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收穫是,邏輯學遠不是一門成熟的學科。體現在以下幾點。一是邏輯學建立在大量抄襲語法的基礎上,還沒有形成自己的體系。概念就是語詞,判斷就是句子,條例就是段落(因果段落)。解詞就是定義。簡單判斷就是單句,複雜判斷就是複句。性質判斷就是主謂句,主項就是主語,謂項就是謂語,聯項就是聯結詞,量項就是數量定語。假言判斷就是假設複句,假言判斷的規則就是假設複句的關係。選言判斷就是選擇複句,選言判斷的規則就是選擇複句的關係。聯言判斷就是聯合複句,聯言判斷的規則就是聯合複句的關係。論證是議論文的寫作方法。簡單推理就是句式轉換。雖然邏輯學強調與語法學的區別,實際上仍然是一回事。二是各部分之間缺乏理性聯絡。概念分為單獨概念和普遍概念、**概念和非**概念、正概念和負概念、相對概念和絕對概念。都是這種分類在邏輯學的其他地方沒有再用到,顯得孤立。概念之間的分類,分為全同關係、上屬關係、下屬關係、交叉關係、全異關係。這種抄襲幾何的分類僅是圖形關係,完全沒有涵蓋全部的關係。這些關係在邏輯學的其他地方很少運用,同時關係判斷的很多關係這裡沒有提出。三是把“是字句”的上屬關係判斷當成性質判斷,造成了舉例的大量錯誤和邏輯學體系的混亂。“S是P.”亞里士多德說的“是”本來是系詞,邏輯學卻把判斷動詞“是”當成系詞來理解。例如,“雪是白的。”“我是學生。”兩句話是完全不同的兩種句式。前一句是主謂式,“是”是系詞,沒有實際意義,起聯結作用,所以才叫“聯項”。“是——的”組成固定格式表示強調的語氣,這兩個字必須同時存在,有“是”必要“的”;或者同時取得,無“的”必無“是”。謂語其實是“是白的”。“白”是形容詞。後一句是主謂賓式,“是”是判斷動詞,有實際意義,表示主語和賓語之間的全同關係或者上屬關係。“學生”是名詞。並且主語“我”和“學生”之間是上屬關係,“我”是下位概念、種概念;“學生”是上位概念、屬概念。
我的收穫是,邏輯學遠不是一門成熟的學科。體現在以下幾點。一是邏輯學建立在大量抄襲語法的基礎上,還沒有形成自己的體系。概念就是語詞,判斷就是句子,條例就是段落(因果段落)。解詞就是定義。簡單判斷就是單句,複雜判斷就是複句。性質判斷就是主謂句,主項就是主語,謂項就是謂語,聯項就是聯結詞,量項就是數量定語。假言判斷就是假設複句,假言判斷的規則就是假設複句的關係。選言判斷就是選擇複句,選言判斷的規則就是選擇複句的關係。聯言判斷就是聯合複句,聯言判斷的規則就是聯合複句的關係。論證是議論文的寫作方法。簡單推理就是句式轉換。雖然邏輯學強調與語法學的區別,實際上仍然是一回事。二是各部分之間缺乏理性聯絡。概念分為單獨概念和普遍概念、**概念和非**概念、正概念和負概念、相對概念和絕對概念。都是這種分類在邏輯學的其他地方沒有再用到,顯得孤立。概念之間的分類,分為全同關係、上屬關係、下屬關係、交叉關係、全異關係。這種抄襲幾何的分類僅是圖形關係,完全沒有涵蓋全部的關係。這些關係在邏輯學的其他地方很少運用,同時關係判斷的很多關係這裡沒有提出。三是把“是字句”的上屬關係判斷當成性質判斷,造成了舉例的大量錯誤和邏輯學體系的混亂。“S是P.”亞里士多德說的“是”本來是系詞,邏輯學卻把判斷動詞“是”當成系詞來理解。例如,“雪是白的。”“我是學生。”兩句話是完全不同的兩種句式。前一句是主謂式,“是”是系詞,沒有實際意義,起聯結作用,所以才叫“聯項”。“是——的”組成固定格式表示強調的語氣,這兩個字必須同時存在,有“是”必要“的”;或者同時取得,無“的”必無“是”。謂語其實是“是白的”。“白”是形容詞。後一句是主謂賓式,“是”是判斷動詞,有實際意義,表示主語和賓語之間的全同關係或者上屬關係。“學生”是名詞。並且主語“我”和“學生”之間是上屬關係,“我”是下位概念、種概念;“學生”是上位概念、屬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