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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4151483937267

    她說,結婚條件。

    1.全款買省會房子(因為她不想還貸款),每平大概20000多,買了寫她名字。

    2.給30萬彩禮,

    3.婚禮要辦的好,有面子,她們家親戚一律不能收禮金

    4.別指望陪嫁。別指望她家。

    5.有債務必須我父母還,我們結婚了要買車。

    然後我父母積極湊錢,準備接下來,我默默點頭,但是,我心裡對父母很慚愧。

    之前端午,我父母來合肥,第一次見面,她沒來接,說有事。

    晚上吃飯,九點才到?

    說臨時有事。我都忍了,當然我們也沒在意這些小事。

    。。。。。。。中間種種,很多很多。。。。。。。。

    我想分手,因為我不堪重負,我愧對父母。讓他們這麼多年如此辛苦,臨近天命之年,還要為我到處去籌錢。

    我開始出差時間越來越久,到了一個月25天。

    抽菸越來越多,應酬越來越容易醉了。

    然後,我拒絕去她家,我真的不想去。

    我也拒絕帶她去我家,因為我知道,這個故事,快結尾了。並不會是美好的結局。

    18年1月,分手,我坐飛機從青島趕回來

    我不知道自己什麼情緒?

    想挽回她,畢竟一起住了兩年了,我不捨得?

    想分手,其實我想說的,又不知道怎麼說?

    我承認我自私的讓她說了。

    直到今天,我不得不清醒的說,我很慶幸分手,真的很慶幸,甚至我應該大擺宴席。

    如果不分手,我這輩子都會錯過好好孝順恩重如山的父母的機會,一輩子都會慚愧,相信我也不會過得幸福快樂。

    我會更珍惜我未來遇到的人,也會更努力的讓自己變得更好。

    不管是愛情和麵包,我覺得我是有一定的能力給予的,但是也希望我能得到對方女生的體諒,否則又怎麼會長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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