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製造費用結轉生產成本的分配方法有:
1、生產工人工時比例法,即按照各種產品所用生產工人實際工時數的比例分配製造費用。
2、生產工人工資比例法,即按照計入各種產品成本的生產工人實際工資的比例分配製造費用的方法。
3、機器工時比例法,即按照生產各種產品所用機器裝置運轉時間的比例分配製造費用的方法。
4、耗用原材料的數量或成本比例法,即按照各種產品所耗用的原材料的數量或成本的比例分配製造費用的方法。
5、直接成本(材料、生產工人工資等職工薪酬之和)比例法,即按照計入各種產品的直接成本(材料、生產工人工資等職工薪酬之和)的比例分配製造費用的方法。
6、產成品產量比例法,即按各種產品的實際產量(或標準產量)的比例分配製造費用的方法。
具體採用哪種分配方法,由企業自行確定。分配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二、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試行)》的通知(財會〔2013〕17號)
第三十六條 製造企業發生的製造費用,應當按照合理的分配標準按月分配計入各成本核算物件的生產成本。企業可以採取的分配標準包括機器工時、人工工時、計劃分配率等。
季節性生產企業在停工期間發生的製造費用,應當在開工期間進行合理分攤,連同開工期間發生的製造費用,一併計入產品的生產成本。
製造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經營管理特點和條件,利用現代資訊科技,採用作業成本法對不能直接歸屬於成本核算物件的成本進行歸集和分配。
一、製造費用結轉生產成本的分配方法有:
1、生產工人工時比例法,即按照各種產品所用生產工人實際工時數的比例分配製造費用。
2、生產工人工資比例法,即按照計入各種產品成本的生產工人實際工資的比例分配製造費用的方法。
3、機器工時比例法,即按照生產各種產品所用機器裝置運轉時間的比例分配製造費用的方法。
4、耗用原材料的數量或成本比例法,即按照各種產品所耗用的原材料的數量或成本的比例分配製造費用的方法。
5、直接成本(材料、生產工人工資等職工薪酬之和)比例法,即按照計入各種產品的直接成本(材料、生產工人工資等職工薪酬之和)的比例分配製造費用的方法。
6、產成品產量比例法,即按各種產品的實際產量(或標準產量)的比例分配製造費用的方法。
具體採用哪種分配方法,由企業自行確定。分配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二、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試行)》的通知(財會〔2013〕17號)
第三十六條 製造企業發生的製造費用,應當按照合理的分配標準按月分配計入各成本核算物件的生產成本。企業可以採取的分配標準包括機器工時、人工工時、計劃分配率等。
季節性生產企業在停工期間發生的製造費用,應當在開工期間進行合理分攤,連同開工期間發生的製造費用,一併計入產品的生產成本。
製造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經營管理特點和條件,利用現代資訊科技,採用作業成本法對不能直接歸屬於成本核算物件的成本進行歸集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