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比推理是一種什麼型別的推理?它能不能與歸納推理、演繹推理鼎足而立?在這些問題上邏輯學界歷來爭論不休。主張類比推理與歸納、演繹推理具有同一推理模式的邏輯學家,在類比推理的具體歸屬上又有以下三種不同的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類比推理是歸納式推理。持這一觀點的有狄德羅①、斯特羅果維契②以及我們國內的一些邏輯學家③。他們按照結論超出前提斷定的範圍、結論具有或然性這一特徵來區分推理型別。按照這一分類標準,我們固然可以將類比推理納入歸納推理,但又不得不將如格·克勞斯那樣把結論不超出前提範圍、結論具有必然性的完全歸納法逐出歸納推理,而歸之於“命題邏輯或謂詞邏輯的演繹推理形式。”④並且,這一分類標準沒有顧及從特殊到一般這一歸納推理的一般特徵。正如中國著名邏輯學家金嶽霖所指出的:“類比法不是一種由個別到普遍的推理,但是其他的歸納推理都是由個別到普遍的推理。就是由於這個原故,有些邏輯學家認為類比法不是一種歸納推理。”⑤據此,我們認為將類比推理納入歸納推理是勉強的,不妥當的。第二種觀點認為:類比推理是演繹式推理。持這種觀點的邏輯學家有斯賓塞、洛斯基、巴克拉節等。如巴克拉節教授認為類比是特殊的演繹,“這種推理的特點在於:其中起著直言三段論中項作用的不是相同的,只是相似的名辭。”⑥蘇聯著名邏輯學家B·柯普寧對此駁斥道:“一切推理,包括類比和歸納,當然都可以採取三段論的形式,但是無論類比或者歸納都不因此變成演繹。”⑦據此,我們認為將類比推理納入演繹推理也是勉強的,不妥的。第三種觀點認為:類比推理是歸納——演繹省略式推理。如亞里士多德把類比推理當作歸納和演繹的依次相繼的結合⑧。國內邏輯學界也有人提出:“表達中的類比,準確些說應是歸納和演繹連用的省略式。”⑨我們將在下面論述,類比推理在一定條件下確實可化為歸納和演繹連用的省略式,但類比推理的過程本質上不同於歸納——演繹的依次相繼的結合過程。
類比推理是一種什麼型別的推理?它能不能與歸納推理、演繹推理鼎足而立?在這些問題上邏輯學界歷來爭論不休。主張類比推理與歸納、演繹推理具有同一推理模式的邏輯學家,在類比推理的具體歸屬上又有以下三種不同的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類比推理是歸納式推理。持這一觀點的有狄德羅①、斯特羅果維契②以及我們國內的一些邏輯學家③。他們按照結論超出前提斷定的範圍、結論具有或然性這一特徵來區分推理型別。按照這一分類標準,我們固然可以將類比推理納入歸納推理,但又不得不將如格·克勞斯那樣把結論不超出前提範圍、結論具有必然性的完全歸納法逐出歸納推理,而歸之於“命題邏輯或謂詞邏輯的演繹推理形式。”④並且,這一分類標準沒有顧及從特殊到一般這一歸納推理的一般特徵。正如中國著名邏輯學家金嶽霖所指出的:“類比法不是一種由個別到普遍的推理,但是其他的歸納推理都是由個別到普遍的推理。就是由於這個原故,有些邏輯學家認為類比法不是一種歸納推理。”⑤據此,我們認為將類比推理納入歸納推理是勉強的,不妥當的。第二種觀點認為:類比推理是演繹式推理。持這種觀點的邏輯學家有斯賓塞、洛斯基、巴克拉節等。如巴克拉節教授認為類比是特殊的演繹,“這種推理的特點在於:其中起著直言三段論中項作用的不是相同的,只是相似的名辭。”⑥蘇聯著名邏輯學家B·柯普寧對此駁斥道:“一切推理,包括類比和歸納,當然都可以採取三段論的形式,但是無論類比或者歸納都不因此變成演繹。”⑦據此,我們認為將類比推理納入演繹推理也是勉強的,不妥的。第三種觀點認為:類比推理是歸納——演繹省略式推理。如亞里士多德把類比推理當作歸納和演繹的依次相繼的結合⑧。國內邏輯學界也有人提出:“表達中的類比,準確些說應是歸納和演繹連用的省略式。”⑨我們將在下面論述,類比推理在一定條件下確實可化為歸納和演繹連用的省略式,但類比推理的過程本質上不同於歸納——演繹的依次相繼的結合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