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不管是聘用還是勞動合同都可以約定合同的履行期限。之前已經簽了一個為期五年的聘用合同,現在還沒有到期,所以目前的這個合同是繼續有效的。
事業單位現在提出籤一個續聘合同,實際上就是當前聘用合同履行期限的延長,跟我們租房合同的續期道理是一致的。
當然,這個續聘合同裡面的內容,特別是工作時間、地點、崗位、內容、工資、福利待遇等這些細節需要個人自己考慮和把握,一般情況下是不會降低的。如果簽了這個續聘合同,當現在這個聘用合同到期以後,續簽的聘用合同就自動生效了。
以下是這兩個合同的介紹,供大家區分。
什麼是是聘用合同?什麼是勞動合同?
在中國對勞動合同有廣義和狹義的理解:
廣義的勞動合同是指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組織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的協議。
狹義的勞動合同僅指適用於企業的勞動合同。
我們對勞動合同的理解都認為是狹義的勞動合同,所以這裡的聘用合同和勞動合同是並列關係。聘用合同是事業單位與職工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的關於履行有關工作職責的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聘用合同是事業單位與受聘人員訂立的有身份隸屬關係的協議,而勞動合同是企業主體與勞動者簽訂的一種確立僱傭關係的契約。
聘用合同有哪些特點?
1、聘用合同一方當事人必須是事業單位,另一方當事人是受聘人員。
2、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具有身份上的隸屬關係。聘用合同訂立後,作為勞動者成為單位的一名職工,接受領導和管理。
3、聘用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就是指合同必須採用特定的形式,根據法律規定聘用關係必須以書面形式確立。
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聘用合同是廣義上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形式,具有勞動合同的基本特徵,聘用合同一般適用於招聘有技術業務專長的特定勞動者。
兩者的區別主要有以下方面:
1、主體不同。狹義勞動合同適用的主體為企業,聘用合同適用的範圍主要為事業單位。
2、政府幹預的程度不同。目前事業單位仍在改革當中,政府的干預表現在編制、經費、工資待遇等幾個方面。而作為勞動合同一方當事人的企業是完全意義上的市場主體,它的人員構成、工資、招聘、管理等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即可。
你好。
不管是聘用還是勞動合同都可以約定合同的履行期限。之前已經簽了一個為期五年的聘用合同,現在還沒有到期,所以目前的這個合同是繼續有效的。
事業單位現在提出籤一個續聘合同,實際上就是當前聘用合同履行期限的延長,跟我們租房合同的續期道理是一致的。
當然,這個續聘合同裡面的內容,特別是工作時間、地點、崗位、內容、工資、福利待遇等這些細節需要個人自己考慮和把握,一般情況下是不會降低的。如果簽了這個續聘合同,當現在這個聘用合同到期以後,續簽的聘用合同就自動生效了。
以下是這兩個合同的介紹,供大家區分。
什麼是是聘用合同?什麼是勞動合同?
在中國對勞動合同有廣義和狹義的理解:
廣義的勞動合同是指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組織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的協議。
狹義的勞動合同僅指適用於企業的勞動合同。
我們對勞動合同的理解都認為是狹義的勞動合同,所以這裡的聘用合同和勞動合同是並列關係。聘用合同是事業單位與職工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的關於履行有關工作職責的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聘用合同是事業單位與受聘人員訂立的有身份隸屬關係的協議,而勞動合同是企業主體與勞動者簽訂的一種確立僱傭關係的契約。
聘用合同有哪些特點?
1、聘用合同一方當事人必須是事業單位,另一方當事人是受聘人員。
2、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具有身份上的隸屬關係。聘用合同訂立後,作為勞動者成為單位的一名職工,接受領導和管理。
3、聘用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就是指合同必須採用特定的形式,根據法律規定聘用關係必須以書面形式確立。
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聘用合同是廣義上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形式,具有勞動合同的基本特徵,聘用合同一般適用於招聘有技術業務專長的特定勞動者。
兩者的區別主要有以下方面:
1、主體不同。狹義勞動合同適用的主體為企業,聘用合同適用的範圍主要為事業單位。
2、政府幹預的程度不同。目前事業單位仍在改革當中,政府的干預表現在編制、經費、工資待遇等幾個方面。而作為勞動合同一方當事人的企業是完全意義上的市場主體,它的人員構成、工資、招聘、管理等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