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好開心影片

      趕快去年檢,會罰款,不會扣分的。車輛逾期未年檢,上路將罰200元扣3分,另外,未年審的車輛上路行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也不予理賠。  現國家下文免去了每2年私家車去檢測站檢查這一規定。但是免檢了並不意味著連檢驗標誌都不用領取了,即使是2010年9月以後登記註冊的車輛,每2年也還需提供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免徵證明,並處理完交通違法、交通事故後,再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標誌。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只有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可6年免上線檢測,而麵包車和7座及7座以上的車輛並沒有納入6年免檢的範圍,還是需要按期年檢。  另外:  機動車連續3次未年檢將強制報廢,駕駛報廢車被查到將吊銷全部準駕,兩年內禁考。  根據2012年8月24日商務部審議透過、2013年5月1日起實行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機動車如果在2013年5月1日前沒去年檢,將被強制報廢。如果市民駕駛報廢車輛上路,將被處以吊銷全部準駕(包含所有準駕)、收繳車輛並強制報廢,罰款500元,兩年內不得再次考取駕駛證。  三個週期未年檢車將被強制報廢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規定:已註冊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燬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出。  新規還明確,距該規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內(含1年)的機動車,不得變更使用性質、轉移所有權或者轉出登記地所屬地市級行政區域。  取消特檢和延檢年限一到就報廢  根據新規,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狼人殺的最強套路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