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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華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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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納百川158493579
這有啥不合法的?
就跟你家一樣,你家裡裝修房子,你可以把整個裝修連工帶料大包給裝修公司,也可以自己買材料只把人工包給裝修工人,也可以自己買材料,再分別僱傭磚工、木工、油漆工、電工等進行分步裝修,也可以你自己買材料,全程你和你老婆孩子父母參與自己裝修完成。
但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專業,你不可能既是磚工又是木工又是油漆工又是電工,如果你還真的既是磚工又是木工又是油漆工又是電工,那麼只能說明你啥都做不好做不細,你自己裝修的房子肯定沒有請專業師傅裝修的好。
就這麼簡單的道理有啥不合法的?提這個問題的人就是一種腦袋進水的人,總覺得自己是外包工人,乾的多拿的少,在網上發個提問尋求心理平衡。但是請你想象,工人工價都是有市場行情的,不可能你一個普通工人跟一個技術工人的工資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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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啟明星84687890
人不好管!現在有幾個是認真幹活的?自主招聘大量的工人企業絕對是死得最快的!勞務派遣用工方式很好,又有勞動保障也不是公司的人,認真工作留下,混工資的馬上退回,而勞務派遣公司也好管理,有工作什麼都有沒有工作一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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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超越158
這是普遍的正常現象,國企央企基本都是這樣了,為了降低管理及人工成本,一線施工人員基本都是勞務分包隊,也是最辛苦的工資也不多,就像南網供電局下屬施工公司現在的施工基本都是外包了,自己也沒能力自己施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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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104369658552
不合法。這都是不尊重勞動者的行為,你需要人幹話、出力,叫勞動者上,以廠為家,要有奉獻精神。讓企業保障勞動者權益時,你想方設法逃避、轉嫁責任,採取耍賴、甩鍋的方法,這都叫什麼事?《勞動法》關於構建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為什麼得不到執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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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力行王
這個問題要分開說,建築工程勞務公司是可以的,總包單位可以降低風險,打個比方,員工下班途中發生車禍,員工先向造事車輛保險公司主張索賠,喪葬賠償金這一項,賠付了。家屬又起訴僱傭公司,工傷認定,喪葬賠償金這一項,也賠付。這就是風險,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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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AQ樂
個人認為:勞動力外包和勞務派譴制都是個畸形產物,都是打法律的擦邊球,製造人為的同工不同酬,互相算計對方,轉嫁危機給對方,與平常公開宣傳的主流價值觀相背。
希望國家層面能糾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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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祝威946
不外包,難得他們自己做?他們吃都下去嗎?都是我們這些包工頭給他們搞,他們多省事。搞兩個施工人員幾千萬的事就給他搞完,賺的錢最多,風險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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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65211231534
說實在的有幾個企業有做基層組織的管理人員。用的都是從學校出來的,只能說不能實際操作的人員。如果讓他們去管理現場上的東西,可能花的代價還要比承包給下面有經驗的班組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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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洪山青玉
承包出去是最好的簡什管理手段之一,同時也是提升效益,責任直接下放到工作者個人頭上的高效管理方法!但必須是連質量一杆子包到底的經管模式,工人之間會自動形成一種和諧的技效競爭氛圍!我並不認為,這種管理有什麼不好!技術要求方面,工人內部就會形成一種自然淘汰機制,保證工作隊伍的高素質化。關鍵是身在上層的人,也必須做好自己該做好的事,不要弄出個,需要支取生活費時,沒有,該結工資了,過幾天,現在不方便。規矩都是上面玩壞了,才導致今日今時的硬碰硬,誰也不願在理解誰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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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反問一下,現在建設工程比較多還沒問題,如果後面沒有這麼大市場,企業無法養活這些員工,由於都是無固定期限的合同,無法隨意解聘,企業如何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