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涉密人員上崗要先經過培訓,簽訂承諾書,在崗涉密人員分類管理。《保密法》第三十五條 在涉密崗位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涉密人員),按照涉密程度分為核心涉密人員、重要涉密人員和一般涉密人員,實行分類管理。任用、聘用涉密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查。涉密人員應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勝任涉密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涉密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第三十六條 涉密人員上崗應當經過保密教育培訓,掌握保密知識技能,簽訂保密承諾書,嚴格遵守保密規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國家秘密。涉密人員保密規定1、不該說的國家秘密不說,不該問的國家秘密不問,不該看的國家秘密不看,不該記錄、錄音的國家秘密不記錄、不錄音;2、不準透過普通郵政傳遞國家秘密載體,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涉及國家秘密;3、不準攜帶國家秘密載體參加外事活動和參觀、遊覽、探親、訪友或者出入公眾場所;4、不準私自或者在無保密保障的情況下製作、收發、傳遞、複製、使用、存放、銷燬國家秘密載體;5、不準在公共場所或者向家屬親友談論國家秘密; 6、不得將已作廢的國家秘密載體出售給廢品收購站或者個體商販; 7、不得使用無保密措施的電話、電傳、傳真、計算機等通訊網路傳遞國家秘密; 8、不得向境外和國內公開發行的報紙雜誌及電臺、電視臺投寄涉及國家秘密的稿件; 9、未經批准不得引帶境外人員到軍事禁區、國家規定不對外開放的區域或者保密部位進行參觀、交流活動;10、不準隱瞞洩密事件。
對涉密人員上崗要先經過培訓,簽訂承諾書,在崗涉密人員分類管理。《保密法》第三十五條 在涉密崗位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涉密人員),按照涉密程度分為核心涉密人員、重要涉密人員和一般涉密人員,實行分類管理。任用、聘用涉密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查。涉密人員應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勝任涉密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涉密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第三十六條 涉密人員上崗應當經過保密教育培訓,掌握保密知識技能,簽訂保密承諾書,嚴格遵守保密規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國家秘密。涉密人員保密規定1、不該說的國家秘密不說,不該問的國家秘密不問,不該看的國家秘密不看,不該記錄、錄音的國家秘密不記錄、不錄音;2、不準透過普通郵政傳遞國家秘密載體,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涉及國家秘密;3、不準攜帶國家秘密載體參加外事活動和參觀、遊覽、探親、訪友或者出入公眾場所;4、不準私自或者在無保密保障的情況下製作、收發、傳遞、複製、使用、存放、銷燬國家秘密載體;5、不準在公共場所或者向家屬親友談論國家秘密; 6、不得將已作廢的國家秘密載體出售給廢品收購站或者個體商販; 7、不得使用無保密措施的電話、電傳、傳真、計算機等通訊網路傳遞國家秘密; 8、不得向境外和國內公開發行的報紙雜誌及電臺、電視臺投寄涉及國家秘密的稿件; 9、未經批准不得引帶境外人員到軍事禁區、國家規定不對外開放的區域或者保密部位進行參觀、交流活動;10、不準隱瞞洩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