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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329335765427

    意思是:得到了它是我的幸運,或者說是我有幸的事,失去了它也是我命中註定啊,就是說不要把得失看得那麼重要,得到了固然很好,可是失去了也不能強求。

    原文出自徐志摩寫給梁啟超的一封信,內容是“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此話表達了追求愛情和知己的決心,意思是得到了是我的幸運,得不到是命裡註定,不過如此而已。

    不用為一時的成功感到驕傲,更不用為一時的失意感到悲傷,總之,是叫我們樂觀而理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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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志摩(近代新月派代表詩人),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1931年11月19日),出生:浙江海寧硤石人,現代詩人、散文家。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學英國時改名志摩。曾經用過的筆名:南湖、詩哲、海谷、谷、大兵、雲中鶴、仙鶴、刪我、心手、黃狗、諤諤等。

    尋求靈魂伴侶”這樣一個想望,引領徐志摩在匆匆的三十六載人生裡歷經了三段感情,交錯於三個不同典型女子的生命之間,他們共同創造了詩人徐志摩,也同樣因他而改變了各自的命運

    後人引用”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延伸:《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是連載於晉江文學城的小說,作者是第九玄風。

    內容簡介: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早上起來頭痛到快要炸開時,腦袋裡就突然冒出了這句話。有點難受又有點釋懷。 “得之我幸”沒有為我帶來多少愉悅。 “失之我命”倒是給了我一次又一次徹徹底底的絕望和疼痛。 未曾開始,已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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