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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青青心理

    我想你一定曲解了吸引力法則,該法則並不是滿足你所有慾望的一條法則,例如你想要吸引某個人,就會將此人吸引到身邊,你想要金錢,就真的腰纏萬貫。它滿足的一定是你某一類的人生需求。如:對愛的需求,對富足的需求,這些都是合理的,但有自己滿足你的方式,卻未必是你所渴望的。滿足你對愛的需求,卻未必是你所執著的那個人;滿足你對富足的需要,卻未必是金錢的方式。宇宙有他自己認為正確的方式來滿足你。

    既然前任已經有了新歡,你不妨整理好自己的心情,讓自己重新開始。你當初和他分手,一定是有無法調和的成分。除非那個不可調和的成分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否則,何必要執著於一個失敗的過去呢? 只有告別了過去,才可能有新的空間出來,讓新的感情進入,未來可期!

  • 2 # 生活瑣事隨感而發3

    換個角度想,如果你有新女友,你前女友來找你複合可能嗎?或許有可能,因為我知道一男的,他有女朋友但他卻和他前女友搞曖昧,現女友走了,就順理成章和前女友在一起了。最後,前女友也分了,後來那男的又找了幾個,還是分了。最後的最後他卻覺得還是現女友最好,就決定又去把她哄回來,你猜,那個女孩還會要他嗎?

  • 3 # 知了事了

    吸引的目的要明確,是為了再續前緣嗎?

    吸引動機要單純,不能再續前緣就祝福前任幸福!

    誰的新歡不是他人的舊愛,愛她就放手!

  • 4 # 悠然晨希

    既然前任已經有了新歡,而且你們也已經不聯絡了,何苦還要把她在吸引回來,天涯何處無芳草,又何必苦戀一枝花。而且她已經變了心,有了新任,即使她回來了,你還能完全敞開心接納嗎?吸引力法則規則是人們要發自內心的想所喜歡的事物,讓它成為你內心的畫面,從而變成你人生的畫面,可是這個規律要符合事物的發展規律,並不是你要什麼就能吸引來什麼。你的前女友已經寄情與他人了,心裡有了他人,還是算了吧,與其放不下她不如去尋找更適合你的愛情。

  • 5 # 一哥自駕旅拍

    前任分了就不要去想再去吸引他,除非她被現任傷害的懷疑人生懷疑愛情了,想隨便找個對他好的人嫁了,別指望她會再愛你了,對一個失去了感情你再努力也是徒勞的,放下趕快找一個珍惜你的人吧別再糾結了

  • 6 # 螞蟻愛大樹

    我個人認為是不能的。為什麼呢?前題是,前任已經有了新歡,而且你們又不聯絡,說明你們的感情真的不合適。你說用吸引力的法則來吸引她?那我想問你吸引力的法則是什麼?也許,我是跟不上時代的潮流流啦,對吸引力法則有一種錯誤的理解吧!也許不是。我的理解是說在物理學上,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中有一節課,它的內容是,電荷的運動規律,就是說同中電荷相互排斥,異種電荷相互吸引,它這裡指的排斥與吸引是說,在正電荷數和負電荷數彼此相等的情況下才會有這種現象。這是一種物理現象,人們把這種物理現象擴大到了男人女人之間,有的人調侃的說,男女搭配幹活不累,它引藏的意思是,男人好比是正電荷,女人好比是負電荷,男女之間有磁感應,這樣,能彼此發揮出更大的能量,使工作更有激勁,效率高,速度快。為什麼呢?這是由於男人和女人的生理所決定的,男人在女人面前,能顯示出他們的威武霸氣,女人呢,嬌小玲瓏優柔寡斷,情感細膩,從而使男人更加好奇,在好奇的情況下他們要多承一些勞動。其實,在戀愛的年輕人也好,在一個家庭中夫妻也好,我個人認為就是這個道理。就你而言,我認為你們兩個所帶的電荷已經不相等啦,談不上什麼吸引了!你可以用你的能量去社會上重新的吸引別人吧,會有能量跟你相同的人出現在你的面前的。加油哦!

  • 7 # 果城老張

    什麼是“吸引力”法則?所謂的“吸引力”就是你長期專注於某一件事或者某一方面,你就會自然而然地朝著那方面前進,就有可能成功。

    “吸引力”並不是你想啥就來啥,你認為“吸引力法則”就是心中一直想就會吸引來吧?那是不可能的。那每個人天天都想中五百萬,都想成為億萬富翁,一想就來,那這個社會就不會前進了,人人只想就夠了,還用得著拼搏嗎?

    如果你人生有個目標,你就會天天想著怎麼樣才能實現這個理想,就會不斷進取、探索而為之奮鬥。充滿活力、朝氣蓬勃地向著這個目標大踏步前進,終究有一天它就會實現。

    如果你腦子裡每天想的都是人生沒意義,很悲觀,對生活失去信心。你就會鬱鬱寡歡、萎靡不振,總是唉聲嘆氣、怨天尤人。你就會沉淪下去,做什麼事情都會心不在焉,自然而然做什麼都不會順利,就覺得好運不會跟隨你,當然帶給你的就是灰色的天空。這就是“吸引力法則”。

    很多人誤解“吸引力法則”,認為只要長期想著一件事它就會吸引到身邊,冥冥之中自然而然就會實現。那是永遠不可能的。

    “吸引力法則”只是論證了一個事實,正能量的它就會吸引正能量,負能量的它吸引的永遠是負能量。因為本身就是正能量,在它周圍出現的當然是有著相同正能量的人或事。相反,負能量的也一樣。就跟我們所說的“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一樣的道理。

    你的舊愛已經成了別人的新歡,你就只有走出這個泥潭,重新找回自己,活出自己的精彩,這樣就會“吸引”更精緻的男人來到身邊。這就是“吸引力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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