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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春風與夏雨1965

    謝邀:離婚還住一起,怎樣處理後期的房子?首先:既然離婚了,那就說明:感情,興趣,愛好,包容已經心灰意冷了。沒必要再在一起生活,如果繼續生活就會增加彼此間更加痛苦:驚慌,家暴,傷害愈演愈烈!處理後期的房子,就是財產,按各自的出資證明,或婚前財產公證。在婚姻存續之間的生活中:一方是否出軌,需證人,證言,錄影等可作法庭佐證,當然有所傾向婚內被傷害的一方。協議離婚的:民政只問是否在處理房子時的共同一致,一方可居住原房子,則可按市值賠償另一半的補償。滿意了,皆大歡喜,不滿:那就訴諸法律判決!

  • 2 # 殤雪11430

    這個房子分割因人而異,離婚住一起的我想房子已經歸屬權很明確的,如我現在就是提問這樣的生活,離婚時我除了自己什麼都放棄了,現在的一起單純是為了孩子的事情一起,感情是獨立的,分割也是明確的,等事情一結束迴歸自己的生活就行了

  • 3 # 銷售大叔老楊

    1. 處理房子跟住不住在一起沒有關係,既然已經離婚那肯定財產已經協商處理好,肯定按照協議來。

    2. 離婚了還住在一起,只能算男女朋友關係,沒有法律保護。

  • 4 # 飄雨桐

    現在啊,太多夫妻離了婚也不離家。並非,他們自己想要的藕斷絲連。而是,你要這兩個人去哪裡找房子住呢?買不起,那租吧?一時半會兒的,也沒有合適的房子適合租啊。所以,離婚了先住一起。以後?再說。

    如果這個房子是共同名字的,那一方賣掉拿一半的錢給另一方。如果一方是想要房子的,那也給另一方一半的房錢。不過,更多人都想要房子吧?現在再去租再去買房,物價上漲啊。當然,也有人不要房子的。不想留在這個傷心的地方,或者不想這個房子還有對方的影子、對方的氣息。任何與對方有關的一切,統統不想要。所以房子賣掉吧,她只要錢。房子嘛,很好處理的。麻煩是很麻煩,總要有人去處理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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