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車的空間方位定爵位。空間本是四向同質均勻無差別的,但在中國古代文化中,東、西、南、北、中各有不同的象徵意義,如配以五行無色等,在古代禮制中則更有尊卑貴賤主客等具體的意指,如君王南面、臣子北向;賓客西階上,東向立;主人阼(東)階上,西向立等等。反映到車文化上來,便是以車為座標的“立朝之位”。公、侯、伯、子、男朝覲天子時,車馬停在王宮大門前,上公下車立在車子東邊的軸末,離王九十步;侯、伯立在車轅前面;子、男站立的位置在車衡的東邊。大國之孤朝位在車前。據鄭玄注,王站立在車軫前接受朝覲禮。
車文化在社會生活多個領域中都成了禮文化的載體或象徵物,但有一些則是今天人們意想不到的。比如在賓主之禮中,它不僅僅是起像今天車這樣一個運輸代步的工具作用,而是直接參與了禮制的建構,成為禮文化的一個必要組成部分:“主君郊勞,交擯,三辭,車逆,拜辱,三揖,三辭,拜受車送,三還,再拜。致館亦如之。致飧如致積之禮,及將幣,交擯三辭,車逆拜辱,賓車進,答拜,三揖,三讓……賓亦如之,及出,車送,三請,三進,再拜,賓三還三辭……”迎送禮規定了什麼地點、什麼時間必須用車成禮。這僅僅是外交禮儀中規定的必要細節,至於像《周禮·秋官》“大行人”中以車為座標的“立朝之位”,就完全是非車不成禮的構建物,車在這裡一度駛進了禮場的中心。
從數量上對車馬的使用和擁有作等差規定,以示等級差別,是車禮的重要而明確的特點。《宋書·禮志》:“天子所御駕六,其餘副車皆駕四。案《書》稱朽索御六馬。逸禮《王度記》曰:‘天子駕六,諸侯駕五,卿駕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韓非子·外儲說左下》:“晉國之法,上大夫二輿二乘,中大夫二輿一乘,下大夫專乘。此明等級也。”這個句子裡的“輿”指車,“乘”,音“剩”,是四匹馬拉車。上大夫兩部車都各配四匹馬(共八匹馬),中大夫兩部車只配四匹馬,下大夫只有一部四匹馬拉的車。韓非子特地強調說,這是“明等級也”,這樣細緻地規定車的數量,目的是為了表明、彰顯貴族內部的等級差別。車隊的數量也有明確的等差規定。相應於主車的級別,從車的數量有多少的不同。《禮記·少儀》記載:“貳車者,諸侯七乘,上大夫五乘,下大夫三乘。”
這些禮制規定還體現在一些嚴肅的禮儀場合如葬禮祭祀等。《禮記·檀弓下》載:“君之嫡長殤,車三乘。公之庶長殤,車一乘。大夫之嫡長殤,車一乘。”“國君七個,遣車七乘,大夫五個,遣車五乘。”國君的嫡子在16至19歲死了,其喪事出殯時裝載陪葬犧牲的車子用三輛,如果是公一級的嫡子死了,就只能用一輛;同樣情況下大夫的嫡子死了,其車也只能用一輛。國君死了,要陪葬七包(個即包)的牲體,用七輛車來裝運;大夫五包,用五輛車。禮數之等差自古以來一般都是差以二,唯唐有差以一者。禮有以多為貴,也有以少為貴者。但在車問題上似乎都是以多為貴的。
車的數量與級別關係,實際上是一個度的問題。其實到了戰國時期早已“禮崩樂壞”,從車的規定的數量的規定早已被踐踏在地,被隆隆的從車隊伍碾壓得一塌糊塗,從車大大地超過了規定的數量。《韓詩外傳》曰:“田子方之魏,魏太子從車百乘迎於郊。”《呂氏春秋》曰“今公行,(從車)多者數百乘,步者數百人,少者數十乘,步者數十人”甚至連最維護禮教的儒家人物也參加到破壞這條禮制的車隊中。孔門弟子子路說:“親歿之後,南遊於楚,從車百乘。”儒家的第二號人物孟子出國訪問交流,也是“後車數十乘”這一禮制規定看來在日常現實中只是一紙空文了,因為它成了阻礙車文化發展的一塊絆腳石了。同時也可以看出禮制最容易也更多地是在數量規定方面被突破,因為它僅僅是一種調控性規則。
對這些禮制規定,人們有時會遵守,有時會逾越超過,有時還會出現低於規定的情況,但少了也是不符合規定,也會招致批評的。譬如晏子身居相位,屬卿大夫一級,他的父母死了,按禮制規定可以使用“遣車五乘”的風光排場來送葬,但他只“遣車一乘,及墓而反”,這就受到孔子的弟子有若的指責,說他“焉知禮”,雖然曾子為他辯解說是在提倡節儉,但從儒家宗師孔子所提倡的“死,葬之以禮”的原則來看,晏子的做法仍然有違於禮制。《韓非子·外儲說左下》曰:“孫叔敖相楚,棧車牝馬,糲餅菜羹…面有飢色,則良大夫也,其儉倡下。”棧車是士乘的車,孫是卿相,應乘更高階的軒車或“夏縵”,而孫叔敖卻降尊紆貴乘士一級的棧車;不但如此,駕車的馬還是母馬,吃的是粗飯菜湯。身為“總理”級的領導人,這樣節儉,乘這麼低階的車,你叫下級怎麼辦呢?你要把他們逼到什麼地步呢?所以孔子也不讚許他而說“不可,大(太)儉極倡(即逼)下”。同一民族對同一事之評價處理,古今制度風氣之別、價值觀之不同有如此之大乃至相反者,甚可異也,“矛盾文化”有以致之也。孔子說過猶不及”,這條原則的可逆形式“不及猶過”在這裡轉換成了它的現實邏輯等價物。
“不及”禮同樣可視為放棄、無視甚至蔑視禮制定規而受到一些人的指責,但與超過禮制規定的“僭禮”行為相比,後者所受到的輿論攻擊和處理都要嚴厲得多。“僭禮”之“過”在古代是有殺頭的風險的。《漢書·韓延壽傳》記韓延壽在東郡為太守時,“治飾兵車,畫龍虎朱雀……駕四馬,傅總,建幢棨,植羽葆,鼓車歌車;功曹引車,皆駕四馬……”他的兵車上畫著龍虎朱雀,用紅色的絲織品纏飾車轄馬鑣,列著各種超大排場的儀仗,連他的屬下“功曹引車,皆駕四馬”,至少使用了王公一級的車隊儀仗,大大超過了禮制規定的車禮,被御史大夫蕭望之劾為“上僭不道”而遭棄市殺頭。中國古代的禮是調控性的制度,常有出入而可松可緊,富有彈性;它能不能發揮功能,端賴監察紀檢系統會不會認真稽查、執法者會不會嚴格執法。平時他們對於“非禮”行為常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即使有所“僭禮”也不要緊,但若認真計較起來就有事了。
所以違禮時說沒事也沒事,說有事時就有事,而且可能是大事。韓延壽本來是個不錯的官,他被殺時有很多老百姓來給他獻酒送行,揮淚而別,而他出的這個問題也是從前的事了,但他偏偏和擔任御史大夫的蕭望之有過節,因此就倒了大黴,被“選擇性執法”了。韓延壽被殺前曾經叮囑他的兒子們不要再做官,他們在他死後也都辭職了;但到了他的孫子韓威,忘記了乃祖的遺囑又去做官,做到了將軍,而且也很受士兵的愛戴,但重蹈覆轍,“又坐奢僭誅”,連其原因都一樣:“奢僭”。所以史家會說他是“延壽之風類也”。可能是基因遺傳,愛奢華講排場,這樣就很容易發生超越禮制定規的“僭禮”行為,也容易遭人妒忌,他們祖孫兩個都栽在了“僭禮”上。
看完今天的文章,大家是否又對古代的車馬顯示出來的等級制度又多了一些瞭解呢?小編雖然覺得如果喜好奢華肯定會犯忌諱,但是沒想到在古代過於節儉也是不合禮的呀!真是漲了不少知識。大家喜歡今天的文章嗎,如果喜歡今天的文章的話,不要忘記點贊收藏哦。
以車的空間方位定爵位。空間本是四向同質均勻無差別的,但在中國古代文化中,東、西、南、北、中各有不同的象徵意義,如配以五行無色等,在古代禮制中則更有尊卑貴賤主客等具體的意指,如君王南面、臣子北向;賓客西階上,東向立;主人阼(東)階上,西向立等等。反映到車文化上來,便是以車為座標的“立朝之位”。公、侯、伯、子、男朝覲天子時,車馬停在王宮大門前,上公下車立在車子東邊的軸末,離王九十步;侯、伯立在車轅前面;子、男站立的位置在車衡的東邊。大國之孤朝位在車前。據鄭玄注,王站立在車軫前接受朝覲禮。
車文化在社會生活多個領域中都成了禮文化的載體或象徵物,但有一些則是今天人們意想不到的。比如在賓主之禮中,它不僅僅是起像今天車這樣一個運輸代步的工具作用,而是直接參與了禮制的建構,成為禮文化的一個必要組成部分:“主君郊勞,交擯,三辭,車逆,拜辱,三揖,三辭,拜受車送,三還,再拜。致館亦如之。致飧如致積之禮,及將幣,交擯三辭,車逆拜辱,賓車進,答拜,三揖,三讓……賓亦如之,及出,車送,三請,三進,再拜,賓三還三辭……”迎送禮規定了什麼地點、什麼時間必須用車成禮。這僅僅是外交禮儀中規定的必要細節,至於像《周禮·秋官》“大行人”中以車為座標的“立朝之位”,就完全是非車不成禮的構建物,車在這裡一度駛進了禮場的中心。
從數量上對車馬的使用和擁有作等差規定,以示等級差別,是車禮的重要而明確的特點。《宋書·禮志》:“天子所御駕六,其餘副車皆駕四。案《書》稱朽索御六馬。逸禮《王度記》曰:‘天子駕六,諸侯駕五,卿駕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韓非子·外儲說左下》:“晉國之法,上大夫二輿二乘,中大夫二輿一乘,下大夫專乘。此明等級也。”這個句子裡的“輿”指車,“乘”,音“剩”,是四匹馬拉車。上大夫兩部車都各配四匹馬(共八匹馬),中大夫兩部車只配四匹馬,下大夫只有一部四匹馬拉的車。韓非子特地強調說,這是“明等級也”,這樣細緻地規定車的數量,目的是為了表明、彰顯貴族內部的等級差別。車隊的數量也有明確的等差規定。相應於主車的級別,從車的數量有多少的不同。《禮記·少儀》記載:“貳車者,諸侯七乘,上大夫五乘,下大夫三乘。”
這些禮制規定還體現在一些嚴肅的禮儀場合如葬禮祭祀等。《禮記·檀弓下》載:“君之嫡長殤,車三乘。公之庶長殤,車一乘。大夫之嫡長殤,車一乘。”“國君七個,遣車七乘,大夫五個,遣車五乘。”國君的嫡子在16至19歲死了,其喪事出殯時裝載陪葬犧牲的車子用三輛,如果是公一級的嫡子死了,就只能用一輛;同樣情況下大夫的嫡子死了,其車也只能用一輛。國君死了,要陪葬七包(個即包)的牲體,用七輛車來裝運;大夫五包,用五輛車。禮數之等差自古以來一般都是差以二,唯唐有差以一者。禮有以多為貴,也有以少為貴者。但在車問題上似乎都是以多為貴的。
車的數量與級別關係,實際上是一個度的問題。其實到了戰國時期早已“禮崩樂壞”,從車的規定的數量的規定早已被踐踏在地,被隆隆的從車隊伍碾壓得一塌糊塗,從車大大地超過了規定的數量。《韓詩外傳》曰:“田子方之魏,魏太子從車百乘迎於郊。”《呂氏春秋》曰“今公行,(從車)多者數百乘,步者數百人,少者數十乘,步者數十人”甚至連最維護禮教的儒家人物也參加到破壞這條禮制的車隊中。孔門弟子子路說:“親歿之後,南遊於楚,從車百乘。”儒家的第二號人物孟子出國訪問交流,也是“後車數十乘”這一禮制規定看來在日常現實中只是一紙空文了,因為它成了阻礙車文化發展的一塊絆腳石了。同時也可以看出禮制最容易也更多地是在數量規定方面被突破,因為它僅僅是一種調控性規則。
對這些禮制規定,人們有時會遵守,有時會逾越超過,有時還會出現低於規定的情況,但少了也是不符合規定,也會招致批評的。譬如晏子身居相位,屬卿大夫一級,他的父母死了,按禮制規定可以使用“遣車五乘”的風光排場來送葬,但他只“遣車一乘,及墓而反”,這就受到孔子的弟子有若的指責,說他“焉知禮”,雖然曾子為他辯解說是在提倡節儉,但從儒家宗師孔子所提倡的“死,葬之以禮”的原則來看,晏子的做法仍然有違於禮制。《韓非子·外儲說左下》曰:“孫叔敖相楚,棧車牝馬,糲餅菜羹…面有飢色,則良大夫也,其儉倡下。”棧車是士乘的車,孫是卿相,應乘更高階的軒車或“夏縵”,而孫叔敖卻降尊紆貴乘士一級的棧車;不但如此,駕車的馬還是母馬,吃的是粗飯菜湯。身為“總理”級的領導人,這樣節儉,乘這麼低階的車,你叫下級怎麼辦呢?你要把他們逼到什麼地步呢?所以孔子也不讚許他而說“不可,大(太)儉極倡(即逼)下”。同一民族對同一事之評價處理,古今制度風氣之別、價值觀之不同有如此之大乃至相反者,甚可異也,“矛盾文化”有以致之也。孔子說過猶不及”,這條原則的可逆形式“不及猶過”在這裡轉換成了它的現實邏輯等價物。
“不及”禮同樣可視為放棄、無視甚至蔑視禮制定規而受到一些人的指責,但與超過禮制規定的“僭禮”行為相比,後者所受到的輿論攻擊和處理都要嚴厲得多。“僭禮”之“過”在古代是有殺頭的風險的。《漢書·韓延壽傳》記韓延壽在東郡為太守時,“治飾兵車,畫龍虎朱雀……駕四馬,傅總,建幢棨,植羽葆,鼓車歌車;功曹引車,皆駕四馬……”他的兵車上畫著龍虎朱雀,用紅色的絲織品纏飾車轄馬鑣,列著各種超大排場的儀仗,連他的屬下“功曹引車,皆駕四馬”,至少使用了王公一級的車隊儀仗,大大超過了禮制規定的車禮,被御史大夫蕭望之劾為“上僭不道”而遭棄市殺頭。中國古代的禮是調控性的制度,常有出入而可松可緊,富有彈性;它能不能發揮功能,端賴監察紀檢系統會不會認真稽查、執法者會不會嚴格執法。平時他們對於“非禮”行為常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即使有所“僭禮”也不要緊,但若認真計較起來就有事了。
所以違禮時說沒事也沒事,說有事時就有事,而且可能是大事。韓延壽本來是個不錯的官,他被殺時有很多老百姓來給他獻酒送行,揮淚而別,而他出的這個問題也是從前的事了,但他偏偏和擔任御史大夫的蕭望之有過節,因此就倒了大黴,被“選擇性執法”了。韓延壽被殺前曾經叮囑他的兒子們不要再做官,他們在他死後也都辭職了;但到了他的孫子韓威,忘記了乃祖的遺囑又去做官,做到了將軍,而且也很受士兵的愛戴,但重蹈覆轍,“又坐奢僭誅”,連其原因都一樣:“奢僭”。所以史家會說他是“延壽之風類也”。可能是基因遺傳,愛奢華講排場,這樣就很容易發生超越禮制定規的“僭禮”行為,也容易遭人妒忌,他們祖孫兩個都栽在了“僭禮”上。
看完今天的文章,大家是否又對古代的車馬顯示出來的等級制度又多了一些瞭解呢?小編雖然覺得如果喜好奢華肯定會犯忌諱,但是沒想到在古代過於節儉也是不合禮的呀!真是漲了不少知識。大家喜歡今天的文章嗎,如果喜歡今天的文章的話,不要忘記點贊收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