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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漠孤煙9926

    以前孔子的弟子問:父母逝世要守喪三年,時間會不會太長了?孔子答言:“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父母對子女不但有生育之恩,而且子女生下來之後,差不多三年的時間內,都是在父母懷抱中長大。父母盡心盡力地照顧你,為你的吃飯、穿衣特別操勞,辛辛苦苦把你養大,為了紀念這一點,父母死後守喪三年並不為過。

    【智悲心語】《孟子》雲:“三年之喪,齊疏之服。”意即守喪要守三年,喪事期間要穿素服。這是中國的古代傳統。

  • 2 # 農學天地

    百善孝為先,這是老祖宗流傳下來的傳統。而守孝三年,能夠表達子女對父母離去的哀思之情,歷代上至帝王,下至親民,從古到今共同遵守。【子曰: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孔子是極力維護孝道的,主張遵循古禮。孔子認為,小孩子三歲才能離開父母的懷抱。獨立行走吃飯,父母去世了,這三年的恩情就要用守孝三年來還,思念父母的養育之恩。所以古代孝道,定父母之喪為三年,就是還報這個慈愛,事實上父母對孩子要一直照顧到二十多歲。這個古禮,現代已經沒有了,三年變三天,通常在手臂上佩戴孝字纏布,來表示守喪。古代守喪的情況比較嚴重。在古代做官的人,無論文官武官、官大官小,碰到父母之喪,必須馬上請假還鄉奔喪。反之,監察御史會彈劾你,嚴重的會永不錄用。不過有一種情況例外,武將可以“起復”。武將在前方作戰,突然父母去世,可戰場離不開他,這時皇帝下命特別起用。張居正因為不能守孝選擇多情,引起軒然大波;嚴世潘守孝三年,嚴黨一敗塗地;張四維好不容易搞臭張居正當首輔,結果父喪守孝,未滿三年自己掛了。正所謂杜康做酒柳林醉,醉死三年又還生。 中華文明八千年,三年守孝人人知。  

  • 3 # 秉燭讀春秋

    古代守喪三年,就是指在居喪三年期間不能外出工作。孔子制定喪禮時說:『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

    孔子說,小孩子三歲才能離開父母的懷抱。所以三年之喪,就是天下兒女對父母的喪期。

    孔子說:“百善孝為先。”春秋君說:“羊羔跪乳,烏鴉反乳,自然界動物都知道感恩,作為人類更應該知道孝道。”當然也不是活著不養父母,當老人不在了裝逼守喪,孝由心生,孝不是做給誰看的。

    在當時,孔子的弟子宰我提出了反對意見,他說:“一個人的父母死了,守孝三年,時間不是太長了嗎?君子三年不習禮,禮義必定會毀壞;三年不演奏音樂,音樂一定會敗環。這不是讓禮樂崩壞?

    宰我繼續說道:“一年間,陳舊的穀子吃完了,新的穀子又成熟了,鑽木取火的木材換遍了,守喪一年也就可以了。”Δ孔子

    孔子說:“只守喪一年,你內心安不安呢?”宰我回答說:“心安。”孔子說:“你既然感到心安理得,你就這樣做吧。

    宰我悻悻而退,孔子對其他弟子說,君子守孝期間,即使吃美味的食品,也感覺不到甜美,聽到動聽的音樂也感覺不到高興,所以君子才不這樣做呀。”孔子接著說:“宰予不是個仁人君子啊!

    古代考察官員的第一標準就是看是否孝順,如果不孝官位肯定不保。當父母死後,做官的要回老家守喪三年,如果朝廷確實離不開你,那麼皇帝要下達詔書,特批可以不回家守喪,這就叫“奪情”。皇帝特批不守喪,這叫奪孝盡忠,古人云,“忠賢兩難全。”說的就是這種情況。比如明朝首輔張居正的父母死後,作為宰相的他也要回家守喪三年,但小皇帝朱翊鈞卻奪情兩次,因為當時皇帝還小,國家離不開張居正。如果沒有其它特殊情況,官員都必須遵守這個制度。Δ張居正和李皇后

  • 4 # 書法對聯大會

    百善孝為先,遵喪禮不靠規定的,應該是每個人發乎內心的。 古代文化是根據儒家禮教來的,不是明文法律規定的。

    古人云,父母養兒十六載,父母去,子當奉孝三年,三載不娶嫁,夫妻戒歡愉,,,等等

    所以守孝三年,於情於理,是有社會規範效應的,在儒家文化統治的時代更是中規中矩的。

    在今天看來,守孝三年,是不大可能的、也是不明智的。

    至於今天的社會,人們一樣的有個分寸存在內心,不帶黑帶,不裝模裝樣,他的心都在孝的情分裡,尊重就好!

    至於社會上一些人對老人薄養厚葬是要受人譴責的,自欺欺人,作戲給活人看,炫耀自己的孝心和經濟實力,都是自招受辱的行為,因為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 5 # 耕讀186

    守喪三年實際是二十七個月。說法是報答父母哺乳期。傳說古代父母哺乳二十七個月。

    關於守喪三年之期到底有多少個月。以前也是爭論不休,有二十五個月、有三十個月、還有滿三年三十六個月。最終覺得二十五個月有點短,三十多個月有些長,就選擇二十七個月長。閏月也算一個月。古代跨年就算一年,三年喪期,期長於二十四個月就算三年了。所以是名義上的三年。

  • 6 # 彩雲東昇戴寶山

    三年是由嬰IL到幼IL的過度,三歲的幼IL基本上就脫乳,會走路說話了。可以說三歲之內的孩子離不開父母的跟隨和懷抱。當然現在的孩子要父母呵護到三十甚至到父母身故。因此孩子更應報答父母的恩情。活時不孝,死後瞎鬧。因此晚輩應當在父母健在時孝順,在父母無自理狀態下盡孝護理才好。記住不要以事業或其它原因推委責任。

  • 7 # 有緣人153832681

    守喪三年,是對死者記念,三年守孝難兩全。三年內不辦任何喜慶之事,三年內家中不擺大紅大綠之物。三年內不貼紅門對。那是過去習俗。

    現在新事新辦,守孝無需三年,禮多人不怪。老人死後六七可除靈。百日可除靈。有家人在家可以把靈位放家裡時間長一點,供奉亡人思念之情。但不能過三年,人們常說,不過三個春(立春)。心中常相思念,無需做形式主義。

    古時守喪,那是孝道,是禮義,孝心達到就行,在世對老人好點何必做那些無用的東西。心中有愛常相思念。差不多就行。圖片來於網路。

  • 8 # 五味社

    守孝三年,是為了懷念從生下到脫離父母懷抱的三年時間。

    為何守孝需要三年時間,在孔子和宰我的對話中已經說的明明白白,孩子在生下來三年之後,才脫離父母的懷抱,所以守孝三年,是天下通行的喪禮。

    在中國封建王朝,對“仁”、“孝”是非常看重的,所謂“天地君親師”的思想,也正是提倡“仁”與“孝”,在科舉考試沒有出現以前,只有成為孝廉才有做官的資格。

  • 9 # 年代君的新格物小站

    藝嶼EYESVOT |孝道

    歷史上的“規矩”,在現實中仍會出現類似情形,或許只是變換了形式,而我們要被動承受,以史為鑑非虛也!

    中國古代的喪服制度主要分為服制和喪期兩個方面。

    就喪期而言,主要有三年、一年、九月、七月、五月、三月等六種。

    其中,三年喪是喪服制度中最長的喪期,也是歷代禮學家最為重視的一種喪期。

    西漢初期所實行三年喪是二十五個月。

    隨著武帝表彰六經,宣令天下人服三年喪,王莽對三年喪的大力推行,為親服喪三年已經成為當時天下吏民百姓表達孝道的一種重要方式。

    特別是東漢時期,隨著隆禮之勢的形成,當時凡有三年之喪者,居官則須去職,除官則不赴。

    西漢王朝建立之初,就十分重視禮制建設。

    到了西漢中期 ,漢武帝罷黔百家,表彰六經,強制推行了按儒禮規定的守喪規範,對一些居喪違禮人員進行了懲處,此時出現按照儒禮服三年喪的現象。

    東漢時期三年之喪實行情況較為複雜。

    建國初期,光武帝曾頒佈“絕告寧之典”法令,不准許大臣服三年喪,但是隨著隆禮之勢的形成,服三年之喪者逐漸增多。

    東漢前期諸位皇帝連年下詔,嚴禁崇喪厚葬,即使這樣,長喪厚葬之風氣仍是

    “法令不能禁,禮義不能止”。

    當時大臣為行三年喪,多采用一些變通方法,如透過降低官職級別及請病假等方式為父母、師長服三年喪。

    行三年喪己經成為當時表達孝道,獲取利祿的一種方式,無論朝廷禁止行三年喪也好,允許行三年喪也好,行三年喪已經成為一種社會時尚,而如有不服喪者,甚至為天子所譏諷,可見社會習俗力量之大。

    當時凡有三年喪者,居官則須去職,除官則不赴,就連作為刑餘之人的宦官也準行三年喪。

    影響所及,追服、奪情起復逐漸流行,乃至齊衰之喪亦大受重視,且也須居官去職、除官不赴,更進而延伸及師弟子、朋友之間,也有去官服衰續之事。

    士大夫能否獲得高名清譽,居喪盡禮已成為一個重要的衡量標準。

  • 10 # 歷史這點兒小細節

    守孝就是為自己的父母尊親披麻戴孝,並且在服滿以前停止一切的娛樂和交際,以示哀思,來表達自己的哀悼。

    至於守孝三年這個時間點,在孔子的《論語》中有提及,宰我認為守孝三年是古禮所要求的,但隨著時間的發展應該有所改變,不過孔子提出了反對的意見,他認為守孝三年並不是禮要求的,是個人的仁心所要求的。當然倆人爭辯是無疾而終,但也從側面點出了守孝三年的由來。

    另外守孝期間一般是要守靈堂,不貼對聯,不去給別人拜年,不放鞭炮等,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親人去世後,守孝三年有點不現實,是以在實際操作中會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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