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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吉月文

    這其實是一個智慧財產權問題。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智慧財產權一般可以分為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文學作品被納入到著作權的涵蓋範圍之中。

    根據法律規定,文學作品如果由自然人創作,法律保護期限為創作人死亡之後的第50年的12月31日。按照這個法律規定,金庸在2018年10月30日去世,他的著作權保護期限是2067年12月31日。也就是說只要在這個日期以前,凡是需要改編金庸小說作品的,都需要尋求許可並支付費用。注意,這雖然是中國法律的規定,但由於中國已經加入了智慧財產權的國際保護協定,所以基本上也是符合國際領域一般的知識保護產權原則的。香港的法律應該也是採用同類的模式。所以從法律規定上來看,創作人去世以後,版權收入作為一種權利是可以繼承的。

    那麼由誰來繼承金庸的著作權權利呢?如果金庸沒有將這個著作權銷售給其他個人或者機構,那麼這種著作權權利是作為遺產繼承的。由於金庸的經濟條件比較寬裕,這種情況發生的可能性非常小。如果金庸當時已經留下了遺囑,就應該按照遺囑進行繼承,如果沒有遺囑,按照相應的程式,由香港本地的繼承法執行法定繼承。金庸本人是有子女的,配偶已經先行去世,所以一般情況下判斷,著作權應該由其子女繼承並實施。

    如果一家公司準備翻拍倚天屠龍記,那麼其實並不需要專門去找金庸的子女尋求授權。實際上在國內有這種專門的版權代理公司,由他們負責到香港進行接洽,並代為簽訂合同。由於此類交易已經比較頻繁,所以業務層面上來講是比較成熟的。至於版權費用,一般隨行就市,此類公司對於市場行情是非常瞭解的,所以簽訂的時候,一般不會出現漫天要價或者特別便宜的情況。中央電視臺曾經以一元的價格購買了射鵰英雄傳的拍攝改編權,但這畢竟是特殊情況,是因為得到了金庸本人的特殊授權而形成的。而實際價格由於雙方在合同當中一般會約定保密,外人很難得知。金庸在前年去世以後引發了一小段時間的熱潮,短時間內臨時上檔了好幾部電視劇,不過隨著熱度消退,版權價格應該會有所回落。另外,80後90後已經開始步入中年,觀影的動力在減弱,00後對於金庸的認知遠不如80 90後,再加上越來越臨近於免費改編的期限,從長遠來看,金庸版權的價格會持續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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