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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671933884023

    一 “聽”是一個字 《說文》:“聽,笑皃(按通貌),從口,斤聲,宜引切”;段玉裁《注》引司馬相如《上林賦》“亡是公聽然而笑”為證。《龍龕手鑑》曰:“聽,口大皃”;《玉篇》曰:“聽,仰鼻,又笑皃”;《集韻》:“聽,嗞口開皃”;《正字通》引楊慎曰:“聽、古哂字”;按人笑,多作仰首張口狀,故“口大”、“仰鼻”、“嗞口開”、“哂”等義項,均與《說文》所謂“笑皃”無甚區別。換言之,可以說《說文》的解釋最準確,最概括。 二 “聼”是一個字 聼,平聲,有收受聲音(如〈論語檀弓〉:“夫子式而聽之”)、採信、取信(如〈宋史〉卷四四二〈蘇舜欽傳〉:“大臣歸咎於刑獄之濫,陛下聽之”)、等候(如徐渭〈雌木蘭〉第二齣:“念其勞役多年,令馳還鄉休息三月,仍聽取用”)順從(如〈韓非子五蠹〉:“民固驕於愛聽於威矣”)、耳聞之事(如諸葛亮〈出師表〉:“誠宜開張聖聽,以光先帝遺德”)、廳堂(這是通假,如劉義慶〈世說新語黜免〉:“大司馬府聽前有一老槐甚扶疏”)、量詞(英語tin之音譯)和姓氏等義項。 讀去聲,則有治理(如:“垂簾聽政”)、裁決(如:〈論語顏淵〉:“聽訟、吾猶人也”)、任由(如〈西遊記〉第九回:“這江州有個金山寺、焦山寺,聽你在那個寺裡去”)等義項。 三 “聽”是“聽”的俗體字 《古今正俗字詁》:“俗淺率以‘聽’代減筆‘聽’字,音義俱失,殊乖大正”;如前所述,“聽”與“聽”的讀音和字義毫無相通之處,故曰以“聽”代“聽”是“俗淺”之人“殊乖大正”的陋行。 四 “聽”是“聽”的簡化字 簡化字並非49以後的創舉。但是,49前後的漢字簡化,以嚴謹、合理作標準的話,可以說後不如前。以“聽”代“聽”,便是49後的簡化字,49前並沒這麼做。 五 “聽”還是(上沂下口)的俗字 (上沂下口),意為“嗞愧皃”(《集韻》),讀若沂。 六 小結 “聽”被當作“聽”的簡化字,對於中國文化最大的損失,不是讓國民都變成了“俗淺”之人,而是讓“聽然而笑”這種典雅修辭在日常生活中永遠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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