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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華174684508

    謝邀回答:行政訴訟案件是因為各級大小官員在執行國家法律法規中所出現的嚴重錯誤導致的百姓不服例如(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由於證據不足等等)照成的誤判結果會給國家和個人造利益造成損失和傷害。因為民告官在我看是多數人不想去做:原因(一)是對國家法律法規認知不清禁,所以就不能很好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二)原因是即然上訴了,又要到法院起訴很勞神,更不知未來的結果是什麼樣子所以就自消自滅吧,綜上所訴所以說行政訴訟的案件很少見。

  • 2 # 一直向前的老方

    行政訴訟之所以少,首先因為它就是古時候所說的“民告官”,其次是它很多時候必須先複議,複議不滿後才能再訴訟,整個過程複雜時間流程久,並且它贏得機率是非常小的。

    幾個比較有名的案例,某年某人因車票訴訟鐵道部,某年某人因司考成績訴訟司法部。小的也很多,如對公安處罰認為不公。很多情況下,贏得可能性基本為零。所以,少是因為它的代價不值你付出這麼多,很多時候只是為爭口氣罷了。

    近年來,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在不停進行改革,一是對相關機關單位的要求束縛越來越高,二是把行政訴訟的程式仿照民事訴訟法變得越來越簡單,方便訴訟人訴訟。

    而且之前鐵道部、司法部雖然贏了,但是帶來的現實意義是有的,在之後的生活中,後來的人都因為這些訴訟靜悄悄的享受到了他們後來的改革。

    所以,行政訴訟,即使有時候輸了,但它帶來的意義是非常大的。

  • 3 # 多多聊事

    為什麼行政訴訟案件很少見?相對刑事訴訟案件和民事訴訟案件的確少之又少。筆者個人觀點有如下幾個原因:

    1、受傳統觀念的影響,認為中國向來就是官官相護,“民告官”勝訴可能性不大。這是對社會主義法制的誤解。也反映出司法獨立的公信力還有待於進一步加強。

    2、隨著中國行政機關執政方式和工作作風的不斷改善,個人、法人以及社會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執法不當的侵害事件在減少。即使行政執法不當,反映和投訴的途徑多,往往事情很快得以糾正,就沒必要走行政訴訟的法律程式了。

    3、由於不少個人對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認識不夠全面,不能從大局和整體利益考慮,盲目地提起行政訴訟,敗訴可能性很大。久而久之,即使個人利益受到了行政不當的侵害,只要不是好大的利益,就沒信心走提起行政訴訟的維權之路了。

    4、民告官的行政訴訟,取證難,成本高,勝訴率低。忍氣吞聲,也要圖個省心。

    5、非專業人士,接觸少,就認為行政訴訟案件少。

  • 4 # 春傑35

    主要是受社會上其它現向的影響比如歪風邪氣,健康的人情關係等丶遇事總想找個人搭點錢走捷徑把事辦成,拫本對法律沒有深刻的認識,同時不知怎樣用政確的方法保護自己,對法理解偏面性較強,已一種莫不觀已 ,高高掛起的態度對待人邊發生的事情,總之造成這種現象,缺乏學習法律知識是關鍵,要透過學習,提升綜合素質的提高,才能學法,知法,懂法,用法律保護自己,用法律伸張正義,這種現象遂步會改變,同時行政訴訟是對政府各個職能部門最大監督 丶促進政府部門更好地為黨為民眾工作與服務。

  • 5 # 君臨天下6209

    一般都會是:法院不立案、駁回起訴,目的只有一個:保護官員,避免影響。很多行政案不會公開裁判文書,怕丟了它們的臉。

  • 6 # 楓葉sheng00

    亊在官為百姓只求辦事還無能為力,小小之事投訴本應當地就該解決辦理,而不辦。可是從地到中央投訴又能怎樣。百姓拖的起嗎?一天一天、年復一年。

  • 7 # 使用者6162963989023

    行政案件少還有一個更大的原因,就是法院不能公正司法,老百姓不相伩法院,法院沒有公信力。如我們浙江省寧波市原江東區白鶴街道,在封閉白鶴新村的亂作為事件中全面違法違規,寧波中院二次開庭審理,把被告的亂作為違法違規事實查得一清二楚,結果以駁回起訴這樣的枉法裁判來包庇被告。浙江省高院也是維護原裁定,我們不服二次向最高法申請再審,可是一直石沉大海。這就是我講的法院沒有公正更沒有公信力,很多人看穿了,不去法院,這樣的人是高人!

  • 8 # 吳向東律師

    是很少見,因為實在是太難了,行政訴訟法頒行以前,立案都立不上,現在好了,可以告了,但是還是很難,沒給地方環境不一樣,想告贏也很難。

    民告官很難,你領教了就懂。

    剛剛寫了一個上訴狀,越寫越生氣,但生氣也不能寫在上訴狀裡,只好在這裡吐個槽了,因為是正在辦理的案件,也沒有徵詢當事人的同意,所以就不說具體案件情況了,只是過程就足夠吐槽了。人可以有傾向性嗎?可以有,而且必須有,不管是檢察官、法官還是律師,從法律人的那一刻就已經有了傾向性:支援不支援死刑,支援不支援同性戀,行為無價值還是結果無價值都已經有了想法……一個案件接不接,訴訟策略怎麼設計也是如此,法官也可以有傾向性,但你不要表現的太明顯呀,行政訴訟就是民告官,在立案先徵詢被訴具體行政機關就算了,畢竟沒給地方的司法背景不一樣,我也理解,但你敷衍也敷衍的認真一點嘛。

    你在開庭的時候別引導他們算什麼,當事人都在你還那麼明顯的替他們說話,讓普通人怎麼相信法律,說實話能想到透過法律保障權益已經很不容易,那些不懂法瞎撞亂碰的人真不少,要說麻煩是真麻煩,不管是有意還是無心多少都會給行政管理帶來負擔,作為法律博主和律師不僅要普法,還要幫著做心理建設,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會那樣,一定要透過法律維權,但行政機關說錯了說岔了你幫他說算什麼呀,要說你們私下說,在庭上說真不合適。

    說話這事不說了,我們說說證據,行政訴訟是舉證責任倒置呀,我開過行政訴訟的庭,但行政機關什麼都不拿像什麼話,沒有證據、沒有法律規範,這都是行政訴訟法裡明確規定的呀,你空口白牙說是這樣是那樣就完了,不用拿證據證明嗎?開完庭我也很難過,但我告訴當事人,法院如果要支援他們,也是要有一個說理和論證的,查明事實是什麼樣子,哪些證據能證明是這樣子,法院認為應該是什麼樣子,最後才是支援不支援之類的,然後您倒好一鍋燉,查明什麼也看不出來,得了我查一下文書樣式吧,發現還沒您那種一鍋燉樣式的,我上訴狀是越寫越氣越寫越氣啊,以後大家選宜居城市的時候應該多一個要素,法治環境,要不然真是肺都氣炸了。

    誒誒誒誒誒誒誒誒誒誒誒,真難呀,我從未開過行政機關如此輕鬆的庭。

  • 9 # 遼寧遼陽菸草抄我家

    在我們遼陽~菸草專賣局抄零售戶的家~都被倪紅霞法官和趙檢察官~認為符合憲法!!所以其他行政訴訟案件~原告基本都是敗訴

  • 10 # 不專業的黑人

    不請自來。

    去年在東北某省會基層法院行政庭呆過一段時間。來說說我的看法。

    第一,行政案件少,是外人的錯覺。

    行政案件相較於民事案件自然是少了一些。一般都與刑事案件持平的。所以,行政案件是比較多的。法官很忙,並沒有很輕鬆。

    第二,行政案件與公民的聯絡較少,所以會產生少的錯覺。

    行政案件一般為民訴官。但是在民訴官之前都會經歷行政複議,調解等程式,所以會在前置程式和訴訟中撤掉一部分。但是依然會有程式性的內容。

  • 11 # 一生無悔155915224

    我個人觀點和經歷行政訴訟唯一的像馬拉松時間拖,不像刑事或民事哪樣快,其二,一審嬴的機率很小,需要二審或再審才能嬴,所以多數人打不了行政官司,就導致認為行政訴訟少呢

  • 12 #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中國現階段行政訴訟案件確實顯著少於民商事及刑事訴訟案件。“民告官”的行政訴訟案件訴訟難度大、週期長,不像民間借貸、合同糾紛等一樣常見。但是,近年來,行政訴訟在中國越來越多。許多普通公民在遭受行政機關不法對待後,都勇敢地選擇了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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