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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眼觀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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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78年的馬叔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具體有以下幾點:
承租方獲得使用權因村裡的廠房為集體所有,且村集體土地不是商用地,不得買賣。《合同法》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2001年到現在已有18年時間,應儘快與村裡續簽合同,降低風險。
違約需承擔責任因原協議買斷為50年,經雙方簽字,為真實意思表示,受法律約束。在續簽時,如果村集體另設條件才給續簽,是違反原合同約定。如果協商不成,承租方可向法院起訴。法院應當會支援你,不過你一下籤50年,也是夠狠!
使用過程中雙方的義務雖然已經使用十多年,但村集體需保證廠房的質量符合相關標準,比如說是水泥結構,結果是磚瓦結構。承租方應合理使用,不得隨意改建廠房。造成損壞,要負責賠償。若合同沒有約定,你轉租時需徵得村集體同意。
戶口問題村裡夠意思啊,租房送戶口!現在農村戶口比城市戶口值錢,有更多的優惠政策。既然已落戶登記,儘量加入到農村生產中去,比如承包少量土地並耕種。這樣更利於認定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若遇到集體土地徵收,恭喜你,你也有份!
鑑於您的表述,我的回答如下:
1、合同是租賃合同
買斷是買使用大院的權利。農村土地及上面的建築物是被限制轉讓的,只能在本村集體之間流轉使用權。戶口落在大院,代表買方成為村集體成員,合同有效。
2、合同有效但超過20年的部分無效
租賃合同最長期限是20年,超過部分無效,但可以到期續簽。
3、價款應分配村集體成員
村委會是村民自治機構,不要把它看得過高,村委會不是政府,它是為村民服務的,可以要求村委會公佈價款使用情況並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