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人生處處皆戰場
-
2 # 翼161656296
與歹徒搏鬥的見義勇為是極其危險的。首先事件在一瞬間發生,不容他去想後果,二是輕重的度在那一刻難以掌控,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他能注意什麼?唯一能做的就是制服歹徒,保證受助人安全。三是見義勇為者一心想的是制服歹徒,事後判斷輕重對見義勇為者不公平,四是法律應維護正義,弘揚正氣,五是即使在搏鬥中有過當行為,都應視為正當防衛範疇中。六是見義勇為者致個人安危於不顧,這種氣魄和膽量本身就值得人們敬佩和尊重。否則,何為見義勇為?何為正氣?
-
3 # 簡單3050
先打電話向律師諮詢下姿勢,力度,位置,練習到能正確掌握尺度,然後打電話給警察諮詢附近攝像頭在哪,有無盲區,是否損壞,如附近無監控裝置就邀請犯罪分子到有監控裝置的地方,向法官闡述為什麼要見義勇為做好人並取得法官的支援,最後想下家裡有沒有礦,這些條件都達到了,英雄可以動手了。
-
4 # 發門
老百姓能知道以後能預測到發生什麼事,會見義勇為救人嗎?自防衛的度誰告訴過你嗎?只能說寧願讓壞人打死做死英雄,也不能活著傷了壞人,請問公安局的同志們對不對?
-
5 # 九緯空間
你最穩妥的方式就是打電話報警,然後點上一支菸,坐等警察來,或者上去和犯罪分子講道理,用語言制止犯罪份子的犯罪行為,如果語言不行,那就用眼神,幹趴下犯罪份子,咱們外交部一直都是透過語言幹趴下對手的,總而言之不要出手,除非你家有礦,否則你這一輩子基本上就玩完了
-
6 # 遠方的聲音1
這個和碰瓷有的一拼 好了 這次現有法律的解釋杜絕了見義勇為的機會 路見不平 拔刀相助的理論被徹底推翻 社會又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
7 # 黃金時代當家
一、黑惡勢力、保護傘未清除前。
一不自作主張,孤身寡人哄處莫近。
二加入志願者團隊,天塌高人頂。
三學法、懂法、守法、練法、用法。遇事不盲從,隨大流中間,死了前面的,留下中間的,逃走後面的。當見證人,不當出手背鍋俠。
四無路可退時,選擇同歸盡。
二、撐大旗人授權後
攻必克,守必固。
一、正確認清“見”什麼“義”?嚴格區分“正義”與“歪理邪道”。
二、堅持以現場糾紛事實為根據,以專項法律條文、國家標準、行業自律規範為準繩。對雙方爭論內容達成民事協議條款內容,按照條文發生的先後時間順序,責令雙方模擬履行義務,形成新的事實結論。對照法律審查爭議雙方各自應得的法律權利,應履行的義務,需承擔的違法違約責任。確認“正義”與“歪門邪道”。確保“勇為”打擊目標準確。
-
8 # 品茶論道19
善良偶然受到傷害,也許只是陣痛,但若整個社會風氣,已經容不得善良施行、良知踐行,世界就會冷得一片荒涼。
——馬德
回覆列表
見義勇為的應該靠法制、靠公德、靠政治來維持!
什麼合理不合法!理之不暢,法之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