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會計分錄內容和過程如下: (一)企業購入材料、商品等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根據有關憑證(發票賬單、隨貨同行發票上記載的實際價款或暫估價值),借記“材料採購”、“在途物資”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按應付的價款,貸記本科目。 企業購物資時,因供貨方發貨時少付貨物而出現的損失,由供貨方補足少付的貨物時,應借方記“應付賬款”,貸方轉出“待處理財產損益”中相應金額(二)接受供應單位提供勞務而發生的應付未付款項,根據供應單位的發票賬單,借記“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採用售後回購方式融資的,在發出商品等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後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回購商品等的價款,借記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企業與債權人進行債務重組,應當分別債務重組的不同方式進行賬務處理1.以低於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2.企業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按用於清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其他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等科目或借記“營業外支出”等科目。 3.以債務轉為資本,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按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4.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清償的,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餘額與重組後債務的公允價值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五)企業如有將應付賬款劃轉出去或者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應按其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上述內容就是關於應付賬款的會計分錄過程, 應付賬款科目核算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同時,企業的其他應付賬款,如應付賠償款、應付租金、存入保證金等,不屬於應付賬款的核算內容。
應付會計分錄內容和過程如下: (一)企業購入材料、商品等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根據有關憑證(發票賬單、隨貨同行發票上記載的實際價款或暫估價值),借記“材料採購”、“在途物資”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按應付的價款,貸記本科目。 企業購物資時,因供貨方發貨時少付貨物而出現的損失,由供貨方補足少付的貨物時,應借方記“應付賬款”,貸方轉出“待處理財產損益”中相應金額(二)接受供應單位提供勞務而發生的應付未付款項,根據供應單位的發票賬單,借記“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採用售後回購方式融資的,在發出商品等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後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回購商品等的價款,借記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企業與債權人進行債務重組,應當分別債務重組的不同方式進行賬務處理1.以低於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2.企業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按用於清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其他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等科目或借記“營業外支出”等科目。 3.以債務轉為資本,應按應付賬款的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按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4.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清償的,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餘額與重組後債務的公允價值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五)企業如有將應付賬款劃轉出去或者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應按其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上述內容就是關於應付賬款的會計分錄過程, 應付賬款科目核算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同時,企業的其他應付賬款,如應付賠償款、應付租金、存入保證金等,不屬於應付賬款的核算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