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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習慣性地想起過去

    分為三點第一,秦國僻居西北,受戎狄風俗影響至深

    在西周周孝王時期,非子因為養馬有功,被封了一塊巴掌大的土地,這便是最早的秦國。秦國的地理位置,是處於華夏與戎狄勢力的交匯地帶。到秦國第四任君主秦仲時,西戎破秦國,秦國一度滅亡。

    秦仲的兒子在周宣王的幫助下,借兵七千光復秦國,並與西戎展開長達上百年的戰爭,最終打敗西戎。在這百餘年的時間裡,秦國吞併大片的西戎土地。到了秦穆公時,秦國吞併了十幾二十個西戎小國。

    《史記》中的《秦本紀》記為“益國十二”,這個說法與《韓非子》一書的說法是一致的。《匈奴列傳》中稱“八國服秦”,《李斯列傳》中稱“並國二十”;《漢書》中的《韓安國傳》則稱“並國十四”。也就是說,此時的秦國,已經是華夏族與戎狄族融合的一個國家,其文化風俗,深刻地打上戎狄的烙印。

    與中原文明相比,秦國的文化是相對比較落後的,保留大量的的戎狄風俗,其中一個就是父子兄弟同宅居住。

    第二,父子兄弟同宅居住的潛臺詞是什麼?

    有的讀者看到這裡會很奇怪,父子兄弟同住一個屋子,有什麼問題呢?

    請大家往深處想去。

    父子兄弟沒有自己的妻室嗎?難道只是幾個大老爺住在一起,而女人們都住另一個屋子嗎?顯然不是。一大家人,男男女女混居一室,大家想想看是什麼場景。戎狄的風俗是什麼呢?女人嫁人後,丈夫死了,就嫁給丈夫的弟弟,也可以嫁給下一代,只要沒有血緣關係,甚至可以嫁給孫輩,一個女人嫁入一個家庭後,她就自始至終是這個家庭的女人。

    我舉幾個例子。

    漢代幾個遠嫁異族的女人。

    漢武帝時,漢家公主劉細君嫁給烏孫王昆莫,昆莫當時年齡很大了,後來把劉細君嫁給自己的孫子、烏孫太子岑陬。作為華夏族人,劉細君對這種蠻族風俗無法接受,她上書漢武帝,拒絕這種有損自尊的亂倫關係。武帝的答覆是勸她以兩國大局為重,遵從烏孫的風俗。劉細君沒有辦法,只好又嫁給太子岑陬。後來,岑陬繼位為烏孫王,劉細君為他生了一個女兒,但這並沒有讓她快樂起來,長期的鬱抑生活,使她紅顏薄命,早早去世,“願為黃鵠兮歸故鄉”只能成為她無法實現的夢想。

    再比如另一位和親的公主劉解憂。劉細君死後,漢室將劉解憂嫁給烏孫王岑陬。岑陬去世,翁歸靡繼位。根據烏孫的傳統,劉解憂又嫁給了新的國王。翁歸靡不久後去世,泥靡繼承王位。從輩份上說,劉解憂是泥靡的庶母,但根據胡人習俗,她又成為泥靡的妻子。

    因此,戎狄的風俗,一個女子嫁進來後,就是這個家族的女人。老爹死了,兒子可以娶後媽;兒子死了,孫子可以娶後媽兼後奶奶。哥哥死了,弟弟可以娶嫂子。對於華夏文明來說,這就是亂倫了,是華夏文明所不齒的。但是在戎狄,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正因為戎狄有這種風俗,因此父子兄弟連同自己的老婆住在一個房室,大家都不覺得有什麼不可,任何一個女人,都可以成為這個家族成員的下一個妻子。

    第三,商鞅變法,是讓秦國文明向中原看齊

    秦孝公上臺後,立志變革,推出求賢令,其中有這麼一句:”諸侯卑秦,醜莫大焉。“其實從春秋時代開始,秦國一直就是一等的軍事強國。特別到秦孝公老爹秦獻公時,秦國在石門之戰還曾殲滅六萬魏軍,軍事力量實在不可小覷。那麼秦孝公為什麼還感慨諸侯卑秦呢?諸侯為什麼看不起秦國呢?正是因為秦國的文明太落後了!

    春秋戰國時代,華夏文明高度發展,諸子百家興起,儒、道、墨、法諸家粉墨登場,文化群星閃耀。可是這些與秦國一點都不沾邊,有哪個文化大師出自秦國呢?一個都沒有。在這場影響至深、至遠的文化革命中,秦國一點貢獻也沒有。不僅如此,秦國的文明甚至倒退了,深受戎狄的影響,保留著亂倫的傳統。在中原諸侯眼中,秦國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夷狄,四肢強壯,頭腦簡單,豈能不被蔑視呢?

    因此,商鞅下達法令,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就是禁止戎狄亂倫之風俗,向中原文明看齊,去戎狄化。秦國不僅要成為軍事大國,也要成為一個文明型的國家,這樣才不會讓諸侯瞧不起。

  • 2 # 吉誠

    家族宗派的勢力影響法的推行和實施,父母和子女融洽、友愛,子女之間兄弟、姐妹友愛,這在致力變法的商鞅看來是極為不可取的,所以為了打破這最堅實的社會勢力,防止以家法、宗法代替國家法律的情況,必須從法令上消除,老百姓父母、子女、兄弟之間的關係,讓彼此孤立。

    這樣,整個封建社會中,最為堅實的社會基礎,一個個團結的家庭,就完全瓦解了。隨後,統治者只需要稍稍施加外力,就很容易統治這些孤立的個體,也就不會有一群人來反抗,就算要反抗也只是一個個人,勢單力薄,自然難成氣候。

    於是,在商鞅的政策下,地主豢養的食客得到限制。但商鞅規定,如果不分家,”戶稅“就要加倍。

    雖說這有利於小農經濟的發展,但實際上,這麼做肯定是增加農民負擔的。為什麼呢?由於政策的壓力下,秦國的大戶人家才會考慮分家,那些窮困的小戶人家因為負擔不了“戶稅”,只能去給富人家當“贅婿”,針對這個“贅婿”,地位就接近奴隸了,不僅面臨更大的壓榨,在秦國還是非常低賤的。雖然商鞅變法,強令於法而弱令於德,但效果的確是非常明顯的,秦國在商鞅變法後迅速崛起強大起來讓列國望其項背。

    現代社會依然存在這樣的難題:如何讓國家法律不受宗法家法的影響而推行,同時又不損害傳統道德?也許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吧?

  • 3 # 歷史小白談歷史

    商鞅變法使得秦國從落後捱打的局面走上了開疆拓土不斷強盛的時代。他重農桑,廢井田,獎勵耕戰自上而下,由裡而外的大刀闊斧的改革讓秦國煥然一新。

    其中禁止父子兄弟同居一室就是他“分戶制”的產物,是商鞅變法中的第二階段。這一法令的頒佈是大家族居住向小家庭制度的演變,而父子兄弟同屋而居是戎狄的傳統習俗,而這習俗是阻礙秦國生產力發展的因素,因此為了發展生產把他們分開來以小家庭為主,這樣就刺激勞動積極性,加強生產力為國家富國強兵努力。

    二是改變秦國的整體風貌,秦國與戎狄接壤,風俗習慣等等都和這些一脈相承,而秦國要想崛起和東方其他國家一樣,不僅僅是要武力軍事的強盛,還得要文化思想的改變,從野蠻愚昧的過去走向文明禮儀,被中原大地的的國家認可才可能平起平坐,為後來的開拓打好基礎。

    三是為了國家財政的考慮,以前一個大家族的賦稅只的一份,不管這人口多少,而分戶制的實行把大家族分為各個小家庭,這樣就可以按戶徵收,這樣對於經濟的發展也是很大助力的。

    分戶制是商鞅禁止戎狄陋習向中原文明國家看齊,不僅僅做軍事強國也得有文明的發展才不會被歧視,才會得到天下人的認可,是秦國走上強大的必經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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