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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油氣話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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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網悠然
我從事退休檔案管理相關工作,以實際工作經驗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在實際工作中確實存在著職工檔案的出生年月日與身份證不相符的問題。實際的操作是以檔案中最早的表格上填寫的出生年月日為準。
《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規定:“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
工作中檔案的出生年日期絕大部分都與身份證一致,只有極少部分與身份證不同。因為職工檔案最早的表一般是“職工登記表”(俗稱招工表),這個表一般是由職工本人填寫或者是本人報給單位由當時管理人員填寫。
職工登記表雖然樣式各不相同,但上面登記的專案都差不多一般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籍貫、學歷、住址、家庭成員、工作簡歷……也就是說,這些專案沒有本人參與,他人很難填寫完整,所以很多檔案的錯誤是由職工個人主觀所為。
檔案出生日期錯誤有幾種型別:
1、誤把陰曆生日當成陽曆填寫。例五月初九,寫成5月9日,在退休時,往往提前一兩個月退休。沒有退休人員對此錯誤表示抗議。
2、人為把年齡寫小。寫小原因是有的是想提拔幹部佔有優勢;有的當時想多幹幾年晚點退休;還有就是年齡超過當時招工年齡。退休相對身份證日期後延了,很多退休人員對此表示不滿。
3、人為年齡寫大。當時沒達到招工年齡,報大了才能錄用,比身份證日期提前退休,退休人員沉默。
4、工作人員或職工個人筆誤。在實際工作中,這種情況很少,有誤差也小,因為招工表,要經過主管局和本單位蓋章核實。
在辦理退休工作中,退休職工佔到便宜時一般都保持沉默。而對於自己檔案上填寫對自己不利的時候很多“叫爹”“罵娘”,要求按身份證更改。還有一部分人就是自由職工者,他們參保時沒有工作單位,以個人交費方式參保。這部分人應該說是以身份證為準了,因為當時投保時就以身份證為準參加投保,參保時也建立檔案,但檔案上就寫有身份證號碼,檔案和身份證保持高度一致。
總之,退休職工的年齡核定,以職工檔案為準,若有塗改痕跡的,參看身份證,後參保的自由職業者身份證和檔案一致才能辦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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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保小達人
樓主你好,退休時你的退休年齡是根據你,個人檔案中初始就業的年齡為準的。所以是以檔案年齡為主要依據。
那麼如果你辦理退休的時候,你的個人檔案的年齡和你的身份年齡是一致的。這種情況就不存在早退晚退的情況。只要按著你真實的出生日期,去辦理退休就可以了。
如果你個人檔案中的年齡,要晚於身份年齡的話。這種情況下,你可能也要延遲退休幾年按著。檔案年齡進行退休!那麼你個人檔案中的年齡要早於身份年齡的話。你也可能會提前退休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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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29方寸世界
退休時,職工檔案記載年齡與職工身份證年齡不一致的,以職工檔案裡最早記載年齡為準。例如,職工1976年入職時自己填寫出生日期為1958年出生,職工在其後工作期間填寫檔案記載內容為1962年,職工居民身份證記載為1962年出生,職工退休年齡按檔案裡記載的1958年出生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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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黃河生活號
關於個人出生時間問題,以前也早就大概知道若檔案年齡與身份證不一致,會以檔案年齡為準,但具體執行起來,還需要根椐具體情況去認定。
人工作一輩子,會經歷多次的年齡認定檢查,只是多數時候都是單位組織上按規定進行,你沒有感覺到罷了。
自己的年齡,身份證與實際年齡有大概一個月的不一致,也就是陽曆陰曆之差。年齡長一些的人,記憶自己的生日,相信也多是以陰曆為準,我就是這樣,記憶裡從上小學起,無論是什麼表,填的都是陰曆的時間,辦身份證時也是這樣,也是曾多次向組織申明過的。所以每當別人談起,誰誰誰過去當兵吋、考學時、提幹時..........改過檔案,改大了多少,改小了多少時,總是大言不慚的向別人說是我的 年齡沒問題,一點也不假。
我是去年退的休。當你工作一輩子,在崗位上幾十年,臨近退休時的感覺或許不一樣,我的感覺是有些許留戀、失落,但更多的是放鬆、輕鬆。臨近退休前一個月,思想上就開始設想退休後的生話安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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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味哎兒
退休很殘酷,15年交費期,只依檔案,身份證戶口本等無效,僅用於此檔案所記是其本人而已。
因而當年有接班方式時,其年齡已36歲,不可接班了,因而改成21歲,上上下下心知肚明的都當21歲可接班了,慘就慘在已70多歲了還不到退休年齡。
更殘酷的是學歷檔案年齡與身份證戶口本年齡一致,僅工作擋案不同,退休仍按參加工作填的年齡算,啥都不管用。
殘酷一詞情緒化偏重點,正統用詞是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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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的前提是:檔案裡面記載的和身份證上標明的出生日期不一致!
針對這種情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9日《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規定:“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
但是,在現實狀況中,面臨退休的人員大部分是60年代出生的、80年代參加工作的,他們的原始檔案大部分是紙質的手寫檔案,在填寫或抄寫過程中出現抄寫錯誤,或由於字跡潦草看錯了的情況是時有發生的。有專家建議:職工出生年月時間以公安機關的認定為準。因為公安機關是中國戶籍管理的法定機關,它的出生年月認定理應具有法律效力。
我個人認為後者比較符合法律精神,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皆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檔案為準。因為那是他的職責範圍。
詳見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