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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hilia_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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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玄易子
拐賣一個孩子,等於毀了一個家庭,死刑已經不足以表達民眾的訴求,拐賣兒童之人應該受以極刑,不能死,不能活,慢慢受折磨。拐賣兒童不僅僅是人販子的問題,也是整個社會需要健全的問題,如何防止兒童被拐賣,應該在每一個出生的兒童身上植入一個GPS資訊晶片,遇到拐賣公安系統可以直接跟蹤找到孩子,也可以最快的時間把人販子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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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儒駝
說不定犯罪份子還是個團伙。小孩又被剃頭又被換衣,如果是一個人所為搞不了那麼快,應該繼續追查。若是抓到主犯就該判他死刑,犯罪份子幹這種事肯定不止一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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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52454698618
這個問題我認為不用討論,小孩年小不懂事,正是天真無邪的,對世界充滿好奇,渴望很多東西都想搞清楚,渴望長大後一展雄心壯志,斷送了祖國的希望……,人販子,扼殺了他們的前途,抑制了他們的成長,摧殘了他們的身心……不用討論了,人販子不管他們何種條件何種原因,都得該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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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淋雨15924316
證據確鑿判死刑,馬上執行,一是減少人販子對社會傷害,二是形成威懾力,提高犯罪成本。如果立法判死刑,相信販賣人口事件將會大幅度減少。除非人販子不是要錢而是與受害家庭有深仇大恨,不然不會用命去換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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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好人一生平安58660540
抓住人販子還用商量什麼直接槍斃,人販子沒人性,他們不應該在地球上存在,在他們臉上刻上人販子字樣也行,現在雖然是法制社會了對待人販子應該株連九族,誰讓他們家人,親戚知情不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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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執著56759997
人販子給整個家庭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傷害,甚至會使失兒父母輕生,造成二次傷害。民憤級大,所以必須判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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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康復醫師楊醫師
有些人覺得,如果法律嚴了,那些拐賣兒童的會做出比較極端的做法。我覺得人人都畏懼了,怎麼還有後面的做出極端做法的。所以,所有的事都在發生前剋制住,剎住,後面就不會發生一些極端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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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梁六一
●應該。
早就覺得現在對於人販子還是太過寬容!
知道現在對於人販子的判刑,是怎樣的嗎?
讓人震驚的是,現行的法律對購買被拐者的懲處最高只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相比於私自購買大熊貓的10年、金絲猴的5年來講,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
難道一定要人類被拐到少於熊貓猴子的數量時,才能在刑罰上重視起來麼?
拐賣一個孩子,毀掉的是一個家庭,為什麼這樣的罪犯僅僅需要三年就可以重新做人?
難道他們不知道一個被拐賣的孩子,會經歷什麼嗎?
被拐的孩子中,有身體健全,最終與家人相識的;有健康長大的,安穩地度過一生。但還有部分孩子在你看不到的地方,遭受苦難!
還有更多想不到、看不到的殘忍傷害
本該在爸爸媽媽身邊撒嬌的他們,而今卻在不法分子的手中變成掙錢的工具。
為了賺錢,人販子把孩子打殘,讓其上街乞討為他們賺黑心錢,以此來博取人的同情心。
更有為了防止孩子逃跑用鐵鏈鎖住,像圈養牲口一樣對待他們。
甚至人販子還會因為孩子已經記事逃跑而毒啞他們,打斷他們雙腳!
對於一個家庭來說,又是多麼重的打擊!
孩子們將一去無法回頭,多少家庭將會破碎,從此踏上漫漫尋子路!就像《失孤》中的雷澤寬一樣。
電影《失孤》一直走在尋子路上的父親
1998年的某一天,一個兩歲的孩子雷達走失了,他的父親雷澤寬從此開始了長達十五年的尋子之路。途中歷盡艱辛,碰到了很多相同經歷的人,幫助了很多人,也收穫了很多好心人的幫助。
之後,更是與被拐後長大的孩子曾帥一起,踏上了尋親的道路。
曾帥最終找到了他的家,雷澤寬仍在路上,繼續前行。
"在這十五年裡,只有在路上,我才覺得自己對得起他!"
《失孤》是根據多起真實案例改編而成的。可想而起,多少現實中的家庭仍然行走在相似的路上。
8月26日訊,“宣威一5歲小女孩在西河橋邊走失!家人很著急!多一份轉發,多一份希望!”8月25日,雲南曲靖當地網友的朋友圈被刷頻,很多人的心被這個5歲女孩牽動著。
孩子走失以後,王女士一家便報了警,發動身邊的親戚朋友一起找。事發後社會各界都在和時間賽跑,幫忙轉發尋人資訊。宣威市西寧派出所民警憑藉豐富的偵查經驗,透過大資料對比與分析,第一時間鎖定嫌疑人,與小孩家人核實後快速拉開時間追逐賽。之後,家人在查監控的過程中接到群眾舉報看到小女孩,家人火速趕到賓館門口,把小女孩解救回來。令人感到氣憤的是,找到孩子時,孩子被剃光了頭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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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過重容易引發重型罪案 量刑過輕 容易引起社會矛盾 拐賣的問題 主要不是透過刑罰解決 建立指紋基因制度 收養制度 才是杜絕犯罪的關鍵 關於量刑 目前情況 需要是在量刑的上限 社會影響太惡劣