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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動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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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潑墨出岫
初戀是男人一生中都會珍藏的一段記憶
我的初戀發生在大學時期。
01那一年的夏天的溫柔
她是一位上海姑娘,她身上也自帶上海人的一些特點。那些原本是上海人缺陷的特點,卻在她身上得到了充滿善意和體貼的釋放。當時我們每月的生活費差不多也就不到1000塊,作為男生又愛面子,在女生面前不肯讓女生花錢。我們出去吃飯、逛街的時候,我都會搶著買單。
但是,錢就那麼點,很快就花完了。而這位“精於算計”的上海姑娘,竟然每次都能算出我哪一天差不多沒錢,之後她就會開始找各種理由搶著去付錢,去買單。這樣的姑娘,這樣感人的事情。今生怕是再難遇到。
02源於一場誤會
我們的分手看似是一場誤會,其實又是一種水到渠成。天生不懂得珍惜,那時候想要的就是太多,殊不知,和諧、平淡就是最好的事情。我們的分手是一封分手信。信裡面既列舉了我們戀愛期間我的“斑斑惡習”(果然是上海姑娘),也細數了我們的快樂點滴。而我,拿到分手信的當天,竟然沒有一點感覺。直到第二天、第三天,才開始痛徹心扉。
願天下有情人都能走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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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超級男女
回答這個問題,我們看一下《蝸居》就行了,宋思明早年暗戀的女同學,由於各種原因沒有追到手,等自己功成名就之後,見到郭海藻之後的各種不正常表現就知道了。俗話說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多年前讓自己有第一次青春的心動的姑娘,無疑在男人心中是很重要的。因為青春時期沒有接觸社會上的名利,資訊念念想的都是心愛的姑娘,這份感情的純潔度是可以考慮的。另外,青春期的男生性功能已經接近成熟,性的萌動和想要嘗試的慾望也是很強烈的,但是又猶豫羞澀等原因,導致他們大都不敢進一步行動,所以會在心裡不斷地想象對方,導致越來越懷念,如果得不到便會成為一生的情節和遺憾。所以,如果一個男人在青春期真的愛上一個人的話是很難忘記他的初戀的,所以宋思明才會為海藻瘋狂,與其說為海藻不如說為了彌補自己的青春期的遺憾。所以,大多數情況下,男人是很難忘記初戀的,尤其是有過一段情的初戀。但無論如何過去的就應該讓他過去,過好當下,珍惜眼前人才是最重要去的,所以能把初戀深埋心理,把遺憾彌補給現任的男人都是活雷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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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聽風又雨
初戀其實沒什麼,它只是一種情懷,是關於自己青春,與任何人無關,只是剛好出現的是那個女孩而已,如果出現的是別的你喜歡的女孩,她也會成為你的初戀,所以初戀只是一種巧合和對自己青春不捨的情懷,而真愛,不管對方出現在任何時刻任何地點,你依然會愛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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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落戶口人獨立777
不管是初戀還是什麼,永遠都是得不到的在騷動,最珍貴。就像張愛玲的白玫瑰與紅玫瑰,也許每一個男子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飯粒,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硃砂痣。這是我個人觀點,不知道那些男同胞是怎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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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11964013643
我的初戀是一個和明星一樣名字的男生.後來不想結婚就分手了.他哭著求我.我當時心太狠.一直覺得對不起他.他恨我.他說等我3年.但他1年半後結婚了.老婆懷孕了.他跟我說:如果願意他帶我走.我拒接了他.因為當時就分手了.現在他有了孩子這樣不負責任的男人我不敢要.他老婆跟他鬧.後來我結婚了.他的二胎也出生了.祝福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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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魔女000
初戀,很可貴,當初我對初戀現在想想有點卑微,愛他到所有的事情都聽他的,連我每個星期的生活費都由他支配,他卻帶著去網咖玩兒遊戲。他去外地念書,那時候給他寫了好多信,每天一封,我都是收他來信後,給他回覆,剩下的都儲存起來,等他回來後給他,結果他給我說分手,我每天都躲在被子裡哭。感覺很痛心,後來我去廣州打工,他聯絡到我,說他那邊發展不錯,讓我去找他,我義無反顧的去了,結果,他搞傳銷,當我醒悟過來後,我狠狠的哭,他吻我,說是他不好,他放我回家。當時確實很恨他,他又回來找我,我那天喝了很多酒,不知道是醉了還是沒醉,哭鬧一晚上,早上在網咖醒來後,問他我有沒有失態,他說沒有,我說好聚好散,以後不要再相見了。後來我遇到了現在的老公,訂婚的時候,給他發了郵件,說訂婚了,他沒有回覆我。婚後有一次刻意的加了他的qq,想看一下他過的怎樣,他的動態裡有一條:以前都是我錯了,錯過了她,現在想彌補,缺不知道怎麼辦,只能祝福,把這份愛埋藏,希望她幸福,這是在我們說永別後的那一年。還有:想說愛你已經很久,確始終開不了口,不是你不夠好,而是我錯的太多。我知道他一直在自責。後來我主動找他聊天,我問他有沒有愛過我,他說即便他結了婚,心底的那個女人還是我。他跟他老婆說他放不下我!我說還是咱倆沒有緣分。我們什麼都聊,我婚後生活,我和我老公房事,他和她老婆戀愛,怎麼房事。我覺得我們很變態,但是我們卻很享受這種聊天方式,對彼此毫無保留!有一天他說他一直還愛著我。我說那我離婚,去找你,他說你願意嗎?我說你願意我就願意!他讓我在電話裡說愛他,我說不出口,畢竟我現在有孩子有老公,也確實說不出來,也從沒想過離婚。我確實很矛盾,嘴上說不要再見他,他打電話說去唱歌,我竟然去了,我們確實只唱歌,唱了當年我們在一起唱的所有的歌!說開了所有的話,說我當年怎麼對他好,他怎麼對我不好,說了好多好多。我們各自回家後,他說他最得意的是沒對我怎麼樣,從剛開始談戀愛到現在都是!我說其實當初想過給他第一次。現在想想還好保留給了老公!我給他發了封郵件,說了很多,說我從來不敢想你還愛著我,也不敢想我要是離婚後我會怎麼樣,但是我還是不由自主的想和他聊天,不見面,就聊天!他回覆說他刪了我的微信,qq,以後不見了,也不聯絡了!各自也不能再打擾了!是呀,我們都在玩兒火呢!而且誰都把握不了分寸的火!這樣不聯絡,反而感覺很輕鬆,心底埋藏著那個曾經以為會執手到老的人,有時候夢見了,感覺還是挺美好的!現在家庭幸福,沒有必要在聯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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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手機使用者21226585950
2002年的那年冬天,我的初戀是從那年開始的,那年我上初二,我們是同班同學,之前我們只是哥們的那種,在一起玩一起打鬧,後來也不知道在什麼時候我們雙方相互有了好感的,從那時起我們就相戀了,每天放學他都會送我回家,後來相處久了,我們因為一次爭吵,爭吵過後,我都在糾結的一個問題,他跟我都是單親家庭,可能性格上都有很多相似之處,但有時可能又有那麼一絲哀傷吧,想到這些,我果斷的跟他分手了……再後來他轉學了,我們就更沒聯絡了,但也時常想起他,直到現在也從沒忘記他,很想知道他過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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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戀對男女來說都很銘刻於心,以至於常常能知道身邊有男性朋友聚一起的時候,就生起懷念初戀的感嘆來。那初戀為什麼會那麼的讓男人刻骨銘心呢?
給大家分享一個青澀美好的初戀,看了,你就明白了——初戀,無可替代!
人人都說“這孩子生錯了地兒”!如此標緻的孩子,電視廣告明星似的人兒,恁誰看了都覺
得水靈,怎就生這山裡頭呢!這孩子說的是鄭懿,一個坐落在某山區普通家庭的孩子。出生時,因為是女孩兒,並沒有給這個家庭帶來太多歡喜。阿懿的父親是期待她是個男兒的,因為他知道妻子渴望生個男娃;但他不知道的是,妻子生男娃的期許是為了讓丈夫更有面子、讓公婆更寬心。
阿懿的名字是父親取的。父親喜歡歷史,尤喜三華人物司馬懿,懿取嘉言懿行之意,於是有了阿懿的名字。自小在父母恩愛和睦中自由長大的阿懿,就這麼平平和和的長大了,成了個眉眼間增添不少安靜與堅定的小姑娘。
雖說隨著山區風景不斷被開發,交通愈加的便利,但阿懿所在山區裡唯一一所中學資源仍然緊缺。看著孩子一天天長大懂事,阿懿的父母心裡寬慰不少。自小和爸爸一樣喜歡讀古書的阿懿,沒有接觸其他興趣,便養成了寫寫文字的習慣;讀書,寫字,長大。誰也不知道這個美麗的姑娘以後會怎麼樣,但相親們都說“這姑娘不錯”!阿懿聽了,唯有報以微笑。
孩子眼神中對知識的熱愛於渴求,讓阿懿的父母既欣慰又有些憂慮——周遭的資源已經不能滿足孩子的需要了。中考全校第一的成績堅定了父母將阿懿送出去的決心。對比縣城和市區,父母出於長遠考慮,將阿懿送到了省城一所高中。就此,這個安靜勤勉的姑娘在這度過了她自律的三年高中。中間發生的一事,卻穩穩地亂了姑娘的心。
我們一生會遇見很多的“第一次”,有些遇見隨時間遺忘;愛,卻在心裡生了根。
也許就是第一次遇見時,他那氣定神閒的狀態讓人不覺想湊上去聞聞他的味道;亦或是,她明麗清澈的眼眸和溫煦的笑靨讓他的心不設防。
那時阿懿正讀高二下學期,因為文章寫的好,被學校選去省城參加作文大賽;和阿懿一樣被選去參賽的學生共5位,其中一位還是高三學子。恰好這個高三學子因為家就在省城,所以並未和帶隊老師們同行,而是直接在參賽學校等他們。前去的路上,大家都處在興奮與緊張中;阿懿第一次出市區,第一次去到省城,也不例外。連帶隊老師都說今天的阿懿和平日裡不一樣,今天安靜中帶了更多的笑和跳。這樣的阿懿格外讓人願意多看第二眼。站在校門口等他們的高三學子程昱,一抬頭看見的就是這樣一個讓他願意想看第二眼的女孩兒。
那日,微風不燥;那日少年少女第一次見,並無任何言語;那日阿懿的心,第一次跳動的這麼快,就如書裡描述的“亂撞的小鹿”。
好一個“晴風初破凍,柳眼梅腮,已覺春心動”!
時間一晃很快,阿懿以不錯的成績考入了省城最好的師範大學,學校隔壁是有名的交通大學。
和往常一樣,對上大學的阿懿父母依然沒有施加任何壓力,只希望她平安完成學業;但有時間又有機會做兼職的阿懿還是渴望能夠給父母一些物質上的供應。阿懿的第一份兼職是室友介紹的發房地產廣告傳單,不多的工資,卻也沒有什麼束縛。只需要花上時間,在固定的街頭站上分發就行,於是就答應了前往。
人來人往的街頭,一個纖細的揹著雙肩包的身影一份一份的發著傳單,往來的人有接著的,有拒絕的。
原來,歌裡唱著的“一眼萬年”,竟是真的!
彼時,程昱正帶著耳機騎著腳踏車去附近商場,隨意往街口一瞥,就瞧見了那個亭亭玉立的姑娘。街邊的車流依然來往,於程昱而言,時間仿若靜止了一般。自那次作文大賽一別,他已經有近五年的時間沒有見上著姑娘了。眉頭一蹙,似乎有什麼劃過左胸口的中心,一種鈍痛感刺來。這個只見過一次,卻被他深深放心上的女孩,竟,在這裡遇上了。
一向在學院裡出類拔萃的男孩兒定定地立在那,許久許久。
他想知道她最後走向哪,他可以怎樣找尋到她。
此情如初,故人未離;原來你也在這裡啊!
阿懿的傳單發完後,徑自回了學校,並不知身後一直追索的身影,更不知道尾隨的男孩是多麼的歡欣雀躍,原來佳人竟就在隔壁學校,原來他們離得這麼近!他好想甩開腳踏車,雙手高舉一生歡呼“我找到了!”但他知道這樣會嚇到那女孩,他要鎮定,他要安靜,他要慢慢的靠近,不能冒犯了女孩。
直到阿懿進入宿舍大樓,程昱才騎著車離開。他準備先回宿舍安靜安靜自己雀躍的心。還在走廊上的程昱見宿舍門呈半掩狀態,從內傳出一陣室友的嬉笑聲。問明緣由,原來宿舍一室友喜歡上一女孩,正琢磨著討女孩兒歡心。辦法用盡,終於知道佳人芳心何許。惹來室友一陣狂笑,笑他為“搏佳人一笑”,竟將整月生活費都用來買“歡心”了。這一陣狂笑並不影響程昱的思考,想著心裡的女孩今天一天暴曬在日頭下,是不是也可以給她備好禮物,並藉機給她送去?想到這,程昱心裡泛起些許苦澀——那麼明麗柔軟的孩子,他真不捨她那麼一整天的站著曬著。
有一天你會遇到一個彩虹般絢麗的人,從此以後,其他人不過就是匆匆浮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