,其中湖人、凱爾特人等出手次數與命中次數都是排行榜的第一!

    綜上說述,一些教練和球員遲早會知道三分的威力,在連續命中三分後比起兩分,更能提升球隊計程車氣,那個時候儘管很反感三分,但是三分比兩分得的多的算數題他們遲早會懂的!

    所以才有了現在很多球隊重視三分了,所以才有了籃球現在的小球時代,中鋒逐漸淡出人們視野,為了生存才也拉出去投三分!籃球總是要向前發展的,相信未來聯盟也會引進四分線,那時的火箭、勇士等三分厲害的球隊會成為四分線的發揚者!

  • 3 # SmileyWalker

    那時候,更重觀賞性,打得比較鐵血、凌霸,有實力的都衝擊籃下,在對手頭上扣籃;現在更看重勝負,打得比較精巧、實惠,在外面能投死對手就不會傻乎乎地衝擊籃下

  • 4 # 豬油鹼

    籃球比賽的理念和戰術發展,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三分球誕生的時間太短,完善和發展需要時間。

    在喬丹打球的那個年代,有一條最著名的籃球鐵律。出手距離籃筐越近,命中率越高。即使在現在,這條規律也是一樣適用。三分球的命中率,怎麼可能趕得上籃下得分呢?所以在喬丹的時代,基本上是中鋒的天下。大部分球隊的核心,都是中鋒。而喬丹本人,前期以突破籃下得分為主。後期,是在45度角持球背身後仰跳投。雖然是後衛,但是喬丹的得分,也都是以攻擊內線為主,更靠近籃筐。這就是那個時代的整體特徵。

    在上世界八九十年代,大家打的都是半場陣地進攻。所有球員站好位,然後拉開,傳導球,尋找機會球員進行單打。那時候的攻防節奏都很緩慢,看公牛隊在總決賽的得分,經常是80多分甚至70多分。這在如今的NBA,是無法想象的。在那時候的NBA,更崇尚個人單打,身體對抗非常激烈。我們看喬丹的比賽,都是隊友拉開空擋,然後喬丹接球一打一,他拿球之後,也很少傳球,一般都是選擇單幹了。

    為什麼那時候三分球比現在少呢?因為三分球在1979-1980賽季才正式引入NBA。喬丹是1984年加盟NBA的,這時候三分球不過才誕生了4、5年而已。每一支NBA球隊都在進行探索,看看怎麼才能更好的利用這項新生的技術。顯然,技術上的探索和研究,是需要時間積累的。三分球戰術的建立和完善,最終大成,是之後幾十年裡發生的事情。而在喬丹時代,沒趕上三分球的飛速發展。

    那為什麼現在三分球在NBA這麼火呢?我認為是攻防節奏改變的原因。前文說過,現在的NBA,打的比之前更快了。以前的戰術是,要等中鋒落位,半場持球,大家慢悠悠的打。在這種情況下,三分球的受益不高。而如今,流行的是小球和跑轟。很多球隊根本都不上中鋒,全都是小個球員。他們透過大量的跑位,空切和擋拆,製造出空位投三分的機會。

    同時,在喬丹時代球員更喜歡單打,而如今的時代大家更喜歡傳球。大家有沒有發現,過去那種“打球獨”的球員很多,而現在卻越來越少了。就算是威少,大家覺得他霸佔球權,但是他的傳球其實也很多。這就是時代的變化。而投三分,大部分人都是接球投籃。很少有人是單打投三分的。當然了,你會說庫裡可以啊。但是現在的NBA,也只有一個庫裡,他是獨一無二的。大部分球員,他們都是透過配合得到空位投籃的機會,然後球傳到手裡,投射三分。而如果是在喬丹的時代,大部分球員都喜歡持球單打,這也造成三分球戰術不是很流行。當然也是有例外的,比如雷吉-米勒。他就是喜歡透過跑位和掩護來投三分。此外,大家也會記得總決賽科爾接到喬丹助攻的那個絕殺三分。雖然那個時代三分球沒有這麼流行,但也還是有不少經典時刻的。科爾現在三分球的理解,也和自己曾經是三分射手有關係吧。

  • 5 # 用手機的使用者

    九十年代,鐵血防守。handcheck可以直接打亂外線的投籃節奏,也沒有現在的體毛哨。外線命中率根本得不到保障。所以那時候整場比賽下來,球隊總得分也就七八十分。現在這些射手在那個時代能保證自己原有命中率的七成就不錯了。

    那個時代有三句話:

    1、“靠籃筐越近離勝利越近。”

    2、“跳投球隊拿不到總冠軍。”

    3、“季後賽拼得是防守。”

    90年代,如果哪支球隊選擇三分作為常規武器,一定是教練瘋了。哪個巨星要是選擇三分球作為謀生的工具,一定是腦子壞了。

    所以,現在那些認為三分是喬丹所克服不了的技術短板的人,不是對籃球瞭解的太少,就是……

  • 6 # 體育史話

    《君臨天下——邁克爾·喬丹封神之路》(二十五)喬丹法則的威力

    ——我可以接受失敗,但無法接受放棄。

    ——我從不懼怕任何對手,只怕對手不夠強大。

    ------------Michael Jordan

    【重要提示】無

    (二十五)對策,喬丹法則的威力

    經歷過1月群毆事件後,4月初,芝加哥公牛和底特律活塞又見面了。

    沒辦法,誰讓大家都在中部賽區呢。

    剛剛過去的全明星賽上,喬丹的最後兩分就是和托馬斯的空中連線,”微笑刺客“在給”飛人“殿下投桃送李完成這記扣籃後,雙方有意停頓了一下,然後相互微笑著指了指對方。

    這是一瞬間的溫情。

    瞬間的溫情淹沒不了永久的仇意。

    1985年的全明星賽托馬斯那個也許無心的舉動為兩人今後的賽場重逢定下了基調,是打完去喝兩杯,還是打完後暢意恩仇。很顯然,作為NBA各自領域的絕對王者,他們都不約而同地選擇了後者。

    選擇了這條路,他們就沒有回頭路。在路的盡頭,只有兩塊牌子,殺與反殺,雙方只能各領一塊,誰最終獲勝,誰將獲得優先選擇的權利。

    每一次對決的勝利,都將為自己最終的獲勝增添一絲籌碼,己方籌碼的不斷累加,最終都將可能成為壓死對手的最後一根稻草。逢場必鬥,寸土必爭,二人誰也不敢懈怠。

    一個賽季下來,雙方互有攻守,傷痕累累。

    在4月份這個常規賽最後一場比賽中,公牛隊以112:110,兩分的微弱優勢戰勝了底特律活塞。

    通常,公牛獲勝都是以犧牲喬丹的得分為代價的。但本場比賽不同,喬丹完全以一己之力摧毀了整個底特律活塞隊。他砍下了本賽季雙方在常規系列賽中的最高分得分59分,佔本隊全隊得分的一半還多。

    教練席上的鐵血教練查克·戴利看著邁克爾·喬丹在本場比賽中左衝右突,無人可擋,如入無人之境。再回想起過去幾年中的系列賽,邁克爾·喬丹在他的這幫壞孩子身上取分猶如探囊取物,完全視底特律活塞於無物,簡直就是對他和球隊赤裸裸的羞辱。

    我的球隊就是欺負別人的,你居然敢羞辱我們?主教練查克·戴利憤怒了。

    他為全隊定下了基調。可以失敗,但絕對不能讓喬丹這樣以一己之力擊敗全隊。

    在查克·戴利的精心策劃下,喬丹法則橫空出世。

    根據線人布倫丹·馬龍提供的重要情報,喬丹法則的實施時間被定在了比賽的第四節。

    但對如何防守,活塞隊內進行了激烈的爭論。黑白雙煞蘭比爾和裡克·馬洪的策略簡單明瞭:“喬(杜馬斯),邁克爾不是想突破嗎?他衝過來的時候你不要攔著他,讓他突個夠,把他放到籃下來,我們把他放倒就完了。

    但事實證明,這種策略是嚇不倒喬丹的。不管遭受什麼樣的衝撞和侵犯,下一輪進攻喬丹還是會和上一輪一樣衝過來,絲毫不打折扣,只會變本加厲。

    所謂每一輪都將喬丹放倒,無異於痴人說夢。絕大多數時候,甚至整場比賽,只要讓喬丹突入禁區,被放倒的不是喬丹,而是分數。

    喬丹突入禁區是為了投籃,在可能的時候,他根本無需碰你。

    何況這種粗野的打法也會大大增加雙方的仇恨,並不可取,畢竟大家都是在打球的,打架只是副業,偶爾玩玩還行,你天天沒事在NBA球館裡鬥毆,霸道Quattroporte斯特恩一定會將你掃地出門,把你送上泰森的拳臺。

    喬丹的態度充分說明了一切,他到球場上只是打球的,並不想打架,但如果你想打,他也一定不怕你。

    每次上場時,他都會和他對位的喬·杜馬斯都會握手寒暄幾句。比如:嗨,老兄,最近過得怎麼樣?

    喬丹自己也說,面對他尊重的對手,他幾乎從不噴垃圾話,杜馬斯就是其中一個。

    雙方都是在對對方充滿敬意中比拼籃球技藝的,並從中獲得樂趣,這才是純粹的籃球。

    但純粹的籃球並不代表純粹的NBA。在NBA這個大舞臺上,大家的樂趣和目標都是不一樣的。托馬斯的目標是請賜予我力量吧,讓我戰勝邁克爾。黑白雙煞的理想顯然是在球場四周加上拳擊防護網在打球之餘還能好好抱摔一番享受一下業餘樂趣。主教練查克·戴利的目標是將這些人的目標綜合起來,統一思想,負重前行,最終實現偉大抱負。

    最終,令戴利無比欣慰的是,無需統一思想,活塞當前的目標空前一致:戰勝邁克爾·喬丹,拔掉這顆眼中釘。

    在否決了黑白雙煞的野蠻策略後,他首先徵求了喬·杜馬斯的意見,他覺得杜馬斯防守打了雞血的喬丹沒有被完爆,已經算是非常成功的了。

    杜馬斯防守的心得和布倫丹·馬龍的觀察如出一轍。就是絕對不要在前三節防守喬丹,讓他放手去投。

    那如果前三節喬丹就搞掂了比賽怎麼辦?

    涼拌!這場比賽就結束了。

    這就是喬丹法則的實施範圍——比賽的最後一節,更準確一點說,就是比賽的最後8分鐘,如果在此之前,喬丹已經終結了比賽,那這場比賽對活塞來說,已經失去意義了。

    但當時,在前三節就將比賽終結在所有活塞和公牛的比賽中都是不存在的。因為當時的活塞整體實力比公牛要強上一檔,公牛在前三節就將比賽拖入垃圾時間並非易事。

    因此,喬丹法則一直適用。

    如何在喬丹法則實施範圍內防守喬丹?

    活塞球員約翰·薩利給出了一個近乎完美的答案:一個是當邁克爾·喬丹拿球的時候,我們全隊都跪下來祈禱;另一個是在和公牛隊比賽開始之前,全隊都去教堂做禮拜。

    但戴利考慮到活塞隊整體的執行力,這個還是做不到的,起碼蘭比爾和裡克·馬洪就會覺得拳頭可以解決一切問題。那隻能找其它辦法了。

    總的說來,喬丹法則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前三節咬緊比分;

    第二步,第四節改變戰術,2-3個人開始對喬丹進行包夾緊逼。

    包夾緊逼的策略也非常重要。喬·杜馬斯要儘量將喬丹逼向外側底線,最好是左側底線。然後處在就近弧頂處的活塞球員就過去包夾喬丹,迫使喬丹傳球,這時兩個人就能夠防住喬丹了。如果喬丹在中路,那就需要三名球員。

    在當回合中,只要喬丹最終的出手是傳而不是投,這個回合戰術就是成功。

    說得是不是有點複雜了?

    那我再說簡單點,就是比賽進行到第四節,在查克·戴利的建議下,活塞和公牛都將本隊拆成兩支小分隊來打。一隻小分隊是喬丹1V2或1V3,另一隊是公牛4V3或4V2。柯林斯可以自由選擇,既可以選喬丹1V2或1V3也可以選公牛4V3或4V2。

    柯林斯:我們芝加哥公牛隊一直是一個團隊,我們從來都不是一個人在戰鬥,我當然選4V2或4V3。

    查克·戴利和他的底特律活塞壞孩子們等的就是柯林斯的這句話和他的這個選擇。

    戴利說到做到,他真的就用本隊的2-3個人去防喬丹,然後再用剩下的2-3個人去拼公牛剩下的4個人。

    柯林斯,你確定你們公牛剩下的4個人以多打少就一定能夠贏下這場群毆嗎?

    鄧爺爺說過,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請用結果說話。

    在喬丹法則實施以後,柯林斯的芝加哥公牛和查克·戴利的底特律活塞一共死磕了17場,最終的戰績是3:14。

  • 7 # 籃球騎士

    喬丹1984年進入NBA,而NBA在1980賽季,技術統計之中才正式加入三分球。聯盟規定:底線三分距離籃筐22英尺,弧頂三分距離籃筐23英尺9英尺。

    80年代

    在80年代,NBA球隊一個賽季場均出手三分,基本都沒有超過500次。這是一個什麼概念?

    ——假設一個賽季,球隊出手三分次數500次,這就意味著,平均來說一場比賽(82場)全隊球員出手三分球數量加起來也只有6次左右。

    ——2018賽季出手三分球數量,庫裡501次,哈登722次,詹姆斯406次

    換句話講,在三分出手次數上,現在的某些球員和80年代的球隊旗鼓相當,甚至遠超一支球隊。

    那個時代,球員、教練和球隊均對這個新事物不太感興趣。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人對新生事物往往會有一種牴觸感。

    帕特萊利在1982年說過:“在那個時代,如果需要投三分,肯定是你最後落後兩分,或者落後三分,因為只有三分能讓你贏球或者起死回生。”90年代

    當然80年代屬於伯德和魔術師,90年代才真正屬於喬丹。。

    儘管三分球不太受重視,但是場均出手次數還是水漲船高。在1991年,NBA所有球隊的場均出手三分球數量都超過了5次。

    1995-1997賽季,NBA將弧頂三分線距離縮短到22英尺,和底角三分線持平。這導致了在1995賽季,三分球出手次數大量增加。

    當然這次縮短三分線,喬丹也從中獲益頗多。

    ——在1995賽季之前,喬丹場均1.4個三分,命中率30.1%

    ——在1995-1997賽季,喬丹場均3.3個三分球,命中率40.4%

    那在90年代,三分球是不是主要得分手段?

    在1997賽季,NBA球隊場均得分96.9分,場均命中6個三分,三分佔得分的比重達到了90年代的頂峰(18.6%)。

    讓我們看一下,2014-2018年,這四年之間三分佔得分的比重情況。

    2015-2017賽季,三分球佔得分的比重維持在25%左右,而到了2018賽季,這個比重首次來到30%。

    對比,我們可知,在90年代,三分球確實算不上主要的得分手段,但也是一種重要的得分手段之一。

    “我仍然厭惡它,”波波維奇談到三分球,“我永遠也不會接納它。我不認為這是籃球。我認為這相當於是一種死迴圈。為什麼我們沒有5分球?為什麼沒有7分球?你知道的,這種事情永無止境。不過那就是我,老學院派人士。在一定程度上,你最好是接納它,否則就會輸球。”

    在喬丹時代,你可以不依靠三分拿冠軍,但是這個時代,可能行不通了,因為這就是歷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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