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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心愛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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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橋布衣
如題,你想離婚,這沒問題,你是成年人,你有這個權利,
你們夫妻有兩個兒子,你不想離婚後孩子與他們的母親一起生活,想兩個孩子都跟你生活,都不想給女方,在此我提醒你一下,不是你想不想給,你只能與你妻子協商,小孩跟誰生活,因你與其妻享有同等的權利,如協商無果,那就只能上訴至法庭進行判決,
就中國現行的法律而言,要想剝奪你妻子對子女的撫養權,你幾乎沒有勝算的可能,因要想透過法律手段,剝奪你妻子對子女的撫養權,就必需滿足一些特殊的條件,如:死亡,其權利自然消亡,坐牢,因自身已被剝奪了人身自由,故無法履行對子女的撫養監護,身患高至病的惡性傳染病,這明顯的不適合撫養子女,另外如吸毒等,
法庭的判決,是本著怎樣對子女成長有利的原則,但如你妻子無上述情況,而你們又有兩個兒子,所以我前面就告訴你了,你無勝算之可能,我不妨再給你說句大實話,就算你,離婚後,身家億萬,而你妻子則一貧如洗,並且法庭也本著對子女有利的原則,將兩個兒子判決予你撫養,但你妻子拒不履行法律判決,死活不將子女交予你,法院也拿她無法,因那有將子女從母親身邊強行帶走的道理呢,因這有違人性的原則,我們都不是野獸,
你也是成年人了,考慮問題應更加冷靜成熟,遇事不可意氣用事,特別是在離婚的問題上,你們的離婚,本就給孩子造成了巨大的傷害,現你又想用子女問題要挾你妻子,不管你妻子有千般不對,但她始終是孩子的母親,她也負有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同時,也是她享有的權利,現你們雙方,不管以何種方式離婚,但都要本著對子女有利原則,好好商量,妥善安排好子女的一切,這才是你們為人父母應當辦好的首要大事,切不可弄成神仙打架,凡人遭殃,給子女造成更大的傷害,切切!望自深思!
順致: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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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尚諾克斯小白
你是因為什麼情況才想有離婚的,還可以挽留就不要離,畢竟孩子還小,有為孩子考慮一下,是真的過不下去在說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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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阿庭同學
按法律也會判一人一個孩子除非對方自動放棄,每月按時給撫養費,如果對方不願出撫養費又不想帶走孩子撫養權才會在你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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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九胃泰好喝
證明對方某方面不行 而你這方面恰好沒問題
比如 不良嗜好 經濟能力 生活能力 違法犯罪的記錄 等等
回覆列表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有一件事情需要你解釋一下:通常而言,小孩子更加離不開母親,你為什麼一定要讓兩個兒子都離開親孃呢?我能想到的原因有以下幾個:
一、老婆有不良嗜好、或不勝任撫養的責任,怕對孩子有不好的影響;
二、你特別喜歡孩子,捨不得離開他們;
三、受傳宗接代思想影響,你認為兒子就應該是自己家的,老婆離婚就是外人,兒子不應被外人帶走;
四、夫妻已經成仇,試圖用這種方式報復甚至勒索她。
如果以上都不是,希望你來補充說明。
以上四個原因,如果(一)的情況是客觀真實的,這是最有說服力的理由。監護人的責任,除了為孩子提供物質和安全保障之外,還有承擔教育、引導責任,幫助他建立正確的價值觀、教會他做事的方法。如果她沒有能力為孩子提供物質安全保障,或見識太差、甚至品行不端,那麼拒絕她承擔監護責任是正確的選擇。只要你拿出充分的證據,法院也會支援你。
如果原因是(二)或(三),希望你能明白:“父母愛子女,必為之計久長”。讓年幼的孩子離開親孃,實在是一種不人道的行為,而且對孩子並沒有好處。如果你真心對孩子好、對自己的後代負責,就不要讓他們過早離開親孃。另外,你這種要求也沒有法律依據,除非符合條件(一),否則法院最多判決夫妻一人帶一個孩子。
如果原因為(四),這裡要提醒你:夫妻恩怨,不能殃及孩子。報復、勒索都不是值得鼓勵的行為,何況是以孩子作為籌碼甚至人質。作為父親,希望你本著對孩子負責的精神,首先把自己的心擺正,然後才能把孩子培養成一個身心健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