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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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樓市大偵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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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鄭州地產小販子
現在很多家長為了孩子能上到一個比較好的學校,不惜一切代價給孩子買學區房,為的就是獲得在這片地區的入學資格。正是這種心理,讓很多無良賣方鑽了空子,打著學區房的幌子,高價出售房屋,買來之後才發現,根據就上不了心怡的學校。對於這個問題,我們該如何應對。
對於學區房的問題,如果您買房的目的就是為了上某所學校,一定要把這個目的在房屋買賣合同中寫清楚。因為我們通常買房的目的都是為了居住,而不是為了上學,而現在如果您的買房目的上學第一,居住第二,那就一定要在合同中寫上,我購房此房的原因是為了上某所學校,並且要提前核實好相關的入學政策及入學指標的情況,要讓房主保證,只要我購買了此房戶口落入在此房中,我的孩子就符合這裡的入學政策,如果我上某個學區房的目的不能實現,那買方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賠償房屋的差價損失。
一般這種學區房的價格都要比普通房屋高,如果這個房屋最後不屬於學區房,這個差價也是可以要求賠償?
如果這個房子上不了學,那就不屬於學區房,等於是跟普通房屋是一樣的,但是如果你的價格要比同地段的普通房屋要高,顯然是不合理的,如果這時買房不退房,那就可以要求退回差價,就當普通房屋進行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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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HTV法治時空
律師解答:根據本案的情況,如果業主有證據可以證明,在簽署買賣合同時,開發商有相應的承諾,但卻沒有兌現。那麼,開發商的行為構成違約、欺詐,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
虛假宣傳大量存在於樓市中,購房者關鍵要看清楚樓盤的沙盤和公示的不利因素有哪些,而不應該完全聽開發商如何說有多好,主要還是要以沙盤和專案的周邊環境為主,儘量去買大品牌的開發商,維權的利率會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