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將發射器瞄準車輛。 2.按下並鬆開發射器的上鎖按鈕,然後立即按住發射器上的遙控起動按鈕,直到轉向訊號燈閃爍或經過4秒(如果看不到車燈)。車門將上鎖。 3.當車輛起動時,駐車燈在發動機執行過程中將保持點亮。10分鐘後發動機自動熄火,除非進入一段延長時間或將車輛鑰匙插入點火開關鎖芯並擰到RUN(執行)位置。 4.按如下方法之一手動關閉遙控起動功能: (1)將遙控門鎖發射器瞄準車輛並按遙控起動按鈕,直到駐車燈熄滅。 (2)接通危險警告閃光燈。 (3)將點火開關擰到RUN(執行)位置,再擰到OFF(關閉)位置。 如果您在遙控起動後進入車輛,而且發動機仍在執行,則將鑰匙插入點火開關鎖芯並擰到RUN(執行)位置時,就可以驅動車輛。 您車輛的發動機可用發射器遙控起動功能起動兩次。 只要自從上次駕駛或重置遙控起動系統後才完成了一次遙控起動程式,就還可以按照遙控起動程式第二次遙控起動發動機。 如果在第一個10分鐘時段結束前再次使用遙控起動程式,將在剩餘的分鐘數上再增加10分鐘。增加的10分鐘被視為第二次遙控起動。 遙控起動功能在如下條件下不起作用: 1、遙控起動系統被禁用。 2、車輛鑰匙未從點火開關中拔出。 3、車門開啟或車輛的發動機罩未關閉。 4、危險警告閃光燈啟亮。 5、排放控制系統有故障。 6、發動機冷卻液溫度過高。 7、發動機機油壓力過低。 8、已經完成了兩次遙控車輛起動。用鑰匙進行的兩次點火迴圈之間的遙控起動或遙控起動嘗試的最大次數為2。 如果遙控起動嘗試不成功,駕駛員資訊中心(DIC)將顯示REMOTE START DISABLED(禁止遙控起動)。 具有遙控車輛起動功能的車輛出廠時遙控起動系統已經啟動。
1.將發射器瞄準車輛。 2.按下並鬆開發射器的上鎖按鈕,然後立即按住發射器上的遙控起動按鈕,直到轉向訊號燈閃爍或經過4秒(如果看不到車燈)。車門將上鎖。 3.當車輛起動時,駐車燈在發動機執行過程中將保持點亮。10分鐘後發動機自動熄火,除非進入一段延長時間或將車輛鑰匙插入點火開關鎖芯並擰到RUN(執行)位置。 4.按如下方法之一手動關閉遙控起動功能: (1)將遙控門鎖發射器瞄準車輛並按遙控起動按鈕,直到駐車燈熄滅。 (2)接通危險警告閃光燈。 (3)將點火開關擰到RUN(執行)位置,再擰到OFF(關閉)位置。 如果您在遙控起動後進入車輛,而且發動機仍在執行,則將鑰匙插入點火開關鎖芯並擰到RUN(執行)位置時,就可以驅動車輛。 您車輛的發動機可用發射器遙控起動功能起動兩次。 只要自從上次駕駛或重置遙控起動系統後才完成了一次遙控起動程式,就還可以按照遙控起動程式第二次遙控起動發動機。 如果在第一個10分鐘時段結束前再次使用遙控起動程式,將在剩餘的分鐘數上再增加10分鐘。增加的10分鐘被視為第二次遙控起動。 遙控起動功能在如下條件下不起作用: 1、遙控起動系統被禁用。 2、車輛鑰匙未從點火開關中拔出。 3、車門開啟或車輛的發動機罩未關閉。 4、危險警告閃光燈啟亮。 5、排放控制系統有故障。 6、發動機冷卻液溫度過高。 7、發動機機油壓力過低。 8、已經完成了兩次遙控車輛起動。用鑰匙進行的兩次點火迴圈之間的遙控起動或遙控起動嘗試的最大次數為2。 如果遙控起動嘗試不成功,駕駛員資訊中心(DIC)將顯示REMOTE START DISABLED(禁止遙控起動)。 具有遙控車輛起動功能的車輛出廠時遙控起動系統已經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