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應該,不過不能讓孩子有被逼迫感,如果孩子有委屈感也要予以重視並及時疏導。
節目沒看,分享一下我家的通用原則(理想情況下的大原則哈,具體實施時還是看情況的,畢竟我家小朋友才三歲多):
原則一: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從加輔食孩子會自己抓著吃時就可以著手培養了,會爬就自己爬,會走就自己走,想拿玩具自己去拿,家長不要太善解娃意——有些家長連話都替孩子說了,其實家長慢一些懶一些,孩子得到鍛鍊的機會就多一些。
但家長不能圖省事的那種懶:我餵你更容易控制場面,比你自己吃更省事,所以我不讓你自己吃。給你看影片你就不鬧了。 這種懶不行。
原則二:家庭成員間互相關愛,到孩子三四歲開始啟發孩子換位思考。
注意:是啟發,不是說教、強迫、威脅或親情綁架,不虐待、不佔孩子便宜,多子女家庭不差別對待不同的孩子。最近知乎每天上熱榜的《都挺好》就犯忌了。但有些情況下,孩子覺得委屈,是正常的心理波動,不一定是家長的問題,這時候家長在整體氛圍鋪墊和具體把控上觀察一下,儘量把家庭勞動當成一件自然而然的事,像洗臉刷牙穿衣服一樣,勞動不是負擔,也不是懲罰。
父母在前面的帶養過程中不怕麻煩,到孩子三四歲時就具備照顧自己大部分衣食住行的能力了:自己上廁所,自己洗手,自己穿衣服鞋子(套頭上衣脫下時可能需要幫助),自己洗澡刷牙(家長需要幫助一下),自己背書包,自己收玩具,自己獨立玩一會兒,自己吃飯,自己入睡,自己寄好安全帶……
還可以幫家長一些小忙,比如說拿東西,看東西,擇菜,澆花……隨著孩子的成長,家長要動腦筋想孩子的能力適合做些什麼,但如果陪伴時間夠這其實又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過程,因為如果你不去束縛孩子的話,他們通常有強烈的自己動手的主觀意願(然而好多家長透過不斷地制止和干涉,在一歲多時就把孩子給養“老實”了)…… 一些任務可能帶來混亂場面,但不要因為圖省事而剝奪孩子參與家庭勞動的權利,對,這是孩子的權利。勞動有時候確實會讓人覺得重複瑣碎,但有時候也能帶來成就感和滿足感。
原則三:家庭成員間是平等的,即孩子的爸爸媽媽也要做家務,或者說,家庭每個成員都要做家務。
誰照顧誰都是愛意,不是應該的。孩子媽媽就算是全職媽媽,家務也不是媽媽一個人的事,更不是老人家一個人的事。當然也不是爸爸一個人的事。
原則四:父母要動腦筋培養孩子的責任感。
這個可不容易,羅斯福的父親是給了他幾匹馬讓他養,現在好多貴族私立學校還在沿用這個傳統。
原則五: 解釋要求孩子做一件事的原因,形成規則後就長期堅持,以一貫之。
這個嘿嘿,輕易不要朝令夕改,否則就不叫原則了。但如題目所說,假設孩子寫完作業都10點11點了,你還要他洗碗,而家長一直在玩手機。這樣是不行的,因為我們還有其他的原則比如說規律作息,身體第一,互愛互助等,所以要從整體來把控。這個說來話長了。
不過,就題目可能的情況來說,如果家長並沒有多過分(個人覺得一個月八小時勞動不算多),那麼就在孩子如何提高專注力、提高效率、改善做事章法、時間管理上進行啟發。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是需要家長幫助的,否則就不叫監護人了,只是這些幫助是要根據他們的年齡段和個性差異而定製的。
我個人一直視家務勞動為一種休息,我尤其喜歡家裡保持整潔有序,以前每當考試前或是要交大作業,我都會大掃除……現在有時候看書或寫字累了,起來收拾一下權當休息了……我覺得除了運動和會友外,勞動真的是一種釋放壓力、換腦子的好方法,看到窗明几淨的勞動成果,心情也特別愉悅……呃
當然應該,不過不能讓孩子有被逼迫感,如果孩子有委屈感也要予以重視並及時疏導。
節目沒看,分享一下我家的通用原則(理想情況下的大原則哈,具體實施時還是看情況的,畢竟我家小朋友才三歲多):
原則一: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從加輔食孩子會自己抓著吃時就可以著手培養了,會爬就自己爬,會走就自己走,想拿玩具自己去拿,家長不要太善解娃意——有些家長連話都替孩子說了,其實家長慢一些懶一些,孩子得到鍛鍊的機會就多一些。
但家長不能圖省事的那種懶:我餵你更容易控制場面,比你自己吃更省事,所以我不讓你自己吃。給你看影片你就不鬧了。 這種懶不行。
原則二:家庭成員間互相關愛,到孩子三四歲開始啟發孩子換位思考。
注意:是啟發,不是說教、強迫、威脅或親情綁架,不虐待、不佔孩子便宜,多子女家庭不差別對待不同的孩子。最近知乎每天上熱榜的《都挺好》就犯忌了。但有些情況下,孩子覺得委屈,是正常的心理波動,不一定是家長的問題,這時候家長在整體氛圍鋪墊和具體把控上觀察一下,儘量把家庭勞動當成一件自然而然的事,像洗臉刷牙穿衣服一樣,勞動不是負擔,也不是懲罰。
父母在前面的帶養過程中不怕麻煩,到孩子三四歲時就具備照顧自己大部分衣食住行的能力了:自己上廁所,自己洗手,自己穿衣服鞋子(套頭上衣脫下時可能需要幫助),自己洗澡刷牙(家長需要幫助一下),自己背書包,自己收玩具,自己獨立玩一會兒,自己吃飯,自己入睡,自己寄好安全帶……
還可以幫家長一些小忙,比如說拿東西,看東西,擇菜,澆花……隨著孩子的成長,家長要動腦筋想孩子的能力適合做些什麼,但如果陪伴時間夠這其實又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過程,因為如果你不去束縛孩子的話,他們通常有強烈的自己動手的主觀意願(然而好多家長透過不斷地制止和干涉,在一歲多時就把孩子給養“老實”了)…… 一些任務可能帶來混亂場面,但不要因為圖省事而剝奪孩子參與家庭勞動的權利,對,這是孩子的權利。勞動有時候確實會讓人覺得重複瑣碎,但有時候也能帶來成就感和滿足感。
原則三:家庭成員間是平等的,即孩子的爸爸媽媽也要做家務,或者說,家庭每個成員都要做家務。
誰照顧誰都是愛意,不是應該的。孩子媽媽就算是全職媽媽,家務也不是媽媽一個人的事,更不是老人家一個人的事。當然也不是爸爸一個人的事。
原則四:父母要動腦筋培養孩子的責任感。
這個可不容易,羅斯福的父親是給了他幾匹馬讓他養,現在好多貴族私立學校還在沿用這個傳統。
原則五: 解釋要求孩子做一件事的原因,形成規則後就長期堅持,以一貫之。
這個嘿嘿,輕易不要朝令夕改,否則就不叫原則了。但如題目所說,假設孩子寫完作業都10點11點了,你還要他洗碗,而家長一直在玩手機。這樣是不行的,因為我們還有其他的原則比如說規律作息,身體第一,互愛互助等,所以要從整體來把控。這個說來話長了。
不過,就題目可能的情況來說,如果家長並沒有多過分(個人覺得一個月八小時勞動不算多),那麼就在孩子如何提高專注力、提高效率、改善做事章法、時間管理上進行啟發。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是需要家長幫助的,否則就不叫監護人了,只是這些幫助是要根據他們的年齡段和個性差異而定製的。
我個人一直視家務勞動為一種休息,我尤其喜歡家裡保持整潔有序,以前每當考試前或是要交大作業,我都會大掃除……現在有時候看書或寫字累了,起來收拾一下權當休息了……我覺得除了運動和會友外,勞動真的是一種釋放壓力、換腦子的好方法,看到窗明几淨的勞動成果,心情也特別愉悅……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