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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Pitt劉

    首先可以確認的是:員工重大違紀可以被辭退!

    如果您是人力資源部門,那您要注意的是不要違反勞動法等相關法律,員工存在重大違紀現象是可以辭退的,但是是否有充足的直接證據是這裡面的關鍵問題,如果證據充足,那麼辭退舉動不會給後邊帶來麻煩,即使員工採用仲裁等方式,也會比較有利;如果證據不足或者比較模糊,那您就要慎重對待,以免在後續的仲裁司法過程中處於被動局面。

    如果您是違紀的員工,我請你思考企業的規章制度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同時你也必須知道你是否瞭解公司的這些規章制度,是否有過相應培訓以及您的個人簽字,如果都具備,那麼辭退的可能性會比較大了。

    對您的問題做了扼要的回答,但個人還是需要提醒您,如果您是人力資源部門的領導,您是否要考慮違紀員工的違紀原因和他之前的表現以及目前的認知態度,這些或許可以給您做出決斷提供一定的參考,畢竟不能只以結果來判斷一個人的取捨。

  • 2 # 動態PPT設計師

    辭退是要涉及到法律問題的,需要有足夠的證據,同時可能會給被辭退的員工造成終身影響。此外,被辭退的員工可以申請失業保險,而一般社保管理制度又不甚健全,可能會造成糾紛。

    如今要讓員工離職,一般不會直接採取辭退的辦法,而會選擇“勸退”。說實話,哪家公司都有不乾淨的地方,哪個領導沒說過不謹慎的話,員工多少也掌握點內幕或把柄,為了預防辭退帶來的後遺症,建議先採取談話,再給予勸退處理,和平解決。

    另外,如果公司制度足夠健全的話,可以採取降級或降工資的方法,也會變相讓違紀的員工自行離職。

  • 3 # 爽媽三亞生活錄

    企業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可解除勞動關係,並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情形: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25條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項同樣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企業解除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職工勞動關係的具體流程

    發現員工嚴重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時,應確保公司有相關嚴重違反勞動合同關係的具體條例規定,符合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條例,判斷是否符合“嚴重”的情形;

    保留員工違反勞動紀律的相關證據;

    將解除勞動合同理由上報公司並徵求意見;

    企業提前向該員工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最好由員工和公司簽字確認並加蓋公章;

    在解除勞動關係當天,員工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注意:員工如提出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有異議,申請勞動仲裁,公司出具相關證據證明送到勞動仲裁院即可。

  • 4 # 山澗流浪的貓

    職工重大違紀是可以被辭退的!

    首先是法律方面的,一個是勞動合同法,上面有相關的介紹,一個是公務員管理方面的條例,這些都規定了職工如果重大違紀是可以被辭退的!

    如果提主是當事人,建議要深刻認識到自己的問題,爭取單位從寬處理,畢竟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

  • 5 # GEC人居環境論

    嚴重速反勞動關係法?有多嚴重?給公司造成了重大損失?造成惡劣影響到了不可挽回的餘地?如果是如此情況肯定要解除勞動關係,並追求法律責任。否則,教育批評為主,將功補過,以觀後效。

  • 6 # 新會譚生

    這要看單位有沒有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規定怎樣才是“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了。

    如果沒有具體規定或規定不明確,或在認定“屬於嚴重與否”的標準方面不夠客觀合理,則不能以這個理由解除。

    否則被勞動者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會有可能被認定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 7 # 勞動爭議工傷賠償律師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規定,職工有過錯的情況下,企業可以依據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解除勞動合同,但是解除合同行為合法要有企業來證明,下面根據本律師辦理勞動類案件十年的經驗簡要解答如下:

    一、企業的規章制度要合法。

    企業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要符合法律規定,其中包括勞動紀律內容不能違反法律規定,也包括勞動紀律制定實施程式不能違法法律規定。如果有企業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規定的話,自然不能做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

    二、員工具體有勞動紀律規定的嚴重違紀行為。

    企業可以證明員工的相關行為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1.勞動紀律中有對員工行為的具體處理規定,2.勞動紀律的規定在合法的情況下也不能違反常理,比如規定:遲到一次半小時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這種規定明顯不具有嚴重性。

    三、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要合法。

    1企業依據39條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提前通知職工並給予員工申辯的機會。2.要向工會做出說明,3.要證明員工已經收到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建議:企業辭退員工是一種對員工最嚴重的處理,操作下來一定要嚴謹,能不辭退的最好不辭退,給員個改過的機會,屢教不改的解除勞動合同時一定要做一個法律風險分析,否則可以會面臨違法解除賠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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