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古姿觀察
-
2 # 嘯鷹評
美國對外的經濟制裁通常有以下四種,分別是經濟制裁,外交制裁,軍事制裁及個人制裁。但是對國家的和對個人的有區別嗎?美國對土耳其的國防部長髮動了個人制裁土耳其里拉的直接跌了一半往上走。就是直接對土耳其進行經濟制裁,效果也就這樣了。
那麼經濟外交軍事制裁和個人制裁有什麼區別呢?
無非就是經濟,外交軍事等方面的制裁是制裁和自己關係不大對路的國家。
個人制裁是敲打美國的盟友。以及不太適合撕破臉的國家。比如說美國和土耳其都是北約國家,所以他們兩個都是盟友,但是因為土耳其打算購買俄羅斯的s400導彈防空系統,這讓美國極度的不爽。
但是如果對土耳其採用政治經濟軍事方面制裁的話。美國很有可能徹底失去這個盟友,所以美國就不能這樣制裁,所以美國就只能制裁土耳其的個別人員,而且其他的效果是一定的,並且土耳其方面也能知道,只要他們讓那幾個人下課,美國不會再進一步加碼。
再比如說夫購買俄羅斯的s400導彈防空系統,美國也是非常的不爽。但是天這麼大體量的國家,美國也不想撕破臉。
美國的制裁有很多種,制裁的種類包括的經濟制裁、外交制裁、軍事制裁、個人制裁等。一般而言由美國各個主官部門負責,其依據為美國國會制定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有專門性的針對特定國家的,如1996年《伊朗和利比亞制裁法案》,也有通用的法律、法規,如1979《出口管理法》。美國的制裁其實也是一種敵對活動,只不過這種敵對活動本身相對比戰爭而言少了一些血腥,但是所產生的效用卻一點不比戰爭低。
(美國國會)
一般而言對於國家的制裁往往會配合軍事手段一塊使用,當然也會單獨使用,而且還具有對等性。一個國家對於另外一個國家施加某種制裁,也就意味著對方也可能採取類似手段予以報復。然而隨著現代國際關係的發展,制裁也發生變化,出現了多邊制裁措施,其中以聯合國層面所產生的效力最高,對於一個國家的約束力最強。不過聯合國制裁的本質其實還是國際秩序主導國美國發起的。美國本身由於其特殊的身份,所以他對於一個國家發起制裁,那麼其所產生效果並不比透過聯合國渠道差多少。問題的關鍵就在於美國製裁當中的連帶“二級制裁”措施。
(制裁手段)
美國之所以可以肆無忌憚的對他國進行制裁,究其根本原因還是因為美國自身強大的實力。這確保了美國在國際秩序當中的主導國地位。制裁之所以會產生效果,這源於國際社會當中的其他行為體對美國有秩序依賴或者需求。美國就是利用這種優勢對他國或者行為體進行要挾,制裁的結果往往會產生壓迫,最終迫使制裁物件妥協,滿足美國的利益訴求,屈從於美國的意志。
(美國主導國際秩序)
一般而言美國對他國的制裁都是,都會先針對物件國的個人。這是最基本的制裁手段,也是最為輕微的制裁。原則上講這僅算是一種警告,針對的物件體都一些物件國的政府官員或者企業高管。比如對於俄羅斯,美國就採取了多輪針對俄羅斯政治精英和商業寡頭進行制裁,其中很多還是普京的親信。這些人在英國和美國國內往往都會有賬戶和投資,要不然也不可能會被精準打擊。至於這錢的合法性麼,那麼就不足為外人道也了。所以想不被美國製裁,就不要給美國留下什麼把柄,要真正做到自信才可以。
(美國對俄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