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南貓還是南貓

    我覺得不一定。喜歡別人是每個人都可以有的權利,有些人自卑,自暴自棄,覺得自己配不上他(她)。有時候如果當你發現你喜歡的人也喜歡你,自己內心即使是非常激動也不會在那個人的面前表示出來,因為你又害怕又激動。害怕,是因為你內心非常的矛盾,覺得有一天那個人會離開自己,就感覺自己失去了全世界。激動,我覺得這個不用我多解釋了。總之,這一切看自己的造化了……

  • 2 # 戀520666

    我覺得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因為愛情,才在一起的,所以不是必須的。有些人是因為在一起,可以相互謀取利益,或是想忘記上一段失敗的愛情,這都是迫使兩個人,不一定要相互喜歡才在一起的一些因素。

  • 3 # 抖音音樂歌曲排行

    首先讓我們來說愛情是什麼?

    愛是兩個人在一起時有一種感覺,一種“親切感”,男人可以不英俊,女人可以不漂亮,但是彼此看著順眼,彼此感到親切,就像親人一樣,在對方面前都能徹底地放鬆,願意敞開心扉,願意暴露自己的脆弱,願意暴露自己的缺點而不必擔心對方輕視和嘲笑。

    愛是雙方彼此的關心和體貼,是彼此心疼愛惜的感覺,是你對我好、我對你更好的感恩的心情。

    愛是兩個人心靈和思想上的交融,是彼此的理解和寬容,是一種放鬆的心情和親人般的感情。

    愛是無條件的付出,心甘情願地付出,是發自內心真正的想法。不是浪漫的鮮花和燭光晚宴,也不是甜言蜜語海誓山盟。

    愛是不在乎對方的身份,不管對方的身份是多麼的卑微,不管貧窮或富有,這段感情任然可以繼續下去。

    愛是雙方都懂得感恩,懂得回報對方的愛,而不是一方奉獻,另一方只是索取...... 愛和物質金錢沒有關係,要的只是你這個人。

    如果不是雙方互相喜歡,那就不是愛情,只有一方的喜歡另一方的,那叫單戀。

    所以說,如果是愛情,就不會有必須互相喜歡才能在一起這種疑問。

  • 4 # 熱愛生活的搬磚客

    舉個最好的例子,相親,並不是說互相喜歡,只是相互衡量了之後對對方不反感,自然而然結婚了。尊重愛情,祝福他們。

  • 5 # 就是一個夢

    如果不喜歡會娶,或會嫁嗎?反問。

    如果只是想結婚,那也可以結婚,如果你只是現在沒感覺,卻知道對方適合自己。

    在沒有感情基礎上的婚姻,是比較不容易。所以有時間應該先了解,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別人負責。

  • 6 # 我們是好朋友

    不是,只要有一方是真心的就可以在一起。

    在現實生活中,兩人都看對眼,彼此喜歡的很少!大多數都是隻有一方喜歡,而且大多數情侶都是男的愛上女的美貌,然後追求女的,女的最初不願意,因為對男的沒有感覺,然後男的就不斷的追求女的,最後女的被感動了就在一起了。或者女的沒有被感動,只是享受被男的追的感覺,後來也就習慣在一起了,在一起時間長的兩個人就會產生親情,所以也能互相關心攜手一輩子。你看古代都是媒婆說的根本沒感情,後來也是相濡以沫一輩子,因為產生了親情。

  • 7 # 不靠譜的回答

    不知道題主是在什麼境況下,問出的這個問題。我簡單說一下我的看法。

    愛情作為一種人類情感,在人們的前半生乃至一生都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互相喜歡”、“在一起”這是婚姻的高配。我有以下幾個標準

    婚姻乞丐版:你不喜歡我,我不喜歡你,受不了父母和自己的年歲大,搭夥過日子

    婚姻中配版:你喜歡我,我不喜歡你,但是你的物質條件達標

    婚姻高配版:你喜歡我,我也喜歡你,一直在一起的普通生活,白頭到老。

    婚姻頂配版:王子與公主一見傾心,至死不渝。

    “在一起”很容易,爺爺輩的人,他們可能在結婚之前夠沒有見過對方面,哪裡有什麼情感,更別提什麼喜歡不喜歡了,生兒育女,柴米油鹽一輩子,你說他們"互相喜歡"麼?

    “互相喜歡”也不難,你見過很多白頭到老的人,你也見過在社交軟體上的山盟海誓,“餵狗糧”,但是如果你們都已經互相喜歡了,為什麼還會劈腿,各種前男女朋友呢?遇見更好的,你就沒有呢麼喜歡了,男女都一樣。

    總之,“在一起”的不一定“互相喜歡”,“互相喜歡”的也不一定“在一起”。但是,“互相喜歡”而且“在一起”的,那一定叫做愛情。

    個人愚見,不易勿噴。(圖片源於網路,侵刪)

  • 8 # 海雅94992066

    當然,在一段婚姻中,互相喜歡才可發展愛情是重要因素,但也未必盡然,只要第一睇相會時,不會令其中那一方產生厭惡對方下,發展愛情還是可以的,古代婚姻要求門當戶對,指的是家庭背景,媒妁婚姻下雙方事前也未曾見過靣,能一拍即合,也就是婚後才互相瞭解,增進感情,最終大多也會白頭終老,今天就小有媒妁婚姻這情況了。在自由戀愛下,只要互相喜歡就走在一起,但要維持長久,就必須彼此存在著須求,包容,如雙方文化水平相距不大,思想接近,不向對方苛求,挑剔,再加上能忍惡揚善,長久相處是可以的,如一方好高慕遠,一方不思長進,最終也會分開。這是簡單夫妻婚姻長久之道。願天下有情人珍惜對方,夫妻同諧白首。

  • 9 # 善良但有鋒芒

    談到“愛情”二字,恐怕不同年齡段的人不同經歷的人會有不同的解讀和認同吧。

    自己覺得如果“愛情”是指一個個體純粹的強烈心理+生理反應,估計得對方也對你有感或不討厭你才能真正實現“在一起”。但在一起後,也有很多相愛容易相處難的情況,隨著更多深入瞭解和相處,“愛情”是一個變化中的定義,有些人愛著愛著就散了,有些人三觀相近互相包容尊重白頭到老,成了真正的“伴侶”和“親人”。這恐怕是比較理想和有緣分的“愛情”。

    “愛情”還可以僅僅是一種發自內心,放在心裡的巴拉圖式的非世俗的靈魂伴侶soulmate。現代科技社會,即使你從未真正接觸過對方,只是影片影像和演講書本言語,也能引起你單方面的喜愛和共鳴共情。這樣的感情真正"在一起”的機會很少,但也是刻骨銘心的人生體驗和美好。而且這樣的“愛情”維持的時間還一定不短,畢竟與生理需求相比,人的心靈感應、共鳴和心靈撫慰的需求會伴隨一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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