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直接增駕A1。C1要先增駕到B1才能增駕A11、現在A1,A2,B1,B2,C1之間關係是:C1:可以直接初領或任意駕照滿1年增駕;滿1年可增駕大型貨車B2;滿3年可增駕中型客車B1;B2:可以直接初領或任意駕照滿1年增駕;滿1年可增駕大型客車B1;滿3年可增駕牽引車A2;滿5年可增駕大客車A1;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十三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第十四條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申請增加中型客車、牽引車、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申請增加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或者三輪汽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兩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或者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二)申請增加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兩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或者取得駕駛大型客車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三)申請增加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五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或者取得駕駛牽引車準駕車型資格兩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在暫住地可以申請增加的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第十五條申請增加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不得有在造成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記錄。
不可以直接增駕A1。C1要先增駕到B1才能增駕A11、現在A1,A2,B1,B2,C1之間關係是:C1:可以直接初領或任意駕照滿1年增駕;滿1年可增駕大型貨車B2;滿3年可增駕中型客車B1;B2:可以直接初領或任意駕照滿1年增駕;滿1年可增駕大型客車B1;滿3年可增駕牽引車A2;滿5年可增駕大客車A1;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十三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第十四條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申請增加中型客車、牽引車、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申請增加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或者三輪汽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兩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或者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二)申請增加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兩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或者取得駕駛大型客車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三)申請增加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五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或者取得駕駛牽引車準駕車型資格兩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在暫住地可以申請增加的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第十五條申請增加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不得有在造成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