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裝修師傅在16樓進行高空作業時,不慎弄髒一業主晾曬的衣服,在道歉後,業主仍一氣之下割斷了裝修師傅的備用安全繩,所幸師傅在下跳過程中僅受了皮肉傷,未釀成更大的安全事故,該業主也也被行政拘留了。
對於該業主被拘留的處罰,有的網友覺得處罰太輕了,這種行為已經算是故意殺人了,應該判刑才對。為了一點小事就危害他人的生命,以後也可能會做更過分的事情,應該嚴懲;也有的網友的認為業主的行為雖然有點過激,但師傅也沒有受到很大的傷害,為了一點小事也沒必要到判刑的地步。
各位網友們覺得,該業主應該被判刑還是被拘留?
回覆列表
-
1 # 大大尾巴豬
-
2 # 記憶中的猹
肯定是殺人未遂啊,不然還能是什麼?因為高空作業,割人繩子不是讓人死啊?至於說沒有受到傷害,所以就不要判刑?請問誰說的,那摔死了算誰的?
這個邏輯,真是沒誰了,那崑山反殺案也是啊,說不定死者並不一定有殺人的想法啊,他拿刀只想嚇一嚇人,然後就被反殺了。
所以理論上,只要意志清醒,成年了,只要是自己所做的事情極大可能導致人家死亡,那就可以算謀劃殺人了,至於對方命大沒死,肯定是殺人未遂了。
-
3 # 窮車迷
不拘留,不定罪,就讓割繩子的和被割繩子的換位試試,如果這樣不行的話那就把割繩子的直接槍崩了吧,這種人留他就是禍害!
-
4 # 使用者53408511891
這件事不能以普通的治安處罰法來定性。嫌疑人應該考慮到斷繩索後工人從高空墜下的嚴重後果。應以故意殺人案來量刑?
-
5 # 么零零零
行兇之人是否知道安全繩與承重繩的區別? 平時囂張跋扈慣了吧? 不管擦窗工有何過錯,也不能直接採用這種極端的處理方式! 這種人,以後還會極端的報復社會,必須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讓丫心服口服
刑事拘留,處罰的問題交給司法,但是這裡我覺得量刑應該在故意殺人未遂,3-10年有期徒刑。第一這個人是成年人,做這個事情可以遇見其危害性,所以主觀上有故意致人死亡的意圖。第二依據刑法這樣的行為存在故意剝奪他人生命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