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12個小時,相當於平均每天加班4個小時,每週至少要工作60小時;不管是日工作時間還是周累計工作時間,都明顯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有人想去告公司,贏得機率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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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強啊霸哥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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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就想追著你
比比皆是,這就是現實,國家法規是法規,可是現實就這樣,你以為國家不知道嘛,它知道,只是做做樣子,理由就是要發展經濟,拉動內需,地方要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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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yUa一位老者
現在除了公務員.國企工作的員工,其它行業差不多都在工作8小時以上。特別是一些超市員工,他(她)們的工作時間差不多都在10小時以上。為了生活就得負出,沒有更多的負出那有回報!
一句話,為了養家餬口拼了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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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3551684447245
凡是企業,無一不是十二小時一班(你想啊,少一班人,就要省好多錢啊)。而事業單位每天能上夠七小時的到底有多少?那個《勞動法》就是一個花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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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懸崖松柏之松鼠
我們這工資低,工廠裡招人說兩自兩夜休兩天,結果一上十幾天自班,一上十幾天夜班,一個班十二個多小時,不做吧,出不去,誰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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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川軍小馬哥
法律歸法律,現實歸現實,法律和現實結合起來自然能夠達到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但試問誰不是被逼無奈進工廠,進了就要付出領導,得罪領導的唯一好處就是不給你加班,工廠工人不加班,好耍但不加班拿個底薪恐怕不行吧,衣食住行樣樣要解決,恐怕出來吃頓大餐都糊不了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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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虞人論事
職工和企業協商一致,一個願意上,一個願意給,只要沒矛盾,預設沒毛病,現在實行的是民不舉,官不糾,再說了,這麼多,怎麼也監察不過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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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我是飛飛啦
現在大學很多畢業生都想通過國考省考進國企,有正事編制,不就是為了不會加班或者不會強制性加班並且有加班費麼。但是如果是進入到私企的話那就不同了,如果加班公司能夠按照你加班的時長給你加班費,或者折算成調休那就已經非常不錯了,大部分公司加班都是沒有加班費的。公司雖然會在入職的時候說5天8小時工作制,不提倡加班,但是以任務為導向,自願性加班,或者說彈性工作制等這些,實際上就說明了這家公司不提供加班費並且超過八成是一定需要加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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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韓孟冬
加班企業就可以多賺錢多盈利,假如不加班一個工人一月可以給工廠盈利一萬~加班可以盈利三萬←_←
不加班給員工2000塊~加班給4000塊!大家覺得企業會如何做?這個工資標準是符合大多數企業的。
不加就走人!我再找人就是,本市再也找不到了就外市甚至外省總會找到上好的驢子←_←
告是肯定能告贏的百分百的,但之後呢?像前幾天那事一樣跟企業扯4年?!雖然企業是原告但是原被告是能轉化的一樣的事再來一遍唄他們門清。
想要成就非凡的大事,就要使用非凡的手段。這就是手段!殺雞儆猴!看誰還敢!
所以要麼離開要麼忍,不要鬧僵了最後受傷的不僅僅是你還有你身邊的同事。
公司寧願花一百萬打官司也不會賠給員工一分錢!這句話不知道是哪位“偉人”說的@_@
已經被髮揚光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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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好貓者
很多廠都是違規的,我原來工作的廠合同裡寫正常上班5天8小時,超過算加班,但是人事明說是做給上面看的,正常上班是10小時,加班費也才7.8塊,星期六星期天都當正常上班沒有加班費。有的基本工資都不按本市規定的來,本來基本工資最低1420,他那裡才1200。說白了還是人多不愁沒人幹,而且普工之類的本身就地位低,也沒什麼發言權,社會也不會關注這個群體
十個人有八個在10小時左右,12小時的也得有四個,很多都這樣,我們八小時的工資不足以維持我們的開銷,工資太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