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法眼追蹤

    2、借款用途需要明確。必須合法用途。同時借款用途也能側面體現出還款能力。即判斷借款是用於經營還是消費?經營什麼專案?消費目的是什麼?

    3、房產抵押擔保必須做抵押登記,保證優先受償權。同時需要考慮借款金額與房產價值的比例,房產價值是否能否覆蓋借款金額。

    4、委託處理手續需要公證,而且現在公證比較嚴格,無法概括授權,一個委託一份公證。另外如果擅自處置,或者價格不公允,也會有法律糾紛。

    綜上,請自己考慮清楚,自己作出合理的判斷決定。

  • 2 # 顏井辰

    即便有委託書風險仍然存在,資金實力,朋友友情等等具體情況還要自行把握,既然可以提供房產作為擔保,建議抵押給銀行比較好,友情和金錢聯絡在一起確實考量友誼的小船是否可以經得起風浪。

  • 3 # 樂觀向上的莉莉

    一,這方面我不熟悉,他也許是沒辦法了,用房屋做授權,但是,如果沒有正式認證,房產你也不好處置,看在朋友的面子上,你得為他保房子居住,又得進行資金支援,我感覺他是這麼想的,很怕你得不償失;

    二,他為什麼不去將房屋抵押給投資擔保類放貸公司或銀行?這方面試過嗎?

    三,請徵求親友團和相關法律顧問吧,他們肯定更加懂行,會給出合適的答覆。

  • 4 # 情殤73244411

    拿房子做抵押,看來借款不是小數,而對方也是個懂規矩的人,那你也就不用矯情,如果你的經濟實力允許,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損失,那就對他的房子進行估價,借款的原則就是,只能低於房子的實際價格,而不能高於房子的實際價格,再者,他出具的房租授權處理委託書,是不是具備法律效力,如果具備法律效力,還要籤相關的協議書,找第三方作為證人,一式三份,簽字蓋章,按手印,借據也必須寫清楚,借多少,什麼時候還錢,逾期將會如何處理,都要寫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這樣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你的風險,但是事無絕對,現在的社會人和人之間,最大的風險就是借錢,誰也不敢保證這其中的風險有多大,全看你所交之人或者是向你借錢的人,人品和誠信,是不是值得你信賴,若果是,那就不要考慮太多,如果不是,那就根本不用考慮,因為,畢竟到時候誰也不想當孫子!

  • 5 # 山東純爺們

    只要是錢離開自己的手,借給了別人,都會有風險。往出借錢給人,首先考慮的是對方的人品,口碑,誠信度如何?還有還款能力,要預先做到了解。所做的專案是否可靠?風險程度等等,要有個預判。然後再考慮借與不借的問題。

    既然朋友願意拿房子作抵押問你借錢?為穩妥起見(為保證借出去的錢能回來),(還要看他的房屋價值能否還的過所借款數額,)最好按程式走。這叫“先小人,後君子”。要讓他們夫妻雙方都要在房屋抵押委託書簽字畫押,拿去司法公證。這應該是必須走的一步。

    我樓下就有這麼一戶人家,是從外面搬來租住這裡的。原來他們有房子,還有車子。就是因為借人家錢做生意失敗了,欠款太多了還不起欠款,房子車子讓人家給收了。據說是由於借據上事先沒有寫清楚??還扯了一陣子皮,最後債權人反了臉,用了手段費了好大的勁才將房子和車子弄到手,但是最終還是資不債。由於反目,加上資不平債,結局不算很好。

  • 6 # 盡閱天下事

    根據你所說的,問你借錢,並且還拿房產作抵押,那麼可以知道,現在他很急需一筆錢,並且,這筆錢,數目不小,也看的出來,你也是有一定家底的。

    這種情況,你可以做一定的量度。首先,這個朋友,平時是一個怎麼樣的人?借錢給別人,無非考慮的是對方的誠信,還款能力。他把房產交給你,從一定程度上,可以打消還款方面的疑慮。

    還有就是,如果他是你比較好的朋友,這種情況,可以加以適當瞭解,他現在遭遇了什麼困境,為何如此急需一筆錢。當然,這是朋友之間的一些關切,看個人感情而定。

    再有就是,如果決定了接受這種借款方式,確認清楚該委託書是否具備法律效力,是否完善,這個可以找相關專業人士進行諮詢,對該房產進行估價等,避免日後出現的糾紛等情況。

    還有就是,這種涉及房產問題的,最好讓對方家人也到現場一起,共同見證這個委託書的簽收,避免以後帶來的麻煩。

    有了證人,委託書,在保證自身利益的情況下,至於是否借款,就看自己的意願了。

  • 7 # 笑笑就好164626764

    那要看你朋友的人品如何?

    我身旁就有個同事,她的哥哥為了給兒子買車,讓她從銀行給貸款。說好了三年還清,

    而且還立了字據。出於親情關係。她從銀行給貸了6萬元,可是沒想到。銀行催她還貸款,她才知道!她哥一直本利未還 ,到現在。6萬以變成10萬元,你說她冤不冤!所以,一個是錢,一個是車,都不可以輕易的往外借。免得給自己找麻煩。增添不必要的苦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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