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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青萌公益

    達其性情,形其哀樂

    虛筆的運用,是完成情感向文字線條的灌注。情感分為情和性,先秦時期的心理學認為,人的情與性是不同的。性的原始狀態是平靜的,而情則是平靜狀態遭遇到了騷擾和破壞。也就是說,性因為不得其平而成為情。在儒家、道家和佛家的經典中,常常用“水因風而起浪”來比喻人情感的發動。古人說:“性之於情,猶波之於水,靜時是水,動則是波,靜時是性,動則是情。”可見,不論是什麼情感,都是性暫時失去了本來的平靜,不僅抑鬱憤懣是性的騷動,歡樂愉悅亦是如此,就像水的波濤湍急和洶湧來潮一樣。

    書法能實現人的情感的表達,是因為書法可以用提按頓挫、方圓轉折等韻律和節奏來表達書法家深心的律動和情感的波濤。韓愈有一段名言:“往時張旭善草書,不治他技。喜怒窘窮、憂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無聊,不平有動於心,必於草書焉發之。”這裡的“不平”,並不是牢騷不滿或憤懣不平,而是指內心的不平靜。它既包括憤懣抑鬱,也包括愉悅歡樂,也就是一“喜”一“愕”(“可喜可愕,一寓於書”)。喜怒(內心激動)與窘窮(內心抑鬱)、憂悲與愉佚(佚即逸,愉快)、怨恨與思慕、酣醉(內心情緒得到暢快遣發)與無聊(精神無所寄託,心緒無法排遣),都是“不平”的兩個方面。

    性是靜,情是動。情動起來,卻沒有固定的形體,就像水一樣。我們常說柔情似水,愛如潮水,心血來潮等等,感情的表出,就是一個流動的過程,是在時間裡展開的。音樂為什麼最抒情?因為音樂是在時間之流裡展現了感情的流動,展開了人心起伏律動的過程。書法為什麼像音樂?因為它在空間的構造過程中,展開了時間的過程;在筆序的引領之下,能見其揮運之時。

    虞世南說:“如水在方圓,豈由乎水?且筆妙喻水,方圓喻字。”水在方則形方,在圓則形圓,書法線條的流走就是情感之流,書法的提按轉折就是人內在的心靈躍動,筆底波瀾皆發之於靈府。當線條和筆序賦予了書法以時間性之後,在時間性的線跡中,情感便得以表現。於是,書法成了“無聲之音”,“象八音之迭起”,可以“達其性情,形其哀樂”。孫過庭說:“波瀾之際,已浚發於靈臺。”浚是疏通,靈臺是心靈,書法是從心靈裡疏通出來、流淌出來,筆底才能見出波瀾和情感的節奏。

    不過,書法所表達的情感是一種形式化的情緒,是透過線條的“情感動作”來實現的,它與文字內容的情感是兩碼事。孫過庭《書譜》中說:“右軍寫《樂毅》則情多怫鬱;書《畫贊》則意涉瑰奇;《黃庭經》則怡懌虛無;《太師箴》又縱橫爭折;暨乎蘭亭興集,思逸神超;私門誡誓,情拘志摻。所謂涉樂方笑,言哀己嘆。”這實際是把書法的情感等同於文字內容的情感了。

    情,既像水,又像風。用毛筆述情,不是把胸中的喜怒哀樂直截了當地說出來,而是把情感的原有活動之姿線上條裡表現出來,使得觀者能與作者的原有感情活動之姿相照面。於是,觀者所接觸到的不是文字,而是文字後面的感情,這樣才可以受到感動和感染。不過,感情本身是一種混沌朦朧的狀態,必須要和作為整體生命力的氣相結合,也就是情與氣偕。感情得到力的鼓盪,生命力得到情感的導引,才能把這種狀態表達出來,形成作品的氣韻。

    黃庭堅用筆講究“韻”,或許與他“觀蕩槳而悟筆法”有著若干的聯絡。線條在頓挫盤旋之中含有一股流動鼓盪的力在躍動,就是凝而不滯。感情活動的醞釀,其自身一定須是凝而不滯的,然後成功地把這種感情表現線上條中,那麼線條的聲韻節律,一定也是凝而不滯的。

    一幅繪畫還需要傳達一個物象的形體,而精美的書法只傳達它自身的結構和線條美。中國書法家可以以絕對的自由,全神貫注於線條的形式美,而無須顧及其文字內容。在這片絕對自由的園地裡,各式各樣的韻律的變化,與各種不同的結構形態,都經過嘗試而有新的發現。在表現這種內心情感的自由時,中國的毛筆無疑對傳達韻律的變動具有特殊的效能。

  • 2 # 墨墨情書

    容我先感嘆一句:太難了!

    題目中提到了兩個“意境”,一個是書法的,一個是書寫內容(文學)的,並且要求它們互相匹配。

    好訊息是,題目中所說的書法和文學都較為適用。

    壞訊息是,書法和文學作為獨立的藝術作品,要有“意境”已然是不可多得,如果還想讓它們兩相匹配,則是難上加難。

    “意境”的層次有多高

    稍微瞭解些藝術理論的人都知道,藝術作品的層次分為藝術語言、藝術形象和藝術意蘊。藝術意蘊是藝術作品的最高境界。而“意境”與“典型”又是藝術意蘊的最高層次。

    別被這幾個“最高”嚇住,我說的只是多年來藝術領域所達成的共識。

    如何營造相匹配的意境

    將文學作品加工成書法作品,並且有意加深二者之間的聯絡,其實算是一種二次創作。這就像兩個人想要相談甚歡,找到契合點是關鍵。我認為有以下幾種可能:

    1、本身相似

    抽象性和間接性,是書法和文學的共同點。也就是說,我們欣賞書法、欣賞文學,都沒有具象的事物可供觀賞,而是透過文字、透過線條,激發無限的想象。

    2、相互迎合

    與人交談靠的是語言表達能力,藝術與藝術的相通,靠的就是藝術表現力。藝術的表現力越強,能與之“談得來”的藝術種類就越多。

    ▲(五代)楊凝式《韭花帖》意境簡淡瀟散

    其實書法作品很少能表現強烈的感情,大多數書體都比較規矩,於細節處散發令人沉靜的力量。而文學就是個“交際花”,其具有的情感力量十分廣闊。

    因此我們在創作的時候,可以根據自己熟悉的書體、熟悉的風格選擇書寫內容。

    ▲(唐)張旭草書《古詩四首》(區域性)

    而書法中最難寫的同時也是表現力最強、最易於營造意境的是草書,表現閒散自如、纏綿悱惻、激情壯闊、沉鬱悲涼等等皆可。

    因此我們在創作的時候,可以根據文字內容的特點選擇相應的書體和書寫方式。

    3、心意相通

    其實我們在創作書法作品的時候,完全可以讓書法與內容都由自己創作,這樣顯然更容易達到兩種藝術形式的契合。

    比如“天下三大行書”《蘭亭序》、《祭侄文稿》、《黃州寒食帖》都是作者自作詩文寫成,使文意與筆墨相通,成為書法史與文學史上的不朽篇章。

    然而“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人們對同一件藝術作品往往有不同的理解。如果想要在“意境是否匹配”這個問題上得到觀眾的認同,就更是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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