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HYS韶關dom
-
2 # 針灸侯醫生
一般醫院有規定,自帶的藥物不打,因為不清楚藥物的來源和真假。這種責任擔不起。出了問題責任不好劃分和明確。醫院進藥有醫院的流程,來源和質量都有據可查。治療上有需要的話,醫生會根據病情需要下醫囑,護士會按照醫囑執行。藥房都有藥物供選擇。這種要求可以理解。但是還是要堅持原則。
-
3 # 哏兒都藕霸
古代擂臺,或比武招親……上臺前一般要籤“生死狀”……老祖宗給我們留下了優良傳統,效仿就好……ps:提前公證處啊,醫院啊,患者家屬啊,該簽字簽字,該畫押畫押,簡單說要具有法律效應…………醫院這套不用教吧,輕車熟路的……病人還沒怎麼樣了,先來張病危,趕緊簽了家屬,有意外跟我們沒任何責任~救死扶傷??呵呵,QTMD
一般醫院都有規定,再帶的注射用藥一律不能使用,主要是為了安全,畢竟藥物儲存是需要一定條件的,而普通家庭往往不具備儲存藥物的條件,尤其是像最近這樣的高溫天氣,許多家庭的藥物其實就是在室溫接近30多度的情況下儲存,試問這樣的藥物會不會發生變化?會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其結果不言自明,也許有人會抬槓,說也有人家裡有條件,也能夠按要求儲存藥物,但醫院該怎麼甄別?一旦出現問題,責任又如何劃分?之前也看過幾例案例,無一例外的都是醫療機構賠錢才能結束,那麼又憑要醫療機構來承擔患者家屬保管方式不當導致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