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現行會計準則及會計教材的定義,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後由所有者(即投資者)所享有的剩餘權益。本人認為這個定義使所有者權益的含義既含糊又使所有者權益要素不是一個獨立的會計要素。說其含義含糊,是指根據其定義看不出或判斷不出所有者權益究竟是什麼意思,能提供什麼樣的財務資訊?由其定義更推導不出其所謂的所含內容(即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說其不是獨立的會計要素,正如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二十八條所說,這樣定義的所有者權益其金額取決於資產和負債的計量,即所有者權益=資產-負債,即這樣定義的所有者權益的金額是透過資產和負債的金額計算得出的,是沒法獨立確定的。
本人認為,現代財務會計的核心或者說複式記賬法的核心就是“會計主體所擁有的每一分錢(每一筆資金)都應該從運用和來源兩個方面進行反映”,即會計等式:會計主體的資金運用=其資金來源。資金運用的具體表現就是資產,資產就是會計主體現在所擁有或控制的財產物資及債權(即資源)。企業所擁有的資產必定有其來源,站在企業的立場或從企業的角度看,企業資產的取得(即資金來源)不外乎兩種情況,借入的或自有的。若資產(資金)是借入的,對企業來說借入資產的同時也就形成企業的負債。這時,我們就用負債來表示借入資產的來源。若資產是企業自有的,即資產是企業不透過負債取得的(比如企業所有者投入的(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產是不需要償還的),企業透過經營活動賺取的,企業接受捐贈的等),我們就用資本來表示企業所擁有的不透過負債所取得資產的來源,在金額上資本=企業現在所擁有的自有資金=企業現在所擁有的不透過負債所取得的資金=企業現在所擁有的不透過負債所取得資產的價值總和。有了資本定義,我們就可以得出會計等式:
企業資產=企業透過負債取得的資產+企業不透過負債取得的資產---------A式
企業透過負債取得的資產與企業形成的負債在金額上是相等的(雙方的確認時間也是一致的);企業不透過負債取得的資產與企業形成的資本在金額上是相等的(雙方的確認時間也是一致的)。這樣,即可得出,企業資產=企業透過負債取得的資產+企業不透過負債取得的資產=負債+資本,即資產=負債+資本 -----------------------------------B式。
因為A式是恆等式,即在企業經營活動的任何時間或資金運動的任何時間都是成立的,由此得出B式也在企業經營活動的任何時間或資金運動的任何時間都是成立的,即B式也是恆等式。
透過這樣定義的資本要素,不但會計等式可以得到論證,資本要素所包含的具體內容也可以由其定義推匯出來。企業不透過負債取得資產的方式有多種,不同的方式就形成不同種類的資本。比如,其一、企業收到所有者作為註冊資金投入到企業的資產時,一方面使企業不透過負債取得資產,另一方面也使企業形成不透過負債取得資產的來源(這個來源就是所有者作為註冊資金對企業的資金投入),即形成資本(由上面資本要素的定義得出)。這種方式所形成的資本就稱為實收資本,其金額等於所有者作為註冊資金投入到企業的各種資產的價值;其二、企業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超出其在註冊資金中所佔份額的資產時,一方面使企業不透過負債取得資產,另一方面也使企業形成不透過負債取得資產的來源(這個來源就是企業投資者超出其在註冊資金中所佔份額的資金投入),即形成資本。這種方式所形成的資本就稱為資本公積。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構成企業的投入資本。其三、企業透過經營活動取得經營成果(即利潤)時,一方面使企業不透過負債取得資產,另一方面也使企業形成不透過負債取得資產的來源(這個來源就是利潤),即形成資本,這種方式所形成的資本就叫留存收益。可以看出,與企業投入資本不同,留存收益是企業透過經營活動賺取的利潤所形成的資本。留存收益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企業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並形成的公積金,這部分留存收益稱為盈餘公積。其四、留存收益的另一部分就是企業未分配的利潤或未彌補的虧損,這部分留存收益統稱為未分配利潤。。
可以看出,這樣定義和設定的資本要素,既可以反映會計主體自身的財務資訊(即企業有多少資金是不透過負債取得的(即企業有多少自有資金),是企業可以無限期使用的);其所含內容也是明確的並且是可以透過其定義推匯出其所含內容的(並不是依賴資產和負債得出的)。所以,這樣定義的資本要素是獨立的會計要素(資本和負債是相互獨立的資金來源,也是全部的資金來源),其含義也是非常清楚的(即看得見摸得著)。
本人認為,現行會計準則及會計教材所定義的所有者權益,其本意指的就是上面我們所定義的資本要素。儘管如此,將所有者權益設定為會計要素也是不合適的,因為它與我們對權益的習慣理解是不相符的(按我們習慣上的理解,所有者權益應該是企業所有者在企業享有的權利,包括參與企業管理權、利潤分配權、企業清算時剩餘資產分配權等等,這些權利都是反映企業所有者的資訊而不是企業自身的財務資訊)。
現在回到你所提問的問題,只要理解了資本要素的含義及作用(資本要素反映企業的資金來源,即企業所擁有的資金中有多少是企業自有的,是企業不透過負債取得的。透過資本要素的具體內容(即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還可以進一步得出自有資金的具體來源),也就理解了現行的所有者權益的含義與作用及其與資產的區別。通俗的說,資產是企業現在擁有的財產物資及債權(這些財產物資及債權通常稱為資源),反映企業的資金運用,即企業所擁有的資金都是什麼或都在哪裡;所有者權益(應該稱為資本)反映企業的資金來源,具體反映企業所擁有的資金中有多少是企業自有的、是不透過負債取得的。
舉例說明,假設某企業某月末的資產負債表如下,資產總計100萬元,負債合計30萬元,所有者權益(即資本)合計70萬元。
透過這些資料,反映該企業如下財務資訊,
1、本月末企業擁有資產(資源)100萬元,具體都是些什麼資產,透過資產負債表左邊列示的資產專案可以看清楚。
2、本月末企業負債30萬元,說明企業的100萬元資產中有30萬元資產是企業透過負債取得的。具體都是透過什麼負債取得的,透過表右上方列示的負債專案可以看清楚。
3、本月末企業所有者權益(即資本)70萬元,說明企業的100萬元資產中有70萬元資產是不透過負債取得的,也就是本月末企業擁有自有資金70萬元。70萬自有資金又是企業如何取得的,透過表右下方列示的所有者權益(即資本)專案可以看清楚。
透過這個例子可以看清楚資產與所有者權益(即資本)的區別,資產反映企業擁有的資源(即企業有多少現金、多少銀行存款、多少應收賬款、多少存貨、多少固定資產等等);所有者權益(即資本)反映企業擁有的資源中有多少是不透過負債取得的(也就是企業的資產中有多少是不透過負債取得的),即所有者權益(即資本)和負債的作用一樣也是反映企業的資金來源(只不過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反映不同的資金來源)。
按照現行會計準則及會計教材的定義,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後由所有者(即投資者)所享有的剩餘權益。本人認為這個定義使所有者權益的含義既含糊又使所有者權益要素不是一個獨立的會計要素。說其含義含糊,是指根據其定義看不出或判斷不出所有者權益究竟是什麼意思,能提供什麼樣的財務資訊?由其定義更推導不出其所謂的所含內容(即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說其不是獨立的會計要素,正如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二十八條所說,這樣定義的所有者權益其金額取決於資產和負債的計量,即所有者權益=資產-負債,即這樣定義的所有者權益的金額是透過資產和負債的金額計算得出的,是沒法獨立確定的。
本人認為,現代財務會計的核心或者說複式記賬法的核心就是“會計主體所擁有的每一分錢(每一筆資金)都應該從運用和來源兩個方面進行反映”,即會計等式:會計主體的資金運用=其資金來源。資金運用的具體表現就是資產,資產就是會計主體現在所擁有或控制的財產物資及債權(即資源)。企業所擁有的資產必定有其來源,站在企業的立場或從企業的角度看,企業資產的取得(即資金來源)不外乎兩種情況,借入的或自有的。若資產(資金)是借入的,對企業來說借入資產的同時也就形成企業的負債。這時,我們就用負債來表示借入資產的來源。若資產是企業自有的,即資產是企業不透過負債取得的(比如企業所有者投入的(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產是不需要償還的),企業透過經營活動賺取的,企業接受捐贈的等),我們就用資本來表示企業所擁有的不透過負債所取得資產的來源,在金額上資本=企業現在所擁有的自有資金=企業現在所擁有的不透過負債所取得的資金=企業現在所擁有的不透過負債所取得資產的價值總和。有了資本定義,我們就可以得出會計等式:
企業資產=企業透過負債取得的資產+企業不透過負債取得的資產---------A式
企業透過負債取得的資產與企業形成的負債在金額上是相等的(雙方的確認時間也是一致的);企業不透過負債取得的資產與企業形成的資本在金額上是相等的(雙方的確認時間也是一致的)。這樣,即可得出,企業資產=企業透過負債取得的資產+企業不透過負債取得的資產=負債+資本,即資產=負債+資本 -----------------------------------B式。
因為A式是恆等式,即在企業經營活動的任何時間或資金運動的任何時間都是成立的,由此得出B式也在企業經營活動的任何時間或資金運動的任何時間都是成立的,即B式也是恆等式。
透過這樣定義的資本要素,不但會計等式可以得到論證,資本要素所包含的具體內容也可以由其定義推匯出來。企業不透過負債取得資產的方式有多種,不同的方式就形成不同種類的資本。比如,其一、企業收到所有者作為註冊資金投入到企業的資產時,一方面使企業不透過負債取得資產,另一方面也使企業形成不透過負債取得資產的來源(這個來源就是所有者作為註冊資金對企業的資金投入),即形成資本(由上面資本要素的定義得出)。這種方式所形成的資本就稱為實收資本,其金額等於所有者作為註冊資金投入到企業的各種資產的價值;其二、企業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超出其在註冊資金中所佔份額的資產時,一方面使企業不透過負債取得資產,另一方面也使企業形成不透過負債取得資產的來源(這個來源就是企業投資者超出其在註冊資金中所佔份額的資金投入),即形成資本。這種方式所形成的資本就稱為資本公積。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構成企業的投入資本。其三、企業透過經營活動取得經營成果(即利潤)時,一方面使企業不透過負債取得資產,另一方面也使企業形成不透過負債取得資產的來源(這個來源就是利潤),即形成資本,這種方式所形成的資本就叫留存收益。可以看出,與企業投入資本不同,留存收益是企業透過經營活動賺取的利潤所形成的資本。留存收益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企業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並形成的公積金,這部分留存收益稱為盈餘公積。其四、留存收益的另一部分就是企業未分配的利潤或未彌補的虧損,這部分留存收益統稱為未分配利潤。。
可以看出,這樣定義和設定的資本要素,既可以反映會計主體自身的財務資訊(即企業有多少資金是不透過負債取得的(即企業有多少自有資金),是企業可以無限期使用的);其所含內容也是明確的並且是可以透過其定義推匯出其所含內容的(並不是依賴資產和負債得出的)。所以,這樣定義的資本要素是獨立的會計要素(資本和負債是相互獨立的資金來源,也是全部的資金來源),其含義也是非常清楚的(即看得見摸得著)。
本人認為,現行會計準則及會計教材所定義的所有者權益,其本意指的就是上面我們所定義的資本要素。儘管如此,將所有者權益設定為會計要素也是不合適的,因為它與我們對權益的習慣理解是不相符的(按我們習慣上的理解,所有者權益應該是企業所有者在企業享有的權利,包括參與企業管理權、利潤分配權、企業清算時剩餘資產分配權等等,這些權利都是反映企業所有者的資訊而不是企業自身的財務資訊)。
現在回到你所提問的問題,只要理解了資本要素的含義及作用(資本要素反映企業的資金來源,即企業所擁有的資金中有多少是企業自有的,是企業不透過負債取得的。透過資本要素的具體內容(即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還可以進一步得出自有資金的具體來源),也就理解了現行的所有者權益的含義與作用及其與資產的區別。通俗的說,資產是企業現在擁有的財產物資及債權(這些財產物資及債權通常稱為資源),反映企業的資金運用,即企業所擁有的資金都是什麼或都在哪裡;所有者權益(應該稱為資本)反映企業的資金來源,具體反映企業所擁有的資金中有多少是企業自有的、是不透過負債取得的。
舉例說明,假設某企業某月末的資產負債表如下,資產總計100萬元,負債合計30萬元,所有者權益(即資本)合計70萬元。
透過這些資料,反映該企業如下財務資訊,
1、本月末企業擁有資產(資源)100萬元,具體都是些什麼資產,透過資產負債表左邊列示的資產專案可以看清楚。
2、本月末企業負債30萬元,說明企業的100萬元資產中有30萬元資產是企業透過負債取得的。具體都是透過什麼負債取得的,透過表右上方列示的負債專案可以看清楚。
3、本月末企業所有者權益(即資本)70萬元,說明企業的100萬元資產中有70萬元資產是不透過負債取得的,也就是本月末企業擁有自有資金70萬元。70萬自有資金又是企業如何取得的,透過表右下方列示的所有者權益(即資本)專案可以看清楚。
透過這個例子可以看清楚資產與所有者權益(即資本)的區別,資產反映企業擁有的資源(即企業有多少現金、多少銀行存款、多少應收賬款、多少存貨、多少固定資產等等);所有者權益(即資本)反映企業擁有的資源中有多少是不透過負債取得的(也就是企業的資產中有多少是不透過負債取得的),即所有者權益(即資本)和負債的作用一樣也是反映企業的資金來源(只不過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反映不同的資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