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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李說事666

    我的看法是:

    拐賣人口的人販子,為了賺錢,不擇手段,喪盡天良,可氣可恨,該千刀萬剮!

    失去孩子的父母傷心難過,千萬裡尋找孩子無果,痛不欲生,可悲可憐!

    只生女兒,不生兒子,重男輕女思想作怪,因此想買兒子,給人販子提供了犯罪渠道,可氣!

    寶貝回家尋親志願者,不怕辛苦,無償服務,可親可敬!

    人民警察,以身作則,努力尋找線索,可敬可佩!

  • 2 # 老蔣閒言

    人犯子的可惡之處就在於他們吃人肉,喝人血,簡直沒有人性,就跟地獄的惡魔一樣,為了享不盡的榮華富貴,他們會千方百計,使盡一切手段,拐賣婦女兒童,甚至到了猖狂的地步。

    有的人販子簡直連禽獸都不如,把拐賣來的婦女,先進行蹂躪姦淫,玩夠了再賣給那些窮鄉闢壤,需要老婆的鰥夫,有些被拐賣的婦女,不堪蹂躪,要想逃出去被抓回來的話,那就慘了,就會被鐵鏈繩索枷身,鎖進暗不透風的房間裡,任由鰥夫姦淫,過著求生不得,求死不成,地獄般的生活。

    最可恨的就是有些拐賣兒童的人販子,他們拿住了人們憐憫兒童的心理,人為的把兒童的身體燒傷,或者是打斷手腳,逼著這些苦命的孩子為他們去乞討,讓他們過花天酒地的生活。不僅嚴重的扭曲了幼小孩子的心靈,而且還在身體上對孩子進行摧殘,導致孩子終生殘疾,改變孩子一生的命運。

    就如樓主所提,大英縣:300米,走了29年,被拐的他終於找到了回家的路。

    這件事情發生在29年前,兩歲的小何濤出門接外婆到家吃飯,結果被拐,29年來,小何濤的家人一直在苦苦尋找,公安機關也全力破案,由於線索稀少,進展緩慢。但隨著科技的進步,在大英縣公安局及寶貝回家志願者的幫助下,最終被拐29年的何濤回家了,曾經的一家人,終於團圓。

    何濤現在已經為人父成家了, 依然是一個善良的孩子,29年前被賣給的養父母對他很好,他當著眾人表示,他雖然找到了親生的父母,但是一定會對養父母和親生的父母盡孝。由於他被拐買,父母離婚了,他希望父母也能破鏡重圓。聽到這種善良的話,簡直是催人淚下。

    對於這件事,老漢我還能怎麼看,只能感激那些寶貝回家的志願者,和公安機關失蹤兒童DNA資料庫的同志們,在他們熱情地幫助下,何濤才能幸運的回家。可以說何濤是被拐兒童中不幸中最萬幸的一個人,只有祈求他和家人永遠幸福吧!

    要杜絕此類事情的再次發生,讓天下所有的兒童都能在安全幸福中成長。呼籲法律建立嚴明的刑法,抓住人販子,無論是賣方還是買方,加重犯罪的成本,都處以嚴刑,甚至無期徒刑,終生不得假釋,才能徹底消滅人販子的犯罪。以上僅是老漢我一個人的觀點,如有不對,請斧正。謝謝了!

  • 3 # 北國清雪

    300的路,300米的鄰居,300的相互認識的人,300米的親情與思念,300的痛苦和牽掛的距離……。彼此走了29年!不知道是悲呢?還是意外之喜?千言萬語的話相信誰也說不出來,也無法無處去訴說。這是一個十分具有悲劇性質,卻又帶有幽默和喜劇色彩的距離!即使是編劇,導演也難以寫出,編排出這樣的令人匪夷所思氛圍故事來?很顯然的是他們彼此之間肯定是認識的,因為,300米的彼此之間的生活距離,29年的生活氛圍,絕對是不可能不認識的。老天爺給他們開了一個即悲又喜的不可思議的天大玩笑。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燈下黑》麼?哈哈想想都不知說什麼好。29年來丟孩子的人家一天到晚愁雲慘淡,淚流滿面,背井離鄉的滿世界的去到處找孩子!而那個被拐賣的孩子長大了,懂事了之後又在全世界尋找自己的親身父母。肯定是他們之間在日常生活中,有過各種各樣的交集溝通。可以想像出那種畫面吧?兩個人是父子關係,卻因為《陌生》而對面不相識。天天在村子裡,道路上見面說話,打招呼等,卻始終不知對方是自己的親人,想想都心酸心痛,當然了還有一種異樣的竊喜!因為,不管怎麼說?父子之間還是在一起存在了,認識了,相處了29年。儘管沒有溝通上的親情關係。怎麼說呢?也是不幸中的萬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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