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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體育總局居然出臺所有體育專案統一招商方案!亞運會“孫楊領獎服風波”或將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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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時刻體育世界

    雅加達亞運會雖然也過去一段時間了,但是網友們對於“孫楊領獎穿衣事件”依然是眾說紛紜,各執一詞,國家體育局到目前為止也依然沒有個具體的說法,孫楊甚至在事件之後重新返回雅加達穿上361°球衣參加閉幕式擔任下一屆杭州亞運會的代言人。

    難道國家真的對孫楊這種一而再再而三破壞規則的行為視而不見嗎?或許真像網友所說拿到金牌的運動員就就能為所欲為?那麼為什麼女排奪冠不穿阿迪穿安踏,男籃摘金不穿耐克穿安踏,是不想穿嗎?不是,是不能穿也不敢穿,誰不想為自己代言的品牌帶來更多曝光呢,但是遵守規則將國家利益放在眼前,才是運動員最基本的素養。

    安踏對此怒不可遏,但也無可奈何發文批評孫楊卻遭到了網友一直牴觸,一個商業公司哪來的資格詆譭為國家榮譽拼搏的運動員?

    國家體育發聲:向各運動專案管理中心和足協、籃協下發了一份通知——《中國國家隊聯合市場開發方案》,就是在收回各個具體專案的自主招商與私人商務開發的權利,全部交給體育總局來管理與招商,打造“一個品牌”代言的理念。

    這基本就是針對孫楊行為的懲罰,但是受傷的卻不僅僅是孫楊一個,還有其餘全部的體育專案,冷門的運動或許不受太大影響或許還因此受利,但是三大球的利益將受到重創。

  • 2 # hi123

    一,針對性強。大家都知道,在雅加達亞運會上,孫楊雖然摘金奪銀,為國爭光,但是他的領獎服裝門卻上演了帽子戲法,一時間鬧得沸沸揚揚,體總收回原來下放的招商權,搞統一招商,就是為了杜絕孫楊此類事件的再發生!

    二,防微杜漸。毫無疑問,體總此舉有防微杜漸的功效,能夠有效地杜絕孫楊領獎服裝門或者其他代言現象的發生。同時也能夠讓其他招商能力比較差體育運動類別平均分享招商成果。從這方面來看,體總此舉可謂一舉兩得啊!

    三,因噎廢食。但是,很明顯,體總此舉也是一種因噎廢食的表現,以平均主義代替個人代言掙大錢,可能會打擊一些團體和個人的積極性,比如男足,雖然屢戰屢敗,但是因為男足是炙手可熱的大熱門,賺錢良多,現在涼了。

    總而言之,體育招商涉及到整體,團體和個人利益,怎麼樣分蛋糕,就是一門科學,需要全盤考慮,認真對待,做到既公平公正,又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 3 # 阿拉藍鯨倫

    一統江山未必是最好的選擇。國家體育總局統一招商需要謹慎對待,不能違背商業的基本價值。不能因為個別人或單位的原因,藉口將商業開發權收回。國家體育局對商業開發的監管是對的,統一開發或招商有待商榷。其實,有時互撕也是運用媒體進行商業運作的手法。

  • 4 # 蜀小叨

    體育總局對此最終做出統一招商的改革要求,實際上也是在宏觀管理上比較有針對性的亡羊補牢。顯然,沒有孫楊事件,體育總局也不會迅速做出如此決定,孫楊成為改革的導火索,顯而易見。

    說是對孫楊的懲罰,未免有抹黑政府行為的意味。

    其一,穿衣事件客觀存在,兩家贊助商在賽場上廣告的正常述求,從法律角度講,都沒有問題。作為孫楊個人而言,選擇左或者右,都將得到正負兩面近似的評判:選擇安踏,361會攻擊,選擇361,安踏會不滿。倘若體育軍團同安踏簽署的協議中沒有明顯的排他條款(顯然不可能),孫楊此舉或許還能繞的過去。但無論如何,這是官方管理上的問題之一,當前能及時治理,正常、正確。

    其二,要麼統,要麼獨,顯然作為宏觀管理者而言,商業“獨”的改革,對於舉國體制下的中國軍團而言,難以管理也非常不現實。

    足球世界盃、歐洲盃、亞冠聯賽,奧運會、亞運會的贊助商招商,其實也更多采用統一方式,單類商品在代言上也具有排他性。這也是避免出現更多異議的國際化處理方式。統一招商管理能夠以最小的成本避免今後出現更大的爭議。

    其三,孫楊已經作為下一屆亞運會的代言人,顯然總局和游泳隊並未對其進行懲罰。

    孫楊團隊能有什麼損失?連政府都支援其繼續為國爭光,除了來自於一套衣服贊助商的損失,不可能再有其他損失了。361度是完全可以被替代的贊助商。只要孫楊繼續有著商業上的價值(他本人應該非常清楚),即便完全沒有任何產品能夠替代361度,來自汽車、房產、飲料......等方面的產品代言也會源源不斷——對於運動員和體育管理方,都是多贏的局面。

  • 5 # 良31443931

    當然應該統一招標,我們國家的運動員吃喝拉撒都是國家包辦的,根據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也不應該允許運動員私下籤約。國家隊應該在選拔的時候就先簽責任書和違約金

  • 6 # 老頭無票15

    孫故意違反國家隊的規定,用國旗遮蓋國家隊指定服裝,他的行為是對國旗的玷汙。是故意違反國家隊的規定,不是“穿錯”。違規比違約性質更惡劣。規矩是約束每個人行為的,是一個團體、組織、甚至國家(法律)約束成員的準則,關係到全體成員的利益。契約是當事人雙方訂立的規則,只關係到雙方的利益。不守規矩,個人主義膨脹,今後可能會成為禍害。

  • 7 # 說天評地鹽城哥

    對於體育總局出臺所有專案統一招商的方案,筆者認為是不妥當的,未來將會打消各隊的積極性。但是說這是對孫楊的個人懲罰倒是談不上的。

    體育總局一直有體育明星屬於國家資產,不得私自代言體育品牌的相關規定。作為體育明星而言,獲得金牌雖然和自身的努力有很大的關係,可是也離不開國家在教練組,訓練場所訓練環境和後勤人員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能夠獲得金牌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是運動員和各運動專案的汗水。

    但是,運動員獲得金牌不是個人之力,也不應該所有的榮譽由一個人獲得。金牌自然不能成為免死金牌,各項規章制度的遵守是每個運動員的基本素養。贊助商的費用有一部分是用於新人的培養的,一個運動員不可能永霸體壇獲得金牌一輩子。一個不遵守規則的運動員,成績再好,也不適合這個專案。田亮和寧澤濤就是最鮮明的例子。難道田亮之後就沒有其他人獲得金牌了嗎?

    孫楊在國際賽事獲得金牌後,一次又一次的穿著自己的代言服裝,完全是藐視各項規定和原則。有不滿可以提,但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違反各項規定。個人利益再大也不如大局利益。沒有規矩是不成方圓的。如果所有運動員都仗著自己的功勞不服從管理,我們的體育未來在哪裡?

    只不過,對於代言問題而言,總局不應該一刀切。各運動專案自行招商,而獲得金牌的運動員對贊助商的贊助應該獲得一定的比例。個人獲得一定比例,會更努力,運動專案也會更用心培養自己的運動員。這樣,對於個人也好對整個體育運動的發展也好,都是一個長遠的發展。

    如果認同作者觀點請贊並關注,我們會有更多的共鳴。

  • 8 # 愛吃麵的老漢

    首先不要抱著舉國體制不放,對開展的比較好的專案商業化。國家只要他們需要比賽的時候來就行了。你看看,兵協十九個副主席。這是咋回事,還不是論功行賞沒辦法了,只能在這兒掛著。浪費了人才,造成國家負擔。

  • 9 # 波士財經

    要說的是,契約精神一定要有的,沒有契約精神的社會很難和諧,沒有契約精神的商業缺失誠信。

    亞運會“孫楊領獎服風波”畢竟是個個例,雖然都是運動員也有價值大小的區分,但孫楊並不是價值登頂的唯一一個運動員。

    而體育總局出臺此一項具有變革意義的招商方案,應當並非指向孫楊,而是指向一種需要改變的現象。儘管有專家指,這一種統一招商的作法,是一種倒退。但是我並不這樣認為:變化總比不變的好,有變化的意識,即使也還會有不好的方面,但這個意識在,變化就還將存續。

    如何將契約精神更為有效合理地發揚,其實不是個小事。這不僅僅是運員隊、運動員收益的事情,還關乎到中國體育產業發展。

    在“孫楊領獎服風波”中所涉的兩個運動品牌:安踏與361°,均是源自福建晉江的品牌。在本次亞運會上,安踏是中國代表團的贊助商,根據約定,運動員領獎須統一以安踏產品作為領獎服。200米自由泳領獎臺上,孫楊穿著個人代言品牌361°的衣服,引起了安踏的極大不滿。據媒體報道,此後孫楊應當感受到了輿論壓力,雖然領獎穿著安踏領獎服,但“幾乎每次均用國旗或者吉祥物擋住了安踏的商標”。

    有人說這跟拿到幾枚金牌比是小事,但是任何賽事沒有商業化的成功,也難以辦成成功圓滿的賽事。此外,人們對賽事的關注,也遠不如從前,而受關注更多的應當是健康與群眾性體育運動,中國體育市場因此放大,中國體育產業因此壯大。

    資料顯示,2016年中國體育產業總規模達到1.9萬億元,而根據國家規劃,到2025年,,體育產業總規模超過5萬億元。這是一個充滿消費需求的產業,不論是產業繁榮,還是投資者青睞,均顯示著這一領域向上的衝力。

    中國的體育明星廣告源自福建晉江,繁榮時城市道路兩旁的廣告牌滿是各色的體育明星,這一現象後來一直延續到央視廣告上,對晉江體育產業的整體發展起到了帶動作用。安踏作為中國體育用品產業的領軍者,今年上半年已經增加收益100個億。善用頂級賽事,善用明星效應,來放大品牌美譽度,一直是這一地域群體的拿手好戲。

    而頂級賽事營銷的效果也是顯然的,研究結果顯示,在同等投入下,這種營銷模式效果是常規營銷的2–4倍。

    所以,合理的規則與契約的制定,會消解贊助商懵逼事件的發生,有利於中國體育產業做大做強,並加快走向世界。

  • 10 # 球哄哄

    呵呵,這個事情啊,其實應該是專業人士知道就行了,但是有人問,就給大家說一說。詳細說之前,和大家說的是這個統一的招商方案,壓根就沒有包括體育服裝的權益。也就是說各個中心,包括游泳中心,你的服裝贊助合同隨便談,自主權還是中心的,不是總局的。這意味孫楊的事情和這個沒有方案沒有任何關係,其實這個方案在亞運會之前就已經擬定只是現在才發出來而已。

    這個商業開發規定介紹瞭如下範圍內,將由總局統一開發——

    乳製品及相關食品、網際網路服務、銀行、通訊裝置及服務、航空、旅行社、地產、酒店、汽車、飲用水飲料、保險、電器、日化用品、營養保健品,不排除有特殊合作背景的央企國企。我們可以發現所列類別中並不包含運動裝備權益。

    這主要是作為體育運動隊,體育服裝是最大的盤子,如果統一收回影響非常大。如果361獲得總的商務權利,那麼國家男女足的服裝也是他們來贊助。質量其實是沒有問題,重要的是耐克能帶給足球隊更多的機會,他們深耕世界體壇的時間可要比361強勢得多。例如,男女籃是國內品牌,那麼我們的球員出國療傷訓練,耐克可就不管了。

    總局全盤招商,實際上就是希望將盤子做得更大,讓那些招不來商的專案獲得更多的商業利益,讓強勢專案帶著大家一起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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