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生的學籍號:
學生的學籍號由全國中小學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自動生成,為字母G+學生身份證號碼。沒有戶籍的學生為字母L+全國中小學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自動生成的臨時18位號碼。
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生成,一人一號,終身不變。
二、學生的學籍輔號:
各省規定學校還要給學生編制學籍輔號,不同的省份有不同的具體規定。例如:
福建省中小學生學籍輔號編列規則:
1、小學學生學籍輔號用13位數編列,其中第一位數表示學段程式碼(小學為1),第二、三位數表示入學年度,第四、五位數表示學校校址所在地的縣(市、區)程式碼,第六、七位數表示學校校址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程式碼(由各縣自行編排),第八、九位數表示學校程式碼(由各縣自行編排),最後四位數表示由學校確定的學生順序程式碼。
2、初中、高中學生學籍輔號用11位數編列,其中第一位數表示學段程式碼(初中為2,高中為3),第二、三位數表示入學年度,第四、五位數表示學校校址所在地的縣(市、區)程式碼,第六、七位數表示學校程式碼;最後四位數表示由學校確定的學生順序程式碼。
3、學校所編列的新生學籍輔號必須連續,中間不能出現斷碼。學生在我省同一學段學習期間,學籍輔號均保持不變,直至畢業。首次從外省轉入我省就學的學生,學校須為其編列新的學籍輔號。
一、學生的學籍號:
學生的學籍號由全國中小學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自動生成,為字母G+學生身份證號碼。沒有戶籍的學生為字母L+全國中小學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自動生成的臨時18位號碼。
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生成,一人一號,終身不變。
二、學生的學籍輔號:
各省規定學校還要給學生編制學籍輔號,不同的省份有不同的具體規定。例如:
福建省中小學生學籍輔號編列規則:
1、小學學生學籍輔號用13位數編列,其中第一位數表示學段程式碼(小學為1),第二、三位數表示入學年度,第四、五位數表示學校校址所在地的縣(市、區)程式碼,第六、七位數表示學校校址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程式碼(由各縣自行編排),第八、九位數表示學校程式碼(由各縣自行編排),最後四位數表示由學校確定的學生順序程式碼。
2、初中、高中學生學籍輔號用11位數編列,其中第一位數表示學段程式碼(初中為2,高中為3),第二、三位數表示入學年度,第四、五位數表示學校校址所在地的縣(市、區)程式碼,第六、七位數表示學校程式碼;最後四位數表示由學校確定的學生順序程式碼。
3、學校所編列的新生學籍輔號必須連續,中間不能出現斷碼。學生在我省同一學段學習期間,學籍輔號均保持不變,直至畢業。首次從外省轉入我省就學的學生,學校須為其編列新的學籍輔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