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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陽光私募Mike吳

    不構成。

    婚內強姦

    婚內強姦,按照理論上的闡釋,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亦有特指在婚姻狀況處於非正常的情況下,如分居、提起離婚訴訟等期間),丈夫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違背妻子意志,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係的行為。上海、四川、河南等地卻先後發生了丈夫強迫妻子與其進行性行為的案件,並且司法機關在處理這類案件時亦多有分歧。婚記憶體在不存在強姦,“婚內強迫性行為”算不算犯罪,這一問題在理論界、司法界一直爭議很大。

    所謂婚內強姦,是指丈夫違背妻子意志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婚內強姦這一現象在現實生活中並不陌生,法理上也一直存在著爭議。中國刑法原則上將在法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丈夫違背妻子的意願、強行發生性關係的行為排除在強姦之外,造成傷害後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傷害罪、虐待罪等論處。

  • 2 # 夏豐日

    按法律是強姦。但有一點必須說明,就是不告不理。不管是否夫妻關係,只要違反妻子意願,強行發生關係,就是強姦。只要你告到法院,經驗傷,硬實受到傷害,是由於強姦造成的傷害,那麼,丈夫就要坐牢。但一般妻子不會告發,家醜不外揚,為了家庭和睦等各種厚因,只能忍受,那麼,別人當然就不會管了,這叫不告不理。祝你好運。(本文原創)

  • 3 # 燕十五4

    首先你要有證據,證明是強迫的,這個有難度。理論上夫妻之間做這事肯定是合法的。剩下就是強迫的界定了。證據,這個有難度!

  • 4 # 百姓論壇2

    到了想把你的另一半送到監獄去的地步就別過了唄 這是何必了 一日夫妻百日恩不是萬般無奈我還是覺得 不是太過分了就好合好散也沒必要非要治對方於死地而後快

  • 5 # 上策視覺

    刑法中早就有“婚內強姦”的條款,問題在於不好舉證,畢竟夫妻之間發生性行為是合法的。除非發生在女方已起訴離婚期間,並且女方能拿出男方分泌物和因之受傷的證明,又或是影片和錄音證據。

  • 6 # 福州小貝哥

    我不是專業的法律人士,剛才特意百度了一下,強姦的百度百科,如下:

    看解釋中兩點:1、違背被害人意願。

    2、使用暴力、威脅或其它手段強行與被害人強行性交的行為。

    所以就你敘述的情況,雖然兩者是夫妻關係,但是違背了被害人的主觀意願,我覺得這構成了強姦。雖然是夫妻,還是應該享有基本的人身權力。

  • 7 # 風中覓影

    每個國家都有法律作為標準,每個國家的法律又不一樣,中國有一句話,清官難斷家務事,除非你有足夠的證據。就比如美國,家暴是要坐牢的,只要你老婆報警,警察問你老婆是不是家暴了,你去百度搜索下結果。如果要是印度,呵呵你殺了你老婆都未必會被逮捕。

  • 8 # 美門油畫藝術

    只要違背婦女意願,強行發生關係,都是刑事強姦罪。美國更狠,一開始你情我願,你正在嗨,女方突然說停止,你就得出來,否則就是強姦罪。江蘇劉就是吃了這個虧,所以大家要潔身自好,不要被一時衝動毀了一生。

  • 9 # 軍旗99

    構成強姦,但不會有告的,畢竟是夫妻,日子還過不過了,就是離了以後誰還敢娶這樣的,要是有孩子的話,怎麼面對孩子,造成孩子心裡傷害挽回不了。

  • 10 # 精神病人也是人

    女方不行房你強行進入百分百強姦罪。所以一般叫她咬一下。只要有這個過程不會定位強姦。

    如果女的不同房,男的可以以此離婚。男的不同房女的一樣可以以此離婚。

  • 11 # 飛尋天下

    會構成強姦罪,只要違背婦女願望,採用暴力威脅手段強行發生關係的都是強姦,夫妻強姦是婚內強姦罪。但由於是法律認可的夫妻,所以夫妻之間的性關係也是認可的,在強姦罪方面取證較難。可以向法院起訴家庭暴力。

  • 12 # 苟而不羈

    在存在婚姻關係的狀態下,要構成強姦,要具備以下條件:

    (1)長期使用暴力手段強姦妻子,對妻子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傷害,有傷情證明和證人證言的;

    (2)出於報復、圖財等目的,幫助他人強姦妻子的;

    (3)雖已登記結婚,但尚未同居,女方提出離婚後強制發生性行為的;

    (4)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長期分居,有分居協議或證人證言的。

    如果不是以上行為,要主張丈夫強姦是很難的。

  • 13 # 王一踩

    應該不屬於強姦。要弄清女方不願意的原因,是否有外遇?還是嫌棄?或者其他?既然嫁給了他,就有責任滿足對方的要求。

  • 14 # 卿聽我說

    請問夫妻雙方之間違背女方意願發生了關係,是否構成強姦罪?

    1、強姦是一種什麼行為?

    幾乎在所有的國家,強姦都是犯罪。強姦就是違背被害人的意願,用脅迫、暴力或傷害的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生行為。

    中國刑法說,違背婦女意願,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行為或與未滿14週歲幼女發生關係,成立強姦罪。

    2、夫妻之間是否存在強姦?丈夫違背妻子意願強迫與其發生關係,是否構成強姦?

    我認為,夫妻雙方之間不該產生強姦,刑法規定的強姦罪在夫妻雙方之間不應適用。

    夫妻雙方之間以法定的婚姻為基礎,夫妻雙方互負一定的義務,過夫妻生活就是夫妻義務中的一種。過夫妻生活是一種義務,夫妻雙方都不能逃避這種義務,除非一方因身體疾病等原因暫時不適合過夫妻生活,但也應向對方說明、等待身體復原,對方也應對這種情況予以理解。

    假設丈夫違背妻子意志,要強行與其發生關係,我認為這是男方有“錯”,因為過夫妻生活要雙方同意。

    3、夫妻雙方之間強行發生關係,雖然不構成強姦,但可能構成傷害。

    夫妻雙方之間對方不同意而強行,造成對方身體上的傷害,雖然不可能構成強姦,但卻可能構成另一種罪:傷害罪。

    夫妻關係中的雙方各為一個獨立的生命體,都有其自己的自由意願。若是他人來對自己的自由意願進行侵犯,當然不高興。侵犯他人當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危害性,就可能違犯法律,屬於違法犯罪行為。

    夫妻雙方之間,丈夫不顧妻子的反對或拒絕,強行與其發生關係,若在妻子的激烈“反抗”下造成妻子身體方面受到嚴重傷害,是一定構成傷害罪(或故意,或過失)的。

    個人認為,夫妻雙方之間不發生強姦。因為夫妻生活是夫妻雙方之間的一種義務,夫妻雙方都有向對方盡“夫妻生活義務”的義務。但是聽說有案例認定夫妻之間發生強姦。

  • 15 # 藍天白雲下的自信

    有一對夫妻,恩愛有加,夫妻和諧。就是生活缺乏激情。有一天兩口子鼓掌後,女方意猶未盡,調侃丈夫婚內強姦。怒羞成怒,真的要告丈夫婚內強姦。

    試問:告的贏嗎?有意思嗎?

    再說另一對夫妻。夫妻感情一直不好,正在鬧離婚,已經分房或者獨居數日,突然某一天丈夫色性大發,要行夫妻之實。柔弱的妻子怎麼會是丈夫的對手,性生活之後,妻子嘔吐不止,整個人都變形了,當即報案強姦!警察取證,法院起訴,丈夫拘捕了。

    試問:為啥贏了!這是尊嚴。

  • 16 # 蘇州律師杜哥

    夫妻之間通常不構成強姦罪,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比如雙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時,男方強行與女方xx,可以構成強姦罪。

    但反過來,如果女性強行和男性xx,不管夫妻之間還是陌生人之間,都不構成強姦罪。

    另外,如果女性的說某男非禮自己,就算沒有任何證據,男的也百口莫辯,瞬間社會性死亡。

    可見,在兩性之間,男人就是弱勢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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