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
1、申請人到居住地所屬的學校遞交申請表和材料。
2、各學校收集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初審。
3、各學校初審、並初步核算個申請人的分值後上送到鎮教育局進行復核。
4、鎮教育局根據申請人的得分進行排名,統一調配學位。
5、在全鎮的公辦中小學公示結果,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6、經公示無異議的,由鎮教育局發放入學意見書。
7、申請人憑意見書到相應學區的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申請材料
(一)基本資料:
1、子女及其父母的戶口本(不在一個戶口本或戶口本體現不出父母與子女關係的,還需出具出生證或其它有效證明材料)。
2、父母雙方的身份證。
3、本市現居住地街道(鎮)人口計生部門統一出具的計生證明。
4、學生本人大一寸彩色相片一張。
(二)積分佐證材料:
1、申請人由本市公安部門核發的《廣東省居住證》(2010年之前為《暫住證》)。
2、申請人社保卡、本市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適用於繳納社保人員)。
3、申請人由本市人社部門認可的最高級別的技能等級或技術職稱證書(適用於中級及以上)。
步驟:
1、申請人到居住地所屬的學校遞交申請表和材料。
2、各學校收集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初審。
3、各學校初審、並初步核算個申請人的分值後上送到鎮教育局進行復核。
4、鎮教育局根據申請人的得分進行排名,統一調配學位。
5、在全鎮的公辦中小學公示結果,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6、經公示無異議的,由鎮教育局發放入學意見書。
7、申請人憑意見書到相應學區的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申請材料
(一)基本資料:
1、子女及其父母的戶口本(不在一個戶口本或戶口本體現不出父母與子女關係的,還需出具出生證或其它有效證明材料)。
2、父母雙方的身份證。
3、本市現居住地街道(鎮)人口計生部門統一出具的計生證明。
4、學生本人大一寸彩色相片一張。
(二)積分佐證材料:
1、申請人由本市公安部門核發的《廣東省居住證》(2010年之前為《暫住證》)。
2、申請人社保卡、本市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適用於繳納社保人員)。
3、申請人由本市人社部門認可的最高級別的技能等級或技術職稱證書(適用於中級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